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规修正 - 疫苗施打分享请用[疫苗]分类

楼主: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21-05-16 22:34:04
近来有许多人分享疫苗施打状况,经板主群讨论后决定修正板规如下:
第 4 条第 3 项新增第 5 项
发文分类如下:
 一、[新闻]:第5条第2项第1款、第5款之文章。
 二、[Live]:第5条第2项第2款之文章。
 三、[摘要]:第5条第2项第3款之文章。
 四、[整理]:第5条第2项第4款之文章。
 五、[疫苗]:第5条第2项第6款之文章。 并应于其后标明为 [台湾] 或海外 [国家]
不得以其他分类发表或偷渡新闻分类文章。
第 5 条第 2 项
文章内容应符合下列主题:
一、台湾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卫福部疾管署及台湾各级政府机关新闻稿。
二、各国记者会Live文、国内学术研究机构Live文。
三、前款之记者会整理。
四、海内外疫情整理。
五、各国政府新闻稿或经板主公告媒体名单内与疫情直接相关之内容。
六、施打疫苗之身体状况与心得。
第 7 条 新增第 6、7 项
[疫苗]文章应有下列内容:
 一、施打时间:应精确至分钟。
 二、施打地点:应填写医院全名,若在海外施打,应加填国名。
 三、施打厂牌:应填写施打疫苗之厂牌名称。
 四、施打心得:
 五、发文声明。
[疫苗]文章不得删除前项第五款之发文声明。
第 8 条
文章有下列内容者,为重大违规:
 一、广告文章。
 二、看板警察局公告并已处分之跨板多贴、跨板推文。
 三、其他严重影响本板秩序。
 四、随机推文广告连结。
五、疫苗文章填写不实,经该管机关裁罚确定。
第 12 条第 1 项
违反第5条第2项或第3项、第7条第7项者,原文得退回,处水桶30日以上。
本次板规修正自2021年5月17日起施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