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版务] 版规修正建议

楼主: pacificocean (太平洋)   2014-08-03 23:37:28
各位好,
第二次提建议的时间又过去,除了删文水桶公告/工读生外,
其他大家似乎都没有建议了,目前此次一系列讨论最主要仍是板规加重。
以下公布第二板板规, 以及第二次建议调整的部分。(可参考上次文章:#1Jre9gwy)
一、删文、水桶等公告: 除了精华区备份外,负责板主在一天结束前,
会公告今天删文/水桶的记录
及时处理的删文及水桶,也会再置底公告文章中,
公布删除的文章代码,id,违反之板规,处理的板主
被水桶者,会再提及判决天数,并公告完后执行罚则
此部分修改于检举附则最后的附注中
二、类别增加影评: 文章类别一向都欢迎板友自创类别,唯板规14所提及的几个,
会因方便蒐寻而有规定(选片/问片/片单等)
建议往后影评或部落客文章,不论引用/或作者本人PO的,
可用"影评"类别让板友可以区分,但仍用好/负雷,
或者自认为是影评而使用此类别,板规不特别硬性规定。
三、工读生: 因为大家各有不同建议,因此还是交付公投, (参见:#1JreF8gp/#1JtAajE2)
目前计画投两种投票,目前开放给大家讨论修定投票方式,
三天后会开始投票,投票天数为一周。
1. 工读生=人身攻击? 是
作者: granter (希尔)   2014-08-04 01:01:00
不好意思 我觉得公告还是有点奇怪版主认为公告是什么涵义?从版主修正公告的相关办法 全部都奇怪 跟一般都不太一样什么叫做一天结束前 会公告今天的删文/水桶版友有违规 是先处置 然后等到快午夜12点 版主才要公告?这不就变成 先处置 后公告了吗....再说 公告的意思 应该是要在版面正式PO文 产生新的文章才叫做公告 而不是 在所谓的置底文章 偷偷推文 才叫公告吧
楼主: pacificocean (太平洋)   2014-08-04 01:08:00
其实有跟其他板的板主讨论,置底公告也算是一种公告但如果大家觉得 统一在置底公告文及新增这些资讯不等于正式PO文,就还是PO在板面上吧
作者: granter (希尔)   2014-08-04 01:11:00
我个人认为 当有处分 限制他人权利时 必须正式为之 不可
楼主: pacificocean (太平洋)   2014-08-04 01:11:00
但我在问其他板板主时,也板主有跟我说公告有分很多种置底统一 删除标题上公告 另发一文都是公告范畴
楼主: pacificocean (太平洋)   2014-08-04 01:12:00
也有其他板板主建议小案置底或统一公告 大案再另发其实是真的没有坚持 如果置底文,即时做编辑还是会被认为是便宜行事,那就如板友所说 一删文就公告,但届时板面(尤其是宣导期跟宣导期结束后一个月)
作者: granter (希尔)   2014-08-04 01:14:00
可能真的理解不同吧 我认为 没分什么大事小事 只有同一标
楼主: pacificocean (太平洋)   2014-08-04 01:14:00
板面充斥着公告文,就要请板友见谅阅读其他资讯不便了
楼主: pacificocean (太平洋)   2014-08-04 01:16:00
不会啦 板友可以给建议没关系 若真的希望看到立即的公告po文,板主也真的不差多一道手续 你说的是有理其实之前都只是怕影响板面,因为公告量刚开始会比过往增加非常多(当板规变重的时候+宣传期间)如果大家觉得po出来这实在太重要 那就这样执行但是就先提醒大家说 我们担心多了影响大家阅读这样也怕板友说 为什么新PO的文章下午就被洗到后面去了然后工读生大家有什么想法也可以说喔!
作者: JEFF11503 (終極大帝)   2014-08-04 15:50:00
其实po出公告文是真的蛮重要的,刚开始或许不习惯,但许多大版也都是这样做,此外,工读生部分,我还是认为,参加特映会or首映会不等于好雷,好坏雷还是自由心证,毋须全面禁止
楼主: pacificocean (太平洋)   2014-08-04 15:55:00
喔喔我是说针对投票这样设计 需不需要修改的部分XD
作者: pensees (happy ending)   2014-08-05 01:48:00
钱少->谁要做? 像现在台湾技术人员都挖去大陆了sorry按错键推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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