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为什么犯下性侵案的人还可以入围?

楼主: iphoneXX (iphoneXX)   2019-10-03 01:03:19
从这个讨论串可以了解到....
台湾离法治社会还有一大段距离。
金马奖有哪一条规定,有前科者不能参赛 ?
看到这个主题(标题)一下.....
你应该要直接联想到 "法治"才对,
就是说...金马奖参赛者(入围者)规定才对!
因为 "道德瑕疵" 可以无限上纲!
学生时代有作弊记过纪录,可否参赛 ?
每个人的道德标准都不同的!
那不算是道德瑕疵,而是扎扎实实的犯罪纪录!
滑坡理论 ? 无限上纲 ?
他被处罚了吧...服刑了假释了,受到惩处了!
因为"道德",真的可以无限上纲!
有犯罪前科,今天有人说他不应该参赛,评委应该撤销他的作品!
那改天会不会有人说,他不应该待在影视界了!
后天会不会有人说,他不应该待在文艺界了(范围更广) ?
下星期会不会有人说,应该要把他犯罪纪录公诸于世,
好让他找工作时,或是当老板应征员工时,让每个人知道他的过去!
你可以唾弃他,有如退将到中国参加阅兵典礼,严重道德瑕疵!
但重点还是在"规范及法治" 。
法治有规范一条红线,而道德没有。
※ 引述《moshenisshit (嘻嘻)》之铭言:
: 嗯...既然要限制,
: 应该把所有违规、犯罪都纳入吧,
: 不应该只单独针对性侵犯而已,
: 这样金马奖的纯真度不够。
: 做个量表出来规定电影圈,
: 酒驾:十年不得报名;
: 闯红灯:三年不得报名;
: 违规停车:三年不得报名;
: 性侵:十年不得报名;
: 公然侮辱:五年不得报名;
: ...等等。
: 既然金马奖道德这么重要,
: 建议把所有行为瑕疵都纳入规范,
: 金马奖才是华语圈最棒、最纯的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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