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道狂人》,这次台版翻译名蛮不错的,
英文片名是福特杠上法拉利
又或者说 美国人杠上意大利人
实际焦点应该是在谢尔比跟麦尔斯身上.
(防雷页)
卡尔.谢尔比在自己的原因下,黯然退出赛道场, 转向卖车业务,
有一幕就是有个客户(简称乙方好了),谢尔比就是甲方,
甲推销给乙一台靓车,
可是乙欢喜地准备签约前,
同伙的丙偷偷告诉甲:其实这部靓车之前已经卖给丁跟史提夫.麦昆(阿昆)
因为史提夫.麦昆比较有名,如果是那位史提夫.麦昆, 而我根本忘了丁是谁..
也就是说,
这是个一物(车)三卖的问题,这样3个人的契约都有效吗?
片中谢尔比(也就是甲)叮嘱车行拒绝乙当场把车开走,这个请求能成立?
要是车真的开走惹,之前付款未牵车丁跟阿昆,可以告甲的车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