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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除有特别规定外均为必填项目,应详实填写,不得模糊笼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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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板征求保母、托婴、陪玩、幼保、救生员、游泳教练、看护、护理师等,
或其它需专业执照方可执业之工作者,雇主应自行审核资格,避免发生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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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
(每周工时不得逾六日、应依法提供例假、补休)
工作日期:自报到日起至7/15(明确起讫日期,或以当天、短期、长期等表示)
排班方式:每周一到五,周休二日及国定假日放假(每周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不得连续工作超过六日)
每日工作时间:9:30-18:30(明确起讫时间,多班制需载明各班别起讫时间)
每日休息时间︰12:00-13:30(连续工作4小时应给予30分钟以上休息时间,未填者视为依法规定)
休息有无计薪供餐:无(应分项填写,未填者视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资为每小时新台币133元,日薪、按件计酬换算时薪不得低于上开标准)
平常日工资:时薪133元,另有成交奖金(应以时薪或日薪表示,按件计酬者应注明常人每件所需工时)
国定假日工资:依劳基法规定(应为上开约定之2倍以上并补休,未填者视为依法规定)
延长工时工资:依劳基法规定(前2小时应为上开约定之1.33倍、后2小时1.66倍,未填者视为依法规定)
劳健保、劳退︰依法规定投保、提拨(不得删除或变更此项)
工资发放日:次月5号(明确工资发放日,不得仅为每周发放、每月发放,未填者视为现领)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应填写完整地址、劳务内容应详尽、确实填写,不得模棱两可)
工作地点︰台北市大安区和平东路二段295号9楼
劳务内容︰电话对外推广课程及协助部分行政事务、主管交办事务
欢迎大学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
★《事业登记资料》
(应填单位登记之完整名称、完整地址)
单位名称:汎亚文化事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台北市大安区和平东路二段295号10楼
★《联络资讯》
(正确姓氏称谓范例如下:)
(张三、张先生、张小姐、张老师、张教授、张医师、张律师、张经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联络人姓氏称谓︰罗小姐(姓氏与称谓,不得以代号、假名表示)
联络方式︰[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