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oundof (为了生存 我要活下去)》之铭言:
: 美国如拍摄自己的Marvel系列、DC系列的电影整体来说都非常好,
: 而且不至于被酸成这样,但是同理拍摄日本漫画电影系列,
: 如七龙珠、生死格斗、格斗天王等等,
: 简直把对方的电影拍成...............................................
: 还是美国与日本认知观不同?
美国因为编剧跟脚本荒的关系,
会到处去签各个作本的改编拍摄权,
也就是
‘唔呼~好剧本~,不签吗?’
先买下版权再说,
但买下版权就表示一定要拍吗?不一定,
就待价而沽,看有那个制片看上了想拍,或是提供给各个
电影公司去竞标、抢。
等到版权年限到期了,为了不浪费,就先拍了再说。
像七龙珠就是因为版权快到期了,
不拍白不拍。
大陆有部YY作品,叫好莱坞之王(作者威武威武)
撇开男主角上遍各大知名女星跟抄遍各大电影名作的YY之举不说,
倒是把好莱坞电影与电视工业的运作模式与商业手法写得很详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