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靴猫工作室海外征人文始末心得

楼主: ra065311 (萧云)   2016-12-15 22:10:24
一、前言
违规大致可分三类。
1.第一类,为直接于本板违规,如事业登记资料与公示资料不符。
此类违规因事证明确,使用者得迳行检举,无须检附证据。
2.第二类,为间接于本板违规,例如冒名刊载。
此类违规因文章本身并无违规,须仰赖相关事证,故检举人得检附证据,方得受理并
调查。
3.第三类,为看板外违规。
早先仅有前两类违规,但近期经劳动部回函后,自第二类分割出第三类违规。
此类违规非本板管辖范围,过往本板会调查并通知相关使用者于指定看板说明,未说
明或无法合理说明者予以处分。
现经劳动部回复本板无权对此类违规调查后,本板仅能协助将相关单位发文权冻结,
待主管机关判定该单位违法或违规后再于本板处分。
二、主文
1.契约成立,需由双方当事人同意而为之,除法律明文规定需以“书面”契约为准(
如结婚)外,不论“口头”或“书面”契约皆予成立。
劳动契约,谓约定劳雇关系之契约,为雇主与劳工所订,大抵可分三类。
一、合理之劳动契约。
二、不合理但未违反相关法令之劳动契约。
三、违反相关法令劳动契约。
劳动契约受劳动基准法约束,如有违反法令行为,由劳工相关主管机关介入查处,并
非板主可介入之事。
2.违规检举人须负举证义务,涉及特定个人权利须由权利人自行或授权提出,此二点
为站规规定。
前言第一类违规,因证据存在板面上,就算当事人编修删除,板主仍能调阅编辑记录
查处,故未强制使用者举证。
第一案并无满足上述流程,且为第三类违规,故不受理。
第二案为第二类违规,由靴猫工作室站内信检举,为控方,被检举人 psl7634,为被
控方。
控方提出相关事证后,案件始受理并调查,调查期间本板通知被控方举证,然被控方
未提出证据,仅称为其他使用者所言,甚至误认说明期限为 24hr,要求本板尽速处
理。
然一来其他使用者未被检举,二来所指称之使用者并未出面作证。
是故按现有证据判定检举成立。
倘雇主、劳工身分对调,或控方与被控方身分对调,依以上情况,胜诉方仍为靴猫工
作室。
3.被控方于处分公告后指称控方提出不实证据,然此指控亦无证据佐证,不予受理。
4.是否为被控方发文后,控方才修改劳动契约?无相关证据证明,不予评论。
三、其他
1.板主无权亦无义务管辖看板外事务,但仍会协助处理,然此协助却被视作理所当然
将考量完全分割看板内外事务,不再对板外事务提供任何协助。
2.本板多数规定及被处分使用者为雇主,此举多被视为偏袒、保护劳工,然仅因本板
性质为征才、发文者多为雇主所致,但不代表劳工发文不会被处分。
板规订定,与看板性质、发文走向息息相关,板规针对行为人,不论此人身分为何。
3.利益部分,感谢提供下期板务报告题材,将会交代如何应对贿赂、关说等状况。
虽说还未发生过上述状况就是了……
4.我的世界不是因你而转,12/10跟11的发文量较少,我才有时间回这篇。
5.顺便回一下八卦那篇的内容。
poloyabi 是否有在上个月被我水桶,相信由当事人说明最为准确,有疑虑也可请小
组长直接调 LOG,本板有从 10/24/2010 16:08:05 迄今的水桶记录。
不过现在有 23,578 笔,要看完需要不少时间。
Bakuman 权限设定系统会在板主增加/解除水桶时自动记录日期、时间、执行者、被
执行者、执行期限、执行理由,该记录无法修改或删除,有疑虑可洽系统部。
作者: geniusleo (神说要有光)   2016-12-15 22:14:00
所以为何相信苏先生是漏打而不愿相信板友的质疑后续附上诸多证据却仍不改判?
