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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国文、谢佳君、封以恩/台北报导〕
台北美丽华大直影城禁带外食且逾期未改善,遭台北市政府两度开罚共十四万元,美丽华
不服打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业者有职业自由,判美丽华免罚,但最高行政法
院昨天认定,相关行政命令未违反比例原则或不当限制契约自由,未违宪,逆转改判北市
府胜诉,开罚有理,全案定谳。
美丽华大直影城因禁止观众携带外食进入,遭台北市政府两度开罚
(资料照,记者王敏为摄)
行政命令没违宪
最高行政法院此项判决见解,具有指标意义,即电影业者不能全面性规定消费者看电影时
禁带外食,只可禁止特定外食,如味道呛辣食物等,可说是消费者权益的一场胜利。
电影院是否禁带外食,引起不同意见争论,前行政院新闻局于民国九十九年二月颁布“电
影片映演业禁止携带外食定型化契约不得记载事项”行政命令,规定电影业者不得禁止消
费者携带食物入场,但可以禁止味道呛辣、浓郁、高温热汤或食用时会发出声响的食物入
场。
台北市府认为美丽华大直影城的四个映演厅揭示“禁止携带外食进入影厅”公告,违反该
行政命令及台北市消费者保护自治条例规定,裁罚美丽华六万元罚锾,要求限期改正,后
因美丽华未配合改正,再处以八万元罚锾;美丽华不服,打行政诉讼。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十月判北市府败诉,北市府不服提起上诉。最高行政法院审理后昨
日改判北市府胜诉,全案定谳。
台北市观光传播局副局长邱蓬新表示,很高兴法院认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概念,也希望业
者确实遵守相关法规。
美丽华影城公关黄小姐表示,因尚未收到正式判决书,所以不便表示意见。威秀影城公关
李光爵则表示,各家影城的状况不同,不方便对此回应。国宾影城至截稿为止未取得回应
。
威秀、国宾也禁带
目前美丽华仍禁带的食物名单包括汉堡、薯条、洋葱圈、炸鸡、臭豆腐、卤味、Pizza、
榴莲、槟榔、章鱼烧、烤玉米等,甚至瓜子、开心果、花生、科学面、茶叶蛋、各式剉冰
也在禁止之列。威秀影城、国宾影城禁带的食物名单和美丽华大同小异,包括煎烤油炸类
、味道浓郁类、易产生噪音类都公告禁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