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双钢印口罩17日上路 市售品可续卖至12/17

楼主: ptt8592 (明月)   2020-09-15 17:06:07
完整标题:双钢印口罩17日上路 市售品可续卖至12/17
发稿单位:中央社
发稿时间:2020/09/15 16:38
撰 稿 者:记者张茗喧/台北报导
原文连结: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9150226.aspx
最新更新:2020/09/15 16:48
双钢印口罩17日上路 市售品可续卖至12/17 | 生活 | 重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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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口罩混充事件,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规定国内医用口罩必须逐片标示MD(医用,Medical Device缩写)及Made In Taiwan(台湾制造)字样防伪。(桃园市政府提供)
(中央社记者张茗喧台北15日电)食药署今天正式公告口罩防伪标示规定,17日起所有国产平面医用口罩须逐片标示“MD”(医用)及“Made In Taiwan”(台湾制),但市售品可续卖至12月17日,剩余才需收回验章。
加利科技、豪品公司相继被查出以中国制非医用口罩混充台制医用口罩,数百万片问题口罩流入市面,引发口罩之乱。
为防类似事件重演,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10日预告“平面式医用口罩之标示应刊载事项”,要求平面式医用口罩产品须在口罩本体上以钢印标示“MD”(医用,Medical Device)及“Made In Taiwan”(台湾制)字样,适用一般医用及外科手术口罩,但排除标示或宣称具N95效果的医用口罩(立体口罩)及专供外销用的医用口罩,标示应距离边缘1.5公分内且字高不得小于0.4公分,9月17日上路。
食药署今天正式公告相关规定,强调标示规定上路时程不变,但9月16日前在国内合法生产的平面式医用口罩,食药署原订全面收回验章才可继续贩售,最新公告中改为可持续贩售至12月17日,若在此期限前无法售完,所有库存须于110年3月16日前全面收回,待地方卫生机关验章后才可继续贩售。(编辑:吴协昌)10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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