作者: aterasu (热宝)   2016-12-15 22:17:00
不行 你说的太难了 他根本看不懂XDDD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2-15 22:18:00
哈哈 对它们真的太难懂了... 加油吧RA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6-12-15 22:20:00
#1OHz1mkf (part-time)板主一看到这篇就主动视为检举,在推文跳出来处理。
作者: geniusleo (神说要有光)   2016-12-15 22:21:00
后面好几个人贴图出来 没人检举就不算证据吗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6-12-15 22:21:00
#1OJiekjo (part-time)结果遇到这篇就说不是检举,完全不同标准啊XD同样都是贴文在板上,处理的积极度完全不一样呢。
作者: taylorlin (摔不死,那就再来吧!)   2016-12-15 22:22:00
好奇问一下 所以那雇主PO海外工作 版主你一开始却认为不违规?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6-12-15 22:22:00
没人说你不能看呀XD 回应得真急。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6-12-15 22:26:00
想知道苏先生更改契约的始末不然是不小心漏打还是规避刑责还蛮难判断的看完岛国杀人记事三集之后其实还是蛮难相信纸本的证据
作者: cocabell (爱蜜莉亚我老婆)   2016-12-15 22:29:00
我直接讲啦,如果当初ps17634大被真的水桶 不再追这次事件 让它掀开,是不是代表这次雇主就得逞了?!说明会可是有近百人喔,近百人被骗被耍喔!我只觉得版主对整个事件的处理态度很偏袒就是了
作者: cvap01 (knight)   2016-12-15 22:30:00
宪法说:我们的国土,不但包括中国,更包括外蒙,所以,不止是去中国,甚至去外蒙,都不算出国。哈哈。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2-15 22:31:00
又是PT大 出面阻止了吗? 这点真的让我觉得很有意思
作者: cocabell (爱蜜莉亚我老婆)   2016-12-15 22:31:00
真理就是应该越辩越明,当时锁文跟搞水桶,不就是变相不让大家继续讨论?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2-15 22:32:00
喔喔 有继续回应 那应该是没有((笑RA 其实你只有两个选择 1.停止跟它们争论2.把自己气炸掉 然后 翻桌下台它们有它们的想法 完全不打算看你的立场跟想法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6-12-15 22:34:00
派遣公司那篇的发文者他并没有检举,只是在板上发文,板主就主动处理,为何靴猫后续发展的那篇却不秉持同样的积极度?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2-15 22:34:00
所以 你说什么都没用 懂得就是懂了喔喔喔 选1.就好 我对你还是有期待感的哈哈 虽然一个小渣渣的期待感 没什么意义就是了((大笑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6-12-15 22:37:00
还有上面有人询问‘当初雇主PO海外工作,为何板主第一时间没有认定违反板规?’,怎么故意跳过此推文不回应?
作者: cocabell (爱蜜莉亚我老婆)   2016-12-15 22:38:00
因为版主是中华民国宪法派的吧?哈哈哈
作者: ray90910 (秋风夜雨)   2016-12-15 22:42:00
版主意思大概是ps大的文章应该给劳动部检举,如是真的,那版主再对这家公司在ptt上处分吧
作者: aterasu (热宝)   2016-12-15 22:43:00
我也直接讲了 我们都知道靴猫有问题 但p大要的点是要r大为之前桶他的事道歉 但还是那句话 [当下证据] 如果你在法庭上跟法官说 我有证据 就在网络上的某某人有说过 只是说 跟 确实的书面报告很不一样 会影响到法官对此证据的信任度 证据本来就可以补充 判决也可以重判 但那已经是下一次开庭的事了 对p大愿意将此事追查清楚 感到钦佩与感谢 但稚气般的处事态度感到可惜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6-12-15 22:43:00
苏先生给的说法是“契约漏打底薪”,也就是说,的确有一个版本的契约是只写 “每一件3000元”。光是这一点就可以证明psl板友当初并不是乱说的。
作者: luckywind (幸运风)   2016-12-15 22:45:00
看来只有把靴猫桶了才能消各位的心头之恨。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2-15 22:46:00
AT你说的真的太难了 我想铁定听不懂 也没在听((大笑
作者: ray90910 (秋风夜雨)   2016-12-15 22:47:00
at大意思好像是因为个人恩怨所以选择不处理这件有问题的事情?
