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想问2月修传染病检验机构办法

楼主: Pooomei (普妹)   2020-03-16 10:15:46
大家好,
翻之前信件发现政府有宣导2月中修法的传染病检验及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50023
因为我不是这个领域的,想请教板上高手专家前辈们
1.条文写到,
采检时间:投药前、投药后、潜伏期、发病期及恢复期
想问我们这次肺炎也是这些时间点都有采检吗?
这样感觉要抽血或是要采检的次数不少呢?
第 10 条
检验机构应于完成本法第一类或第五类法定传染病之检验后一个月内,将验余之检体送中央主管机关保存。
指定或受托检验机构应于完成检验后一个月内,将分离之病原体、经确认内含病原体或其抗体之血清或血浆检体送中央主管机关保存。
想问这些收藏在政府的哪里,政府有修订管理办法管理业者,
那政府自己的检体实验室或收藏地方又是依据什么管理的呢?
趁机想了解我国运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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