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聊立场之前,个人认为应该把美二发生的事以及队长个人人品先抛
在一旁。
观众站在全知角度,内心知道美国队长是完全的好人而判断本身就不是一
件很理智的事。
在人民的角度,超级英雄与超级坏蛋该怎么区别?女巫有可怕的破坏力,
一般民众只能相信她能控制自己,这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吗?
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女巫人正奶大心地好,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无条件的相
信超级英雄。
东尼所做的举动"软禁女巫",是一个政治手段,让一般百姓知道他们有办
法控制局面,也许三四个月后,东尼会带着女巫一起接受访谈,一起上上
脱口秀,现实的风向就会吹向联盟。
而队长的所作所为?从此女巫就得避开人群,无法得到民众信任。这是一
件好事吗?也许绝对的自由比较重要吧?而东尼要的,是我们真实世界中
所拥有的"体制下的自由"。
再者,如果对上层机构的不信任,应该是推翻机构,然后再建立机构吧?
怎么会是不信任就干脆不要?各种社运、各种革命,难道都是推翻就结束
吗?
注册法案只是一个桥梁,消弭人民对超级英雄的不信任感,如同超速、杀
人都有法律规范。这虽然不一定有用,超速、杀人还是一再发生,但至少
有个机构会对他们进行惩治,而不是期待有个阿斯加人突然来帮忙。
法案本身这么厚一本,对于不满或是不够尊重隐私的部分也可以修法,而
不是只有签与不签。
如果人民无条件相信美队是好人,不可能变坏,这才是最危险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