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ubert ((  ̄ c ̄)_▼﹌)》之铭言:
: ※ 引述《thoraxe (stay true)》之铭言:
: : 这是一个可怜又可悲的故事
: 因为这是一个改编自真实故事的电影,所以很难让我用单纯的电影观点来看这部片,
: 内人从事社会工作多年,虽然没从事儿童安置相关工作,但也算满有经验的社工,
: 我也曾从事相关工作,我有个很坏的习惯,很容易就抓到别人语句中不协调,
: 试图隐藏、修改的谈话内容,偏偏工作面对的人都是很习惯说谎的,
: 太喜欢抓Bug不太适合做会谈,自己后来受不了就离开工作领域了。
: 先针对电影本身来谈,这部电影是改编的,所以不知道那边是真那边是假,
既然你想要知道真实,那我就给你真实的案例。
http://www.epochtimes.com/b5/3/4/12/n299403.htm
主角是阮志忠(1965年生),职业是香水工人,在1992年认识了谢丽贞
两人在1996年生下了一个小孩,以下因为当事人未满18而简称谢女。
但阮志忠在登报户籍后才发现谢丽贞早就跟王姓男子结婚,两人因故争吵后分离。
然而问题就在于谢丽贞已经结婚,这使得谢女的处境相当麻烦。
当时的民法1063条是这样写
妻之受胎,系在婚姻关系存续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为婚生子女。
前项推定,如夫妻之一方能证明妻非自夫受胎者,得提起否认之诉。
但应于知悉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为之。
而
(1)谢女为已婚的谢丽贞之女儿
故
(2)除非谢丽贞或王姓丈夫说:‘这孩子不是我丈夫的种!故我不承认她是我女儿!’
并使谢女定义为非婚生子女,否则谢女的扶养权很吊诡的会归属于王姓家庭。
(3)而且这个声明是要在一年内追诉,否则就真的是王家的女儿了。
另外生父也无法认领的窘境。
但是只要是常人都可以理解这对夫妇都不会出面承认谢女是私生女...
所以就成为僵局。由于谢女尚未到国民义务教育年龄,故尚能维持无户籍的状况。
阮志忠至高雄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诉讼,2001年,地院裁决阮志忠父女的关系存在。
阮志忠拿判决到高雄市苓雅区户政事务所登记,但户政人员认为判决与法有歧
故请示中央主管单位的内政部。重点来了,内政部采取无视判决而引原法
且谢女也要入学受教育,但户籍不是他,依强制入学条例就会强制送到监护人王家
所以问题又回到原点,阮志忠这个生父又不能得到谢女的扶养权。
依照行政程序法,这个是民事问题要走民事诉讼,但行政院驳回了判决→死路
且不适用行政法院的陈情、诉愿、行政诉讼途径。
剩下的方法就是立法途径:找立委,看能否以支持的立委修法而改变民法并获得扶养权
结果呢?
2003年阮志忠上去立法院,结果被警卫拦在门口之外。
找了多家新闻台希望有媒体报导,但没有下文。
立法途径也断了,司法也断了,行政救济不适用,连利用媒体发声都没人理
也就是说一般法定的程序都已经改变不了
谢女为王家的事实,这下以一个生父的角度,他能做的....也就只能用非法定的方式
申诉他的不满。
事实上以一个公共行政的角度来说,这并不是父亲的反社会行为
而是我们的制度盲点下,形成一堵堵结构上的墙壁,让他和谢女无处发声。
最后也正是我们的官僚体系一步步地让他逼到悬崖角落,逼他无处可去,
让他意识到他已经剩下没有选择的选择→就是放弃谢女扶养权
也就是说,是我们官僚与法制逼他放弃扶养,而且逼他做出失序的举动...
是我们的体制逼他发疯做出反社会的行为...
从民法兴革的角度来说,阮志忠可以说是民1063条修正的关键性因素
也因为这个事件,立委才将该条“知悉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年’内”条件
放宽到
(1)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该子女非为婚生子女
(2)子女自知悉其非为婚生子女之时起二年内
(请注意并非是出生而是知悉子女为非婚生子女)
才取得血统真实与身分安定间之平衡。也解决了阮志忠女儿的户籍问题。
这个真实故事在两年前大学的我被教授引用为制度杀人的教学案例
进而警告我们在官僚与法律的依靠下,而不面对社会内多样的真实认定范围
是多么容易的使弱势者一步步走向反社会化的犯罪行为。
最近看完影片,虽然和真实有些差异,但在这一点,我认为并没有夸饰...
你所认为的赚人热泪而无讨论空间,那是你因主见而驳斥
且没有尝试从文献中追朔背后的真实,仅嘘笑电影的虚假...
不仅在研究上这是个大忌,而且是很可悲的研究心态
因为你以下所言的,根本是批评一个不存在的对象。 花了大把时间扎个稻草人来笑
你不会觉得很蠢又无聊吗?
