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医学部招训110年度第一年住院医师及PGY2(妇产组)甄选公告
名额:正取2名(含公费生一名、自费生一名)、备取4名。
※训练容额,依台湾妇产科医学会及辅导会核定容额调整。
※备取人员候用期限依妇产科医学会规定办理。
人员区分:聘用人员(或契约人员)
职称:住院医师
性别:不拘
上网期间:109年10月27日至109年11月18日
工作地址:高雄市左营区大中一路386号
工作项目:
妇产科医疗
资格条件:
1、教育部认可之国内外大学或独立学院之医学系、学士后医学系、中医学系选医学系双
主修毕业者。
2、经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医师类科考试及格者。
3、持有本国医师证书者。
4、毕业后一般医学训练完训证明或在训证明或经各专科医学会采认相当证明。
5、妇产科系属罗致困难科,如具中华民国国籍兼具外国国籍者,得予报名,经录取后改
以契约雇用。
6、依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条例第6条规定,条件相等而为退除役官兵者,优先录用。
报名方式:
(含检具文件):
1、于 109年11月18日截止日前下载报名表另开新视窗缮打(如无法下载,请至人事室网页
/下载专区/任免组下载),将报名表电子档E-MAIL予承办人:宋米蓁(电子信箱:tintin06
[email protected] )
2、打印报名表(含自传),于截止日前,连同以下资料,亲送或挂号邮寄凭办,邮寄信
封外请注明报名甄试职称,以邮戳日期为凭,逾期或证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经审查不
符合前开资格条件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还书面应征资料,可附回邮信封俾利邮寄
(通信报名地址:高雄市左营区大中一路386号妇女医学部;联络电话:07-3422121#7819
1;联络人:宋米蓁)。
3、应检附证件:
(1)毕业证书影本(持国外学历证件者,应翻译成中文并经我国驻外领馆处验证)。
(2)考试院考试及格证书影本。
(3)卫生福利部核发医师证书影本。
(4)身分证正反面影本。
(5)在学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影本。
(6)实习证明、PGY完训(在训)证明或在职证明各乙份。
(7)男性报考人须缴验退伍令、补充兵役或免服兵役证件或在役证明。
(8)品德查询同意书(凡参与甄选者,视为同意本院办理刑案查询作业)。
(9)国籍切结书。
甄选方式:
甄选程序:先实施笔试再办理面试
报考人请携带国民身分证以备查验。
1、甄试项目:笔试(70%)、面试(30%)。
2、笔试、面试日期:109年11月27日(五)下午15:00。
3、笔试地点:医疗大楼3楼妇女医学部会议室(W31斜对面)。
4、面试地点:医疗大楼3楼妇女医学部办公室。
备注:
1、考试日期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更改,另行通知。
2、所附资格证明文件如有伪造、变造或不实等情事者,取消其应考及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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