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劳工局回函重点如下:
1.劳动契约牴触法令部分,无效。
2.若雇主没有实质作为,单就劳动契约牴触法令,难以认定事业单位违法。
综上两点,裁定 人才天下有限公司 恢复发文权。
就回函速度来说是蛮快的。
纵使我不太满意回复的内容,但说真的,劳基法没有罚未遂犯的规定,所以雇主喊著
要扣薪水,实际上没扣下去的话,除了感觉不好,倒也真的不能拿雇主怎样。
作者:
MadCaro (實è¸!!ä¸æŽ¥å¯µç‰©æºé€šè¬è¬)
2016-12-15 23:25:00:-(
作者:
aterasu (热宝)
2016-12-15 23:28:00可恶,下次扣了再检举他((误
作者:
MadCaro (實è¸!!ä¸æŽ¥å¯µç‰©æºé€šè¬è¬)
2016-12-15 23:38:00劳工局这招...是鸵鸟心态
作者:
doreme (置之死地而后生)
2016-12-16 00:09:00好比一例一休只是表面,劳工局最好会去全面检查,一堆低于法定工资的公司,政府眼不见为净,大家眼睛睁大点,别随便出卖自己
作者: amoioligo 2016-12-16 00:27:00
原来劳动契约牴触发令,不违法,只是无效,那以后劳动契约可以随老板订
作者:
MadCaro (實è¸!!ä¸æŽ¥å¯µç‰©æºé€šè¬è¬)
2016-12-16 00:45:00而且又不是人人都法律小老师,不见得知道契约哪些条款是无效的...然后就傻傻的被坑也不知道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6-12-16 06:44:00劳工局会说一定要有发生事实才可以举发...
官呐~ 这就是政府单位的做事态度,让我想到我之前跟动保处反应事情也是这样搞
作者:
tttjjj (幸福祇因没得选泽)
2016-12-16 19:58:00@@
作者:
earl0709 (Leading)
2016-12-17 22:57:00呵呵 反正我是不会在去做,八个半小时,只休中午吃饭时间一小时,不计薪,实际上半个小时就赶人上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