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有版友回答过这些问题
但有些问题要用海洋法的角度来解释
会比较清楚。
: 2.再问,
: 海盗那一方已经换回他们的头头(sorry我记不得他的名字??还是根本没有交代他的名字??),
: 为什么不反过头来,
: 用武器继续协持这一艘货轮(肥羊),强迫这些货轮船员开向索马里老家呢?
: 反正船员又没有武器, 然后Tom Hank又仍在海盗手中,
: 不太理解为何要转搭救生艇逃回索马里?
每个沿海国的领海基线向外算12海里,即为领海。
每个外国船只要经过他国的领海,除了无害通行外
就是在得到停泊允许前,不得停经领海范围,须不间断行进。
海盗行为为个人所为,并非该国立法通过的法律许可
因此不可能因为国民在强劫,就让他国的船只进入本国的港口,
甚至停靠。
: 3.Tom Hank被胁持后,货轮固然失去了船长,没有头头群龙无首,
: 可是为什么还要紧追着海盗搭乘的救生艇?
: 不怕这艘货轮又被救生艇里的海盗回头登上货轮
: 或是其他海上来支援的海盗胁持吗?
: 这样损失不是更大?
当船只与船只在海上发生意外时,
不论是暴力行为抑或是轻微擦撞,
不得强制停止他船,需对方自愿停船作谈判。
但是在对方停船前,海洋法中有个权力"紧追权"
意指你可以一直追逐他船,直到对方自愿停船为止。
但是这个权力有个有趣的地方,你行使该权力时
必须从头到尾不间断地追逐,
也就是说,你不得停船稍作休息再出发。
但是海洋法又再设立一个规则,你可以找帮手换手。
虽然他们的船只上并没有与海盗匹敌的武器。
但是他们必须行使紧追权直到援兵到来。
: 6.美国海军抓非美国籍的海盗头头回美国受审并服刑
: 这样没有问题吗?
船只上的所有人员,必须接受其船旗注册国之法律所管辖。
此为属地管辖,效力大于属人管辖(国籍问题),因此没有问题。
至于为什么最后在美国服刑,就牵扯到引渡原则。
引渡并非强制权力,是选择权。
若美国不答应引渡,索国仅能放弃。
只要那个人的脚踏在美国领土内,就可以抓去关。
因此就以国际法角度看,应该是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