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COVID-19通报时效即起改72小时 6月拟增免

楼主: heinse (heinse)   2023-05-31 17:14:13
原文标题:
COVID-19通报时效即起改72小时 6月拟增免隔条件
发布时间:
2023/5/31 16:17(5/31 16:56 更新)
记者署名:
中央社记者陈婕翎
原文连结: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05310234.aspx
原文内容:
COVID-19通报时效即起改72小时 6月拟增免隔条件
2023/5/31 16:17(5/31 16:56 更新)
卫福部疾管署31日宣布,第4类法定传染病COVID-19通报时效由24小时调整为72小时,即
日起生效。图为民众戴口罩在基隆海洋广场散步。(中央社档案照片)
(中央社记者陈婕翎台北31日电)
卫福部疾管署今天宣布,第4类法定传染病COVID-19通报时效由24小时调整为72小时,即
日起生效;另外,同步着手研拟并发症确诊个案通报后须隔离治疗评估条件,6月拟增免
隔条件。
COVID-19(2019冠状病毒疾病)自5月1日起改为第4类法定传染病,医师发现符合临床条
件及检验条件的中重症病患仍须于24小时内通报,但原本可以电子通报还回归纸本作业,
许多医护人员不满工作量大增。
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副署长罗一钧今天下午接受媒体联访时解释,COVID-19通报时效即
起延长,医师发现符合临床条件及检验条件病患,依新规定于72小时内通报即可,通报后
经医师评估有隔离治疗必要时,可安排住院隔离治疗。
罗一钧说明,近期COVID-19疫情上升,为减轻医疗院所及卫生单位行政负担,除调整重症
通报时效之外,疾管署着手研拟并发症确诊个案于通报后须隔离治疗评估条件,预计于6
月上旬经专家会议讨论确认后实施,另外也将简化隔离治疗通知书开立作业流程。
(编辑:陈政伟)11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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