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黄慧夫能否翻盘?

楼主: oberon1013 (ç ´420了.)   2018-03-22 18:16:59
个人心得与疑问
1.在亚东第一次手术同意书怎么写的??
医生都知道compartment syndrome尽管经手术,
仍有日后截肢的风险,但病人知道吗?
我的意思是,如果同意书上有写,
这少年被截肢后,医师在跟病人应对时
不就可以说: 我早跟你说这很严重可能会截肢,
我已经尽力了之类的.......
2. 为何截肢?
看判决书,当日转出亚东,当日就送进长庚
当日就截肢了,,,,
今天就算腿砍掉,救护车急送到长庚都有可能接的回去
怎么是反过来,送去另外一家医院腿是要被砍掉.
个人内心合理解释唯有:ischemia很久,
第二家医院认为就算bypass也没意义,
而且当下长庚跟病患家属又是如何解释,
病患与家属又是如何同意的?
(意思是,这么重大的决定,家属犹豫不到一天就决定砍脚
表示连家属都觉得不对劲,砍脚是唯一解.....)
3. Injury to popliteal artery 是 compartment syndrome的因还是果?
(这样写, 就涵盖transection or occlusion)
如果Injury to popliteal artery是原因,
那第一个医师有较多责任(我认为这是他后来败诉的原因)
(他没有注意到injury 正在进行正在发生,
终导致不可逆后果,甚至回推到第一点,
他手术同意书没写到这个,所以导致法官认定,
这医师没想到这个可能性...)
如果Injury to popliteal artery是结果,那判决可能不一样
也就是法官认定的问题,还有医师答辩的问题....
至于transection or occlusion.战这个没意思
我认为打报告的住院医师可能分不清这两个的意思
或认为不重要,反正他要表达的就是popliteal artery,
再送去长庚时已经没有血循过膝盖.
结论: 病情解释,然后记录下来真的很重要
不论是使用手术同意书详细记载,
请护理师写在记录里
(医师已解释术后可能截肢风险)
甚至录影都行...
※ 引述《jazz5566 (五六爵士)》之铭言:
: 本人非医学相关背景,但从事法律工作。姑且胡言乱语,还请。
: 我认为本案一二审都没有说明的清楚的是,究竟在转诊长庚之后,长庚医师诊断认为“应
: 该要截肢”的时点是什么时候?
: 参照一审的说法比对二审,明显有说明不清楚的地方
: 1.长庚医师诊断说要截肢,但请问是什么时点?如果是一转诊到长庚就认为要截肢,这样
: 的确可以认为是在亚东旧阻塞坏死的。但这样又显然跟长庚急诊护理师做的纪录不一样?
: 长庚急诊的纪录刚到的时候,可是认为脚看起粉红粉红很正常喔。
: 反面而言,这个诊断结果难道不会是转诊到长庚“过一段时间”后的结论吗?
: 此处判决说里不清,调查证据不充分。
: 2.你如果认为8/10就已经组织坏死,那要怎么解释两边医院都做出没有细菌感染的报告?
: 这部分判决也没有详细说明。
: 简单来说,两间医院在互相指摘,认为栓塞坏死是在对方医院发生的。但二审的审判过程
: 被批评过于草率,而且说理有很多地方并不清楚。
: 由于本案是最重三年以下轻罪(业务过失致重伤罪),所以不能上诉三审。最后判了4个
: 月,易科罚金约莫12万。虽然刑度可以说是低到不能再低了,但这不是正当化法院说理不
: 清的事由。
: 后来黄慧夫医生有提出再审,理由也约莫是我上面说的二审说明不清的地方。但是时效早
: 就过期了!不得上诉三审的再审案要在20天内提出。结果黄慧夫,拖了半年才提再审。
: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司改会想要弄一条新法条的原因。
: 当然二审的判决显然说理有问题。但黄慧夫医师由于拖过了时效,根本就没有再审机会。
: 所以只能把机会压在新法条上。
: 固然一审无罪二审有罪判决,确实过度侵害了人民在宪法上所保障之诉讼权。大法官解释
: 也认为,面对有罪判决人民应该至少有一次救济的机会,始符宪法保障诉讼权之核心。但
: 还是容我说一句,你当初二审为什么不找律师?要拖到不能再审?
: 其实医疗案件在台湾比例是很少的,医疗案件占整体民事案件约莫0.5%
: 相较于德国10%以上,还有日本大概6%,台湾的医疗案件其实一直都是偏少。虽然现在报章
: 媒体每天都在讲医疗纠纷,但实际上你去看统计数字就知道,台湾人对医生还是很尊重,
: 基本上不喜欢走诉讼的途径。
: 刑事判决的数量也不多,北三院一个下午来离婚的可能就比十年来被告的医生还多。
: 起诉率低,有罪判决率低。
: 起诉率相对国外来高,但仍比台湾一般案件的起诉率低。
: 这要考量到各国的状况不一样,每个国家检察官习惯的起诉门槛往往会因地方不同而不一
: 样。台湾的检方多半倾向较低的门槛。
: 这也是为什么医疗自诉案件比一般自诉案件比例高。
: 还有最重要最重要的,真的被抓去关的医生可以说根本没有。
: 大家不要觉得法官都对医生不友善,真的知道法院平常做事态度的人,就知道法院超友善
: 就算有罪判决,几乎都会弄到缓刑或易科。
: 所以说,医生碰到类似的问题,千万不要惊慌,重要的是找一个律师,好好处理。
: 千万不要搞到连再审时效都逾时了阿~~~~~
作者: kinomon (奇诺 Monster)   2018-03-22 20:39:00
作者: Liszt1025 (壹零贰伍)   2018-03-22 20:55:00
作者: HoterLin (白袍清道夫)   2018-03-22 21:32:00
看来真的要依法截肢
作者: cdefgh77 (DH)   2018-03-23 08:03:00
如果真的是transection,跟之前的照片看起来就不太符合吧?至少前几张wound看起来血循不错
作者: segga (GJ)   2018-03-23 10:11:00
感染Severe sepsis控制不了 就可以K了吧......也有可能trauma 当下就有vascular injury 只是delay表现并发感染造成thrombosis
作者: D98421101 (D98421101)   2018-03-23 1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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