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片名称 : 河流
2.观影时间 : 拒答
3.观影地点 : 住家
4.观影方式 : DV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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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明亮《河流》的象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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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明亮“台北三部曲”完结篇──《河流》(1997年上映),内容惊世骇俗,对于现代家
庭、社会的缺乏沟通以及同性恋世界的呈现,简直真实得令人坐立难安,毛骨悚然。
这是导演百分之百个人化的纯艺术电影,习于好莱坞电影节奏的观众,看到一半而悻悻然
离场,并不意外。
全片最重要的,应是同性恋的“象征”,导演透过此片表达对同性恋者的宽容与同情,有
同性恋者倾向的小康因与陈湘琪作爱而深受颈疾所苦,这算不算是不忠于同性恋的一种惩
罚?
片末,小康与亦是同性恋者的父亲于台中某同性恋三温暖,在不知情之下,发生不伦行为
,事后灯亮之际,父亲大为震怒,掌掴其子,其子无言以对;这同时,交叉进行的是,台
北家中,母亲对于漏水成灾(父子同性恋?)已忍无可忍,冒着大雨,爬入无人居住的楼
上,终于找到漏水的根源──竟是水龙头未关,怎不啼笑皆非!当母亲愤而关闭水龙头,
远在台中的父子也对彼此的困境取得了突破性的谅解,似乎全片的问题因而获得暂时的解
决(房子停止漏水,小康脖子病情好转)。
蔡明亮拍《河流》势必遭受社会道德的责难,的确需要莫大的勇气,而柏林影展把评审团
大奖颁给《河流》,亦充分显现评审对于艺术追求的尊重。
不过,像《河流》这样“会把噩梦都引出来”的电影,一部就足够了,未知蔡导以为然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