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祖筠批谷阿莫侮辱创作“脏东西” 张宇“听10秒就想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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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红人谷阿莫2014年起以独特诙谐的方式、在几分钟内讲解电影内容,并重制影片暴红
,还被“韩国WebTVAsia颁奖典礼”评选为年度最佳频道,但昨爆出KKTV和电影公司“又
水整合”已对谷阿莫提告“侵权”。稍后谷阿莫也在自己的YouTube频道拍摄短片辩驳并
发出512字声明,称是基于著作权合理使用原则,扬言“不会轻言退出”。
然而“二创影片”话题持续在网络发酵,不少名人纷纷表达看法,台视前主播张宇就在私
人脸书吐槽谷阿莫“侵权就是侵权”。她表示“原来我一直没有按赞,大概也不是他的
TA ,这个声音表情大概10秒内会想关掉,这是职业病,侵权就是侵权,就算截取1/10到
1/100的内容,也是拿来营利不是吗?,幽默也有品味之分吧”。
郎祖筠谈到谷阿莫,先是不以为然地说:“这个脏东西有什么好讨论的吗?”接着她表示
:“听人提过,点进看过仅仅一次就受不了了!我是相声演员,头一个咬字不清,还没有
抑扬顿挫就够糟糕了,评论的方式自大、偏颇、自以为幽默,还剧透,看过一次就讨厌极
了!还狡辩把侵权”当作理所当然的“创作”!这么消费、侮辱创作的家伙,还敢说自己
在创作?那段所谓“自清”的影片,更看得出来,不止是脸皮厚,简直没有羞耻心了!我
衷心的期待他受到制裁,别再破坏人家的创作心血,以及大众的观影乐趣!还有,多读点
儿书吧!”
她进一步针对网红现象说:“网红不是太难,难的是经营!光靠巧言令色,薄衫露乳,内
容空洞,要不了多久就被更狂,更大胆的人干掉,溺毙在网海里了!”
对谷阿莫侵权风波,也从事音乐和舞台剧创作的澎恰恰认为:“他(谷阿莫)百分之百侵
权,侵权就是侵权,一切要照法律走,他该赔偿就要赔偿,创作者很辛苦,不要侵权,他
应该要照行政程序去买版权才对。”
记者致电问李烈关于谷阿莫被告侵权一事,她说:“我知道,终于有人告他了。”她对于
谷阿莫未经过同意就重制影片的做法相当不赞同,“人家花心血拍的东西,他没拿来再制
造,拿来赚钱,他还觉得他自己很冤汪,怎么会没有版权概念到这个样子,还理直气壮的
。”李烈认为大家都有言论自由,评论电影好看与否都是个人的观点,但对于谷阿莫没经
过同意就再制影片,直说:“怎么会没有礼貌成这个样子。”
《健忘村》监制叶如芬说:“当然会觉得自己的心血被糟蹋很生气,但网络上太多这样的
人存在,他只是比较狂妄的其一,中国甚至更多,管不了他们,也管不完,只能把自己的
电影做好。”;《大钓哥》导演黄朝亮说:“不赞同这种行为,这样踩着别人的心血,去
造就自己的网络人气,我不齿也不屑!”
影评人何瑞珠表示,侵权的问题在YouTube是个模糊地带,这要交由法院判断。但更该注
意的是商业利益,谷阿莫做这些片子就是为了能谋利;很多电影公司如果它的片子一样卖
钱,它根本不在乎,甚至放任他去做;跳出来指控的会说谷阿莫这样导致自己的片不卖或
不能上,这其实是个商业利益的问题。
柴智屏看法略有不同,她说:“有时候看他的东西会觉得有趣,让我更想看那部电影。但
是他如果能跟电影公司达成共识,才不会有法律问题。而且现在他愈来愈红,还常被中国
请去当影评人,他应该更谨言慎行。”
对网红谷阿莫被片商告侵权,吴宗宪也认为:“对片商来讲,有时候他的说法会影响票房
,但是却也有些时候是另外一种宣传效果,所以我觉得可以在这上面找到平衡点还蛮难的
。”宪哥表示没完整看过谷阿莫的影片,只在新闻片段看过,被问到喜欢谷阿莫的风格吗
?宪哥直言:“普通!”
导演易智言也在脸书分享自己对“著作权法”所了解的几个重点,他说“第一,侵犯著作
权之罪,不包括“点子”“概念”的改作。因此 parody 讽刺剧,例如 Scary Movie 之
于 I know What You Did Last Summer,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的问题。第二,侵犯著作权之
罪,对所谓“正当使用”的判定,牵涉原作在改作物中所占的比例。例如把“蓝色大门”
剪成一支一分钟的 MV,不能解释为只用了百分之一的电影画面,而是这支 MV 的画面百
分之百都是电影画面。第三,侵犯著作权之罪,需告诉乃论。但如果有贩售行为,则属于
非告诉乃论。影音平台默许,不代表没有违法,或许只是没有人提告。第四,侵犯著作权
之罪,改作者获得金钱与否并非必要条件,其亦可能获得名声荣誉等其他形式的奖励。不
然抄袭改作学术论文,就不构成法律上的犯罪了”,间接表示谷阿莫的行为已涉及侵权。
(娱乐中心/综合报导)
张宇女神说的都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