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到二十多岁,才稍微开始接触流行歌以外的音乐,当时听着甫出道的陈绮贞、黄小桢,再听到国外的Bob Dylan、Leonard Cohen等,再慢慢往回追溯台湾早期的胡德夫、李双泽等,逐渐建立自己音乐喜好的认知,每当有人拿着一把吉他或其他简单乐器,拨弄弹奏简单和弦,诚挚单纯的嗓音,唱着如诗一般的歌词时,身为听众的我几乎无法抵抗那种唱进灵魂的纯粹魔力,后来我才知道,那叫做民谣/民歌(folk music)。
如同Llewyn Davis在电影中说的“If it was never new and it never gets old, then it's a folk song.”,民谣之于音乐,如同经典款之于时尚,未必有新意,却永远不退流行。于是当科恩兄弟选择美国60年代民谣作为故事背景,似可预见科恩兄弟身为乐迷的感时伤怀,随着年岁渐长,作品亦越趋温暖。
电影故事线如民谣的旋律般简单,一个才华洋溢的民谣歌手Llewyn Davis,在纽约冬日为现实生活挣扎,浑身家当只有一把吉他,居无定所,流连借宿朋友家,唱片卖不出去,每晚在各live house演出,期待自己被看见,却发现多数听众在意的不是音乐本身,而是表演者的外表形象魅力等其他。不愿与梦想妥协的他,带着从朋友家溜出的橘色猫,搭着便车去芝加哥的唱片公司找机会,直到名制作人听完他现场演奏后说:“I don't see a lot of money here..”某种程度宣判他音乐在商业上的死刑,逐渐对音乐死心的Llewyn
Davis,并没有如其他电影的励志小人物,最后透过坚持,得以走向成功的结局,相反的,电影的结尾恰巧就是开头。
贯穿整片精神的,也就是头尾两场看似几乎一模一样的戏,Llewyn Davis在Gaslight煤气灯酒吧表演全片最动人的一首民谣"hang me, oh hang
me",头尾两场表演结束在酒吧外,皆不约而同莫名被陌生人揍了一顿,教训他如何尊重别人的表演(那些他不认为是表演的表演),宛如被现实生活重击的他,坐在原地,人生经过一番挣扎,仍丝毫没有任何改变(甚至以编剧的概念来说,都是彻底的失败,角色处境竟然没有任何进展)。不过科恩兄弟的与众不同和伟大之处就在这里,给悲剧性格的人来解读,可能会是,人生毫无希望的停滞感;给乐观性格的人来解读,或许变成,再惨也不过回到原点,不如就继续坚持梦想,弹奏属于自己的歌吧!于是整部电影如同一首吟唱不坠的民谣,反复传唱而在内心深处低回不已。
也许坐在煤气灯下,溼冷地面上隐隐作痛的Llewyn Davis,永远都无法开启自己的民谣时代,也不清楚在Gaslight酒吧内接续他在台上弹唱的,是当时没人知道会从此掀开民谣复兴史,名为Bob Dylan的小伙子。但经过这三五日在音乐中的挣扎,什么都没得到的他,至少最后知道了那只橘色猫的名字,尤里西斯(Ulysses)。
Llewyn Davis没有变新也没有变旧,他离不开民谣,民谣也没有离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