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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打医美麻醉昏迷身亡 卫福部出手厘清1件事
谢文哲
台北市一名49岁邱姓女子7日在南京东路某医美诊所进行音波拉皮等微整形疗程,因施打
舒眠麻醉后血氧浓度异常,紧急送医抢救仍不治。对于施术医师吴姓女医是否同时担任麻
醉师,卫福部强调,麻醉行为须由医师执行,但是否可由手术医师兼任,仍有待厘清。
据悉,涉案的吴姓医师曾在长庚、万芳及北医担任皮肤科主治医师,专精于电波音波拉皮
等医美疗程,并曾赴日进修。当日,邱女接受音波拉皮、肉毒注射等疗程,施打俗称“牛
奶针”的舒眠麻醉后,血氧浓度异常下降,诊所紧急送医,但仍不幸身亡。吴医师表示,
邱女过去曾多次接受相同疗程,此次麻醉剂量符合标准,且相关疗程依规“不需麻醉医师
到场”。
卫福部医事司副司长刘玉菁指出,依《医疗法》及《医师法》,麻醉行为须由医师亲自执
行,但案件中吴医师是否可身兼手术与麻醉两职,仍需进一步调查。同时,卫福部也将检
视诊所执业登记是否合规,包括是否妥善报备医师支援等。若调查确认医师因业务过失被
判刑,将依《医师法》移付医师惩戒办理。
北市卫生局8日派员前往涉案诊所稽查,但现场大门深锁,电话无人回应,将于9日再次派
员调查。卫生局表示,医疗争议当事人可依《医疗事故预防及争议处理法》申请调解,以
保障权益。若案件最终确定医疗机构或医事人员存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惩处。
所以 需不需要不同医师执行?
前面文章分享看起来是要?
但卫福部出来讲话又多所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