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好奇他(or节目制作团队)在决定播放小丑出糗影片的时候是什么想法?
先撇开没有征得本人同意就公开播放这个问题(是那个时代权利概念比较薄弱还是美国法律
不一样?),这部影片对小丑来说肯定不会是多有正面形象帮助的东西对吧?
他们向全美国国播送这段出糗影片的时候(印象中莫瑞的节目好像是很受欢迎的黄金档脱口
秀?),那么有自信保证影片里的这个人不会感到难堪,或是不会有任何因此对此人产生的
负面效应吗?
如果有考虑到这些,为何不先取得同意再播出?
但电影里显然是没有取得小丑同意,那么就是两个可能
1.他们觉得让某个人在全美国观众前出糗,这个人一定会是完全没意见的,甚至会觉得很开
心,所以不用理他,播出去!
2.他们觉得让某个人在全美国观众前出糗,这个人可能感到很羞耻丢脸不愿意,但是没有关
系,节目收视率比较重要,所以不必理他,播出去!
无论是那种我都觉得满糟的,被人弄也不能说太意外,只是这次的对象病的不轻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