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收进YouTube播放清单 男枉赔2万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525/36569985/
智财局指不违法 片商仍滥告百件
苹果日报2015年05月25日
知名国片《听说》(上图)、《天后之战》(下图)的代理商,状告多名民众违
反《著作权法》。翻摄网络
张姓男大生把影片加入YouTube播放清单,竟遭业者要求签悔过书并赔钱和解。
吴珮如摄
【吴珮如╱台北报导】北市张姓男大生去年十月,上YouTube看国片电影《听说》
、《天后之战》后,随手将影片加入播放清单收藏,却遭代理商飞行国际、海乐
影业控告违反《著作权法》,士林地检署认为张男没违法,但尚未做出不起诉处
分前,双方却先以两万元和解。办案人员指出,类似案件全台至少上百件,已有
不少人花冤枉钱赔偿业者。
挨告的张男日前无奈表示,当初只是顺手将YouTube上的《听说》、《天后之战
》两部国片,加到收藏清单,以便下次有机会可以重看一次,岂料竟因此挨告。
张男说,他四处征询法律意见,虽自认不违法,但对方不断要求和解,甚至扬言
“既然提告了,就不会空手而回”,让家境普通的他非常紧张。
开口就讨和解金
张男指出,对方一开始要求三万元和解金,但他无法负担,双方乔到一万元,对
方还称因他是学生才给优惠价。张男不愿再跑法院耽误课业,才各以一万元与两
家公司和解,还签下悔过书换取撤告,检方因此对他做出不起诉处分。
另名洪姓男子去年十月间,同样将《相声瓦舍》的影片加入播放清单,被飞行国
际控告,北检认为,违反《著作权法》的要件包括“公开传输”和“重制”,洪
男仅将影片加入播放清单,且播放清单并非向公众传送,不构成公开传输,因此
不起诉洪男,但双方早用五千元达成和解。
洪男昨说,他做过功课自认不违法,但对方开口就要求和解,他不想跑法院才和
解,但事后回想觉得心有不甘。
被告多为大学生
其实智财局今年一月曾在网站发文说明,除非民众将侵权影片上传YouTube才违
法,若仅单纯利用超连结,将他人上传的影片加入播放清单,目的是为观看方便
,并不违法。办案人员指,全台各地检署近期至少接获上百件类似案例,被告多
半是大学生,均因担心触法选择和解了事。高检署已行文各地检署,要求注意此
类案件。士林地检署昨表示,检方会再深入了解,这些公司的作法是否有违法之
虞。
称使用者应付费
飞行国际公司法务陈正刚昨表示:“这牵扯到民事问题,使用者本应付费。”海
乐影业法务郭玉凤则表示,近期已没提告了,但对于和解金一事,她则称:“我
不需要跟你回答这个问题。”
网络上传下载电影相关刑责
◎未经授权擅po电影或寄给他人分享
◎散布或意图散布而公开陈列或持有重制物,最重处3年徒刑,并科75万元罚金
◎上网看他人po的电影
◎仅观看尚不构成刑责
◎下载电影居家观赏
◎若公开播放最重可判刑3年,并科75万元罚金;以BT下载涉公开传输,刑度相同
◎下载电影再烧成光盘贩售
◎可处5年以下徒刑,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
资料来源:《苹果》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