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好的作品,却苦无适合的空间展出?
人文远雄博物馆108年度艺术空间申请展简章出炉囉!
只要具中华民国国籍,年满20岁以上之个人艺术创作者,或专业艺术团体,具备2~3年以
上之艺术创作经验或展览资历者,欢迎于108年5月31日下午5时前提出申请!
https://fgmuseum.org.tw/web/news_1_mid.aspx?id=1244
[主旨]
为支持台湾艺术的创作与发展,提供艺术家创作发表之平台,特订定人文远雄博物馆艺术
空间展览申请简章,欢迎具备申请资格之个人与团体提出申请。
[申请资格]
具中华民国国籍,年满20岁以上之个人艺术创作者,或专业艺术团体,具备
2~3年以上之艺术创作经验或展览资历,请检具相关证明文件。
[展出作品]
以视觉艺术类作品为主,作品内容、形式、媒材技法与创作题材不拘,惟作品
须适合保存、运输及于公共空间展示。
[申请资料](表格请见附件简章中之申请资料表一与表二) :
个人或团体简历(包含最高学历、展历、获奖纪录等)。
创作理念(800 字以内)。
作品资料(含作品名称、作品图档、媒材、尺寸、创作年代、价格)
参考作品集、画册(视个人状况提供)
[申请方式及时间]
申请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或邮寄报名(二选一)
1.电子邮件报名: 下载申请资料表,于申请期限截止日前传送至[email protected]
,主旨请注明:“艺术空间申请展”。
2.邮寄报名: 检附上述“申请资料”(作品资料与图档以光盘提供)于申请期限截止日
前(以邮戳为凭)寄达本馆展览教育科。邮件封面请注明:“艺术空间申请展”。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108年5月31日下午5时止。
审查方式:
由本馆办理评选。
评选通过者本馆将以e-mail或电话通知入选者。
本馆预计于108年6月30日在本馆官网公布评审结果。
[展览安排]
通过评选之展览作品,由本馆尽速排期展出,展场平面图与照片请参考附件一。
每档展览展期以六周为原则,布卸展时间各约1天(以馆方协调时间为依据)。
展出人因故无法如期展出者,需于展前三个月以书面述明理由,正式知会本馆。
本馆保留档期及展场的调整权利。
[展出权责]
合约:申请通过之个人或团体,须与本馆签订展览协议书后,始得进行展览规划事宜。
展览布卸展须知请参考附件二。
运输与保险:展出作品之包装、来回运输与运输过程保险费由参展者负责,本馆负责作品
展出期间之展场保险费。
文宣:参展者提供展览介绍文字约250~300字及作品清单,馆内相关文宣品由本馆编辑制
作。
【艺术空间申请展查询联络资讯】
人文远雄博物馆 展览教育科:02-26971111转105 李小姐
地址:22175新北市汐止区新台五路一段97号4F
传真:02-26972222
官网:https://fgmuseum.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