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 韩国强化业者防疫违反处分措施

楼主: suzhou (☂☁☁☁☂)   2021-07-08 20:38:36
发稿单位:韩国疾病管理厅
发稿时间:2021-07-07 09:02
撰 稿 者:传染病政策总括课
原文连结:https://tinyurl.com/hsk29a9z
内文抓重点摘要:
对于违反防疫方针
提高适用的行政处分措施
修改<传染病预防与管理相关法>施行细则
第49条第1项第2号,违反时的行政措施
1.未遵循记录出入者时间及名单、管制佩戴口罩等防疫方针时
2.未遵循消毒、通风等设施管理相关防疫方针时(此部分各地方自治团体有最终裁量权)
现行第一次违反之处分:警告
修改后第一次违反之处分:停业10天
现行第二次违反之处分:停业10天
修改后第二次违反之处分:停业30天
现行第三次违反之处分:停业30天
修改后第三次违反之处分:终止营业命令
现行第四次违反之处分:终止营业命令
修改后....(第三次就终止了,所以没第四次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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