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mudi (阿姆迪)
2017-05-09 11:39:29针对 yiaba(许小姐/小名:墨莉)该篇文章征才引发劳资纠纷
已于5/9 上午1030时达成和解
针对费用计算错误等其他事情做道歉
并且按照会议当中 完成删除先前文章及本文发表
协议履行后,劳方与资方同意不得再劳资关系存续期间中及终止劳动契约时
所衍生之一切事项(含劳工保险及劳基法等相关法令),向他方为任何民事、
行政、刑事上之主张,且不再有任何异议,并放弃民事请求权。
丞相,起风了,一开始就不会相信单方面说法。而且为什么版主可以还帮他删之前文章.劳方说了就算吗?
楼主:
amudi (阿姆迪)
2017-05-09 12:04:00那是资方要求的 因为会议当中 他接电话才知道早就已经有派人在法院预备了是我自己跟版主提的要不是他没有提到电话接听 我根本不知道他还派人在法院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5-09 12:12:00
他本人来信申请,事由也正当,当然予以核准。
所以雇主给了远高于基本时薪跟一般点工行情的薪水的立场在法律上比你计较没加乘的加班费还站得住脚吗??
楼主:
amudi (阿姆迪)
2017-05-09 15:11:00但是他当场有承认薪水给的计算错误
楼主:
amudi (阿姆迪)
2017-05-09 15:15:00对 虽然说 那个调解人叫我去外面...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05-09 16:18:00给多给少都要1.33吧,简单来说就是没有案底的解法....
楼主:
amudi (阿姆迪)
2017-05-09 17:15:001.34跟1.67这些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