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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05sr01_1
2.原文内容:
本资料由 (上市公司) 台积电 公司提供序号3发言日期109/03/18发言时间20:03:44发
言人黄仁昭发言人职称副总经理暨财务长发言人电话03-563-6688主旨台积公司针对员工
确诊COVID-19事宜说明符合条款第51款事实发生日109/03/18
1.事实发生日:109/03/18
2.公司名称: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不适用
6.因应措施:不适用
7.其他应叙明事项: 台积公司今(18)日表示有一名员工确诊COVID-19,说明如下: 该员工
已入院进行妥善诊治,台积公司将持续关切并提供相关咨询与协助。 台积公司防
疫委员会业已追溯该员之接触史,以较政府卫生单位规范严格 之标准,确认其曾近距离
接触者约三十人,并已即刻进行为期十四日居家 隔离。台积公司将每日监测隔离者健康
状况并提供必要之协助,以利后续 追踪。除原定之例行消毒,今日亦扩大办公区消毒范
围,针对该员工作场 域及公共区域加强消毒。 台积公司以防疫安全及保护员工健康为首
要考量,在现有防疫相关规定外, 公司决议将启动分组办公营运模式。台湾地区员工于
参加会议、训练、或 身处公共区域期间一律全程配戴口罩。 此事件不影响公司营运,相
关细节以政府公开资讯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