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COVID-19通报时效延至72小时 最快6/1公告

楼主: kensukeshu (贤介)   2023-05-29 17:55:23
原文标题:COVID-19通报时效延至72小时 最快6/1公告修正
发布时间:2023/5/29 17:39
记者署名:记者:陈婕翎/编辑:管中维
原文连结: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05290270.aspx
原文内容:
COVID-19第4波疫情,医疗院所反映法定传染病通报及隔离治疗等作业流程繁琐,甚至需
周末加班。疾管署今天表示,通报时效由24小时调整为72小时,预估6月1日公告修正实施

COVID-19(2019冠状病毒疾病)自5月1日起改为第4类法定传染病,医师发现符合临床条
件及检验条件的中重症病患仍须于24小时内通报,但原本可以电子通报还回归纸本作业,
许多医护人员不满工作量大增。
现阶段医疗院所可透过疾管署传染病通报系统(NIDRS)网站或运用医院电子病历自动通
报(EMR)等方式线上通报。通报后依现行规定,确诊个案经医师评估有隔离治疗必要时
,得住院隔离治疗。
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副署长罗一钧今天下午接受媒体联访时解释,过去COVID-19属于第
5类法定传染病时,酌以权宜可电子开立通报,但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解编后,权宜措
施去任务化,才会回归常态纸本通报。
罗一钧表示,电子开立通报涉及电子签章法等相关行政程序配合转衔,预计传染病防制法
第2阶段修法,提案增修相关条文,以利电子开单更具明确法源依据。电子开单看似简单
,但确认已送达对方是一件难事,过去权宜之计是未被退回视为送达,人权团体质疑便宜
行事。
罗一钧说,疾管署已先着手规划通报等作业流程改善方案,包括通报时效由24小时调整为
72小时,预估6月1日公告修正实施;另外,医疗院所反映希望比照流感重症不需强制隔离
,盼改为一般感控措施处理,现阶段通报并发症是为监测疫情,拟6月初提至专家会议讨
论,减轻行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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