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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医师:非值班时间医师可收出勤费?
刘竞明/林口长庚医院妇产科部定助理教授主治医师
医师的出勤费在医院封闭制下为“责任制”,意即任何时间在产科接生应该付给额外于夜间加班出勤的医师出勤费1万元,此医师应该是指非值班时间内的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在非值班时间即无勤务,值班时间就留在医院备勤,无出勤费的问题。过去产妇接生本来有所谓的“指定医师接生费”(就是红包之意),但是目前卫生主管机关为了规避可能被民众误认是“红包”与滥收不必要费用的事实,不愿用“指定医师费”,现在又允许此医师出勤费可经由地方卫生主管机关核准予以收取,将此指定医师费的允准权责又推回地方。
站在医师的立场,没人会反对收取出勤费,难处在于你根本无立足点去说服病人及家属要额外自费付款。医院接生大部分在深夜时分,少则一台,多则三至五台,有时甚至于整晚无法睡觉,理论上给医师出勤费无可厚非,但接生团队非一人诊所,值班人员及协助生产的护理人员,或者开刀房麻醉科护师、医生们及其他医事人员要不要“分一杯羹”?就是很难解决的烫手山芋。
所以,笔者服务的医院向来禁止收红包,也是创院以来的核心价值,当然就没有“指定医师费”。连接生妇产科医师都不收此费用,遑论其他科医师的急诊刀了!接生与手术都是给予执刀医师非值班时间出勤的额外给付,但是在其他紧急状况下需要主治医师亲自回院处理时的收费,就会见仁见智,容易引起纠纷。
再者,出勤费1万元要全部给付给该出勤医师,还是先给付给医院再由医院“统筹分配”则更是医疗费用“绩效分配”的艺术,大、小医师之间有很大的伸缩空间。其实,夜间生产数愈多的医生,本身业绩即已经很不错,加上现在产科给付人性化,根本不需要再请产妇及家属额外付费!医院本身的加班制度下的医师加班费已经给付夜间回院出勤之医师,何须画蛇添足请病人家属再自费付给医师出勤费?此举非仅没有给医师方便性,有时反会衍生不必要之医疗纠纷。
现在出生率本就低迷,年轻夫妇薪水不高,在22K月薪下的出勤费1万元,就是一个月的饭钱。笔者虽是产科医师,但是笔者反对:向病人额外收取非值班出勤的医师出勤费,以促进医病和谐、增加年轻产妇生产之意愿。
心得:
小鲁看完论点是蛮傻眼得
不知道诸位前辈先进得看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