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监护处分谁出钱: 健保出钱,法务部认为一是刑后,二是治疗,
受刑人都纳入健保了,没理由健保不出。所以治疗费用健保出,
其他费用法务部出。不过最大条的是医疗费。
健保署想也知道会怎么做,急性病房最多三个月,之后转复健病
房,复健病房一天七百块,大概就是用火车站前旅社的费用叫你
治疗监护处分患者。
(2) 为什么不是终生治疗: 当时修法时,部分人士深怕精神科医师戕
害人权,所以订了个五年上限,过去强制住院两个医师签名即可
启动,现在要经过审查会审查,洪仲丘案后,国家认为精神科医
师经常无故留置病人,所以把提审法加到上头来。
不爽不要做是大家都很熟悉的,之后强制住院人数明显减少。
是否要放宽时间,也不是没人提过,我们都是承平时期人权立国
,碰到事情,开始猎巫。
(3) 鉴定报告: COVID-19一采二采都会变了,肠胃炎都会变成新冠肺
炎了,报告提出去,本来合议庭就可以要求另一家鉴定,或是该
院补充鉴定。过去一些案子,律师或检察官有意见,其实也是会
送。
这一件是法官自己也觉得没疑义,检察官不甘心,公设辩护人同
意报告内容,最后就判下来了。
以法官职权也可要求重鉴,之后风向不对,整个甩锅过来,那位
医师没被甩过就蒙了。
而且,我过去的报告也有法官不甩过,说啥鉴定报告决定,真是
胡扯。
另外一个原因则是每件案子法院都有预算,不能乱花的,重鉴没
预算,所以能尽量不要就不要,要不然就是行个公文来一问问个
二十几题,除了报告的费用以外,医师额外出庭拿证人费五百块
。
算是台湾cost down的极致了,真要摆出黄金阵容通常都是二审以
后的事情。
这次是法院没料到,踢了铁板,但也成功甩锅到精神科。
现在整个舆论风向,连院长、部长都冲著这一科来,我是蛮担心的
(4) 最后我想讲的是如果真的是病患,大部分治疗后都会改善,社会比
COVID-19还怕成这样,我也很想拿危险津贴,这辈子除了SARS那次
以后就没领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