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part-timeBM 申诉机制增修条款

楼主: smart1988 (苍穹)   2012-05-21 22:48:51
自此篇公告发出后,新增 part-timeBM 板规两则
并即刻起实施,效力扩及于所有尚未判决之申诉案。
一、追加防射后不理条款,使用者于申诉发出后
  若有所附事证不足、填写不全之处,板主必须以推文或回文告知
  申诉者则须于七日内检附板主要求之事证,否则视同放弃申诉
  若有特殊原因导致申诉者无法于七日内提出事证,则可视状况重启申诉。
二、追加追溯期条款,劣文超过半年以上者,不受理消劣申诉
  误判者例外,受到误判之案件无论何时均可受理
本文亦同时转录至 part-time。
作者: wilo (所长cosplay好人)   2012-07-25 02:08:00
行政罚法第14条第1、2项规定 <- 公文内容的罚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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