: 以主角的工作来说,海底潜水很赚的,就算是无牌的也很赚,比22k还多一倍有找,
: 如果跟电影描述一样认真赚钱,住的地方不见得多好,但肯定不会是住在仓库。
: 所以他住的地方跟他的工作肯定有一个是改编的。
这点是改编没错,但我必须指正的是你对当时潜水伕职业薪资的空想
http://statdb.cla.gov.tw/html/svy92/9203005.xls
我特别找电影背景的2003的各业受雇薪资人数表
帮你解个惑,以2003年7月的潜水伕在该表薪资与统计为
人数 总薪资 经常性薪资 非经常性薪资
潜水夫 97 24433 23881 552
钻井工 88 27504 26578 926
体力工 22271 23854 21990 1864
一般木工 9606 31965 31121 844
这边定义的潜水伕是指有执照的工人,至于无照薪资则需下修,且无劳健保保障。
得到潜水夫病则需要自费看病....如果运气好工作区有减压仓的话。
我随便找几个体力型职业来比较,我实在看不太出来潜水哪里好赚还比22000还多一倍(笑)
自己下载看看吧... 不要再扎稻草人了,去个劳委会抓资料会很困难吗
唉 连资料不找就只会空论的家伙
: 此外,最后社工带着主角去找督导时,说要带他去做深度会谈,
: 深度会谈这几个字只会出现在书面资料跟专业人员之间,
: 没人会跟个案说要跟你做深度会谈。
: 然后那个跑政治线的记者后来变成跑社会新闻了,那个脸还没到让人认不出来吧。
: 电影本身都算小问题,主角本身的反应更让人探讨了,
: 主角本人如电影般所演那般无知?
: 一个正常人就算老婆跑了也会知道要帮小孩做户口登记,
: 就算你不知道那个五金行老板也会知道,
: 但拖了六年没去办过户口登记,宁愿小孩没有健保?没有疫苗?
因为他根本不能登记呀,傻子
在当时他就算验DNA,内政部都指意要依民法要算王家人
高雄市的户政人员会给他办吗? 那可是违法行政
我真的不太晓得无知的人到底是谁?也许活在自己空想的世界会比较快乐吧 (冷笑)
: 合理来说,他本来就知道老婆是别人的,小孩本来就不能办户口,
: 很多人外遇都把户口办在自己家里,老婆去申请户籍誊本时才发现多个小孩,
: 在这篇电影里面,主角选择了不去登记来规避这件事。
: 在看电影时就有听过小女孩被强制安置,当电影演到户政转到社会局时,
: 我问老婆说你有可能因为这样就强制安置一个小孩吗?
: 她说不太可能,除了贫穷之外,她顶多就是户籍不明的问题,
: 这应该可以交给法官判,如果母亲那边的家庭都愿意放弃扶养权就会简单许多。
判了,但是内政部不援例有什么办法?
如果生母能有勇气面对公婆的谣言压力说,那是我跟高雄的工人生的女儿,
不是我们王家的孩子。并且获得其夫谅解,那事情早就结束了。
: 而且没人喜欢执行强制安置,除了内心挣扎之外,
: 还会遇到案家的骚扰(在电影后面就三不五时到社会局泡茶)。
: 在这段果然没演到被强制安置。
: 我们都很好奇啊,那这样怎会被安置呢?
: 演到天桥那一段,虽然预告片都有这段了,我对着老婆说,
: 一个带着小孩试图自杀的父亲,你会不会强制安置?
: 她说你敢不把她安置吗?又带去找大楼跳谁来负责?
: 小女孩是因为父亲带着她要自杀才会被安置,甚至于没有探视权,
: 像几年前另一个社会新闻,单亲爸爸很忙,开卡车没时间照顾两三岁的小孩,
: 那个小孩后来也被安置,但父亲是有探视权的。
当时的法定父亲根本就不是他,你讲的单亲探视是他们是生父母且曾经是婚生子女。
这是一个非婚生子女而且法定亲属还不是生父,两者根本不一样的case你也搞在一起...
以没有修法的情境下,他连亲属都称不上,何来探视权之有? 你知道吗?
: 大家很容易被误导成是因为父亲又穷又没扶养权才被强置安置,
: 真正原因是带着女儿自杀,如果你是社工,你会选择不安置吗?
: 今天电影是带着很鲜明的主角观点来看,甚至于把主角弄得很像智障般,
: 其实小女生还染了满漂亮的头发。
: http://www.vivianwu.org.tw/02fore.php?ser=8
: 今天主角如果没这么冲动,小女孩不会进入强制安置这一段,
: 正常路线会变成要走法律路线,因为没从事儿童福利这块,
: 大概仅知道会先要求母亲那边家庭抛弃扶养权,如果对方都愿意,程序会跑很快,
: 如果对方很刁难,那就要法院上见面,
: 简单讲就像夫妻离婚时抢扶养权一样,
: 两边都要或两边都不要是最难的,一边要一边不要是最简单的。
就是法院判决都无效了,立委、行政甚至媒体发声都是死路
这个父亲才会没有选择而走入犯罪让大家注视这个问题。
智障的并不一定是反社会的个体,往往更多的是制度的智障使人推向疯狂的边缘
我们会说白米炸弹客、南越因被迫害屠杀的和尚而自焚的高僧、64站在坦克前的年轻人
我们到底是会说这些人怎么那么笨以自残、犯罪而不走法定救助途径?
还是会体认到他们其实已经丧失了法定救助甚至发声途径,才使他们走上险路绝路?
更了解体制,你会更了解体制不仅会有缺失盲点的不公,更有统治集团有意的压迫...
如果我们没有意识并起身改变这一切,则我们都是处于不公平公义的状态。
: 夫妻两人争扶养权都要这么谨慎了,更何况是外遇生的共三个人要谈扶养权。
: 这部电影很赚人热泪,不过以一个电影的角度来看,
: 它把所有东西都演尽了,没什么讨论的空间,就是赚人热泪跟一些心得感想。
如果你要像某政治人物选择性的筛选你要看的,当作你批判的基准
那我也没办法,你都把眼睛筛住了。但你要宣传电影表达的现象不存在
那很遗憾的我相当的不苟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