[建议] 有违反版规劣退前可否先s起来警告?

楼主: tenderman (甜的面~)   2012-10-03 23:42:15
版主您好,
我于9/26日23:26发文征求工读生,
由于是第一次在打工版发文,
加班费的薪资没有注明,
而在9/27遭FECer版主以版规七劣文退回..
没注意到所有的规定是我不对, 没有注明该有的资讯是我不对,
但我在9/26 PO完文后, 到9/27凌晨才去休息,
在我之后的文章, 有看到几篇前面有s的注记, 似乎是有违规吧~我想..
我看到在我之后也许有问题的文章都有记号,自己的文章没有,
以为是OK的, 隔天白天上班也无法上网查看,
9/27晚上回到家就收到FECer版主的劣文退回通知..
违规没注明所有资讯是不对, 但不能在有违规的文章前
加注个记号, 让发文者注意到而有时间去修改吗??
不用传讯不用mail提醒, 就只是做个记号, 方便吗??
对那些恶意违反版规的劣退是OK的, 但对我们这种
真的是要征求人员的, 发文难免有小地方会遗漏,
白天又不能上网检查, 等到下班回家, 就已经被劣退了...
被劣退的感觉真的非常差, 理由也只写了劣文退回(版规七),
不敎而杀谓之虐啊..请不要为了不熟悉所有的地方而有遗漏,
而劣退了真心想要找工作伙伴的发文者,
这样只会让不熟悉BBS操作或没有注意到小细节的人不敢找人啊..
一点建议, 提供参考, 谢谢..
作者: treemansaya (treeman)   0000-00-00 00:00:00
+1
作者: groupie (再见浊水溪)   0000-00-00 00:00:00
请版主能否考虑更改一下罚则严紧度?别那么紧? 八卦版闹版初犯水桶两周 打工版少写个乡镇或是加班费就水桶三个月?
楼主: tenderman (甜的面~)   0000-00-00 00:00:00
如果刻意闹版被劣退我无话可说 但少打部份资讯就被劣退或被水桶 老实说真的太超过了 不能宣导或标记修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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