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驳二泳池天台抄袭名作 无限期关闭

楼主: filmwalker (外面的世界)   2015-07-20 12:33:22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719/651170/
周昭平/高雄报导
驳二艺术特区一周前才开放的泳池天台,由于其中一座泳池的创作手法与创意,明显与知
名的艺术家林德罗.厄利什(Leandro Erlich)所创作、由日本金泽21世纪美术馆收藏的
《泳池(The Swimming Pool)》几近雷同,昨经媒体曝光后引发抄袭争议,多位艺术家
、策展人等,都在个人脸书上质疑驳二的泳池天台是“模仿、抄袭、山寨”,甚至直言会
引发侵权争议、成为国际新闻事件。对此,文化局今下午透过驳二官方脸书发表声明,表
示“驳二艺术特区应以高标准面对原创”,在相关争议未厘清前,“将无限期关闭泳池天
台、未来亦不排除泳池天台全面重新设计。”
引发争议的驳二泳池天台是在两座大义仓库平面屋顶上盖起两座泳池,其中C8屋顶上的泳
池利用大片透明玻璃阻隔,让游客可以进入玻璃下方泳池内与水面上观者互动,形成错置
趣味,不过因整座泳池的设计与创意与林德罗.厄利什的名作雷同,驳二也坦承是援引原
作概念,虽有不同手法,并强调并非艺术家创作的公共艺术,为驳二公共设施的一部分,
但仍引发抄袭争议。
中华民国视觉艺术协会顾问、艺术策展人胡朝圣就在个人脸书上批评,“一个带头进行违
法行为的政府是要如何高喊文化创意产业?没有原创,哪来文创?现在是直接挪用别人观
念进行观念艺术创作吗?”与原作者相识的胡在受访时说,由于两件作品几乎一模一样,
原创者是可提告侵权,目前作者将争议交由经纪人处理,至于是否提告要看艺术家本人态
度。他强调,“遗憾的是这件未取得艺术授权的作品,自始至终都不该出现(在驳二)!

知名旅日作家张维中也在脸书上说,“这真的是太扯。干脆也把整座直岛上的公共艺术品
‘异曲同工’到台湾去好了。”他认为驳二这件作品是亵渎“创意”这两个字、把民众当
井底之蛙在耍,亦不是展现艺术的无限可能,是暴露台湾政府令人傻眼的“无限可能”。
对引发可能侵权争议,文化局发表声明对支持驳二的民众及艺术界先进致歉,表示已透过
电子邮件与原作联系,希望能先就目前争议作说明并厘清,在争议未厘清前即日起无限期
关闭泳池天台空间,未来亦不排除泳池天台重新设计。据了解该座泳池造价约80多万。
对文化局无限期关闭争议设计决定,胡朝圣虽肯定文化局愿意回应已是进步,但也批评不
专业、避重就轻。他建议文化局应发布对艺术家的中英文公开道歉声明,同时深刻检讨、
以高标准自我要求,对外做最好的示范,此外应内部调查了解施作的决策过程。
作者: dctla (十字路口)   2015-08-26 18:40:00
什么高标准,根本一模一样,文创搞成这样,丢脸丢到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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