作者: cocabell (爱蜜莉亚我老婆)   2016-12-15 22:48:00
说明会浪费大家一个下午的时间,也没车马费,能不恨吗?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6-12-15 22:48:00
大家有疑问的是两套处理标准啊XD其他违规文章,在这个板都是快速处理的。征人排队要去代买板,征人搬家要去搬家板,结果一个海外工作在板上存活那么多天,一堆人都报名后发现有疑点,才会发生后续那么多事情。
作者: cocabell (爱蜜莉亚我老婆)   2016-12-15 22:50:00
雇主公然在板上搞诈骗,没进去监狱关,我都觉得太轻了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6-12-15 23:01:00
"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却不敢回应。
作者: aterasu (热宝)   2016-12-15 23:05:00
回ray大 :不是 板主一直都是以证据判断是非 你看p大始末的那一篇心得文 相当不利雇主吧 但还是一样存在 我想不是不给讨论 而是视证据有无来判断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过多的揣测只会偏向闲聊 在有问题的雇主文下互相通知优劣 不也是讨论的一种 有看到板主警告不能这样做过吗...你看 楼上开始跳针了 我也认同一开始以海外工作删文就没事了 但说不过就开始东扯西扯真的太好笑了wwwww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6-12-15 23:11:00
提出很多疑点,结果被说东扯西扯 lol说用证据判断是非,苏先生不就承认原本的契约“漏打底薪”了?这说词就是证实psl板友当初的疑问 (为何变成一件3000元)。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2-15 23:18:00
其实 我想询问一件事情 为什么海外 跟 搬家 这些 后来会被归类到非打工呢? 实际上还是打工不是嘛?那时候 好一阵子 没有上版上 所以 很不明白这点可以的话 还是麻烦AT 回应我一下
作者: aterasu (热宝)   2016-12-15 23:34:00
欸干我不是板主怎么会问我XDDD 不过我猜 海外不行是因为不适用国内的劳基法 要调查起来太麻烦了(咦 搬家属于重度劳力的工作 好像是上一代p大开始禁止的但不确定 怕板友受伤吧 而且一般个人搬家好像都不可能会有劳保
作者: youh2031   2016-12-15 23:36:00
你他妈就继续删文就好啦 回这么多干啥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12-15 23:37:00
坦白说我根本不认识版主,版主会向我要劳动契约,是想了解我po的文章内容1.是否属实2.是否违法,如果我拿不出劳动契约,然后说只是听别人讲的,那篇文章的下场也是被锁文
作者: SweetsBlue (三月狐)   2016-12-15 23:37:00
感谢AT 回应~ 因为 我不希望版主回应啊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6-12-15 23:43:00
所以板主也跟苏先生要了劳动契约,知道有一个版本的契约真的只有写一件3000元,那这个版本不就符合当初板友的疑问?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12-15 23:44:00
我上面的推文是向F版友说明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6-12-15 23:46:00
还有,同样是发文在板上,Mad板友那篇板主看了就主动要契约、主动处理,#1OJiekjo (part-time)这一篇给了一堆证据却态度消极。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6-12-15 23:59:00
用ptt的平台把人骗去国外真的出事的话你想一句无看板外管辖权推托可能有点不够
作者: ray90910 (秋风夜雨)   2016-12-16 00:02:00
一开始海外工作的确就要用版规处理了吧,所以这也算版主自己搞出来的,怨不得人阿还有甜蓝可以不要回文嘲讽了吗,通篇废话,一点建言都没有
作者: xulzj524 (未完,待续。)   2016-12-16 00:30:00
有人在装死
作者: talesbb36   2016-12-16 00:36:00
联络苏先生来说明? 还在装死?有电话吗?
作者: xufuk (xufuk)   2016-12-16 01:17:00
雇主PO海外工作 版主你一开始却认为 不违规?
作者: mnbv0416 (本人的确吃饱太闲)   2016-12-16 01:39:00
作错就认错,废话一堆有用?反正那些傻傻开户的人出了什么事也不关你事,对吧。
作者: geniusleo (神说要有光)   2016-12-16 07:48:00
海外工作疏忽没处理到道歉一下很难喔?
作者: bruce333 (蝙蝠侠)   2016-12-16 08:43:00
道歉对某些自认伟大又懂法的人真的是超级难
作者: fembrliang (芃芃<3)   2016-12-16 09:31:00
厉害了我的哥 没尽到版主义务就算了还强词夺理 道歉很难吗
作者: bruce333 (蝙蝠侠)   2016-12-16 11:32:00
很好奇这样真的能做好板主吗
作者: linwayway   2016-12-16 17:50:00
讲白就是事实证明Psl大是对的,但因为态度不佳让靴猫得利囉
作者: s085999449 (小猫)   2016-12-16 18:19:00
在ptt而已就学会公门的腐臭习气,还把台湾司法令人诟病的点发挥得淋漓尽致。年关将近,祝你能够平顺度过。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6-12-16 19:22:00
那些会用“态度”这点去攻击psl的人,根本是因为没有站得住脚的护航理由,只能以“态度”两个字模糊焦点XD
作者: s085999449 (小猫)   2016-12-16 23:56:00
删文王,就只有删文快,小组长的指令都下来了,还不执行,反而转移阵地到那边玩文字游戏继续拖延。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