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rfinglin (Deutschland!!!)》之铭言:
: 现在在B医院工作
: 以前工作的A医院的同事打电话来问有没有收到通知
: 一问之下才知道A医院突然说“8年来某个项目的ppf比例算错,多算给大家了”
: “要求所有拿过这项ppf的主治医师全数返还8年来溢领的部分”
: 这合理吗??!!
: 不晓得有没有板友遇过类似的问题?
: 想请教大家的意见,谢谢!
直接说答案 : surfinglin 不用还医院钱
先厘清观念 :
1. 本件没有侵占问题 : 侵占简单说就是“易持有为所有”才有侵占
譬如秘书或会计保管公司的钱然后据为己用
2. 本件医院可用的请求权有二 :
其一为民法179条“不当得利”: 时效为15年,也就是医院15年内都可以
跟你讨, 但本件很可能不适用不当得利的条件
因为不当得利要无法律上原因受有利益,而根据
你所描述的“ppf比例算错” 也就是你确实
做那些工作(看诊 开刀 检查等),
医院也要给你钱(劳务对价),
只是他现在觉得给错了,本来想给你30%,
不小心给成50%, 这情形跟你都没做事.然后
医院却给你钱是不一样的.
最重要的是:医院跟你的契约肯定没写你做哪些
些工作可以抽多少%, 如果有明文规定开刀抽50%
医院却给你70%,那就有不当得利的问题
作者:
aimlin ( )
2017-12-12 21:30:00高手文
作者:
childay (阿呆的老公)
2017-12-12 21:43:00专家
作者: GeorgeC (rebirth) 2017-12-12 22:12:00
推
作者:
snakepan (Snake)
2017-12-12 22:16:00专业推!!
作者: jordan1204 2017-12-12 22:19:00
推
作者:
surfinglin (Deutschland!!!)
2017-12-12 22:35:00大感谢!!!
其实ppf不透明 几%也没签约 如果医院下个月慢慢扣员工似乎也没什么好方法? 接下来数个月薪水变少之类
作者:
kimos (给摸)
2017-12-12 23:34:00先推专业回答 感谢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12-12 23:42:00推 医师还是用医师法规范即可 没必要纳入劳基法
医师未纳入劳基法,但一样适用工会法,劳资争议处理法,团体协约法此劳动三法。有兴趣的人可以深入研究,医师是劳工,但是很多医师不知道自己是劳工。以为劳基法自己不适用就不应再享有劳工的权益保障。
我就看这家医院工会是否会召开临时会议,依工会法第5条处理本次劳资争议或是依劳资争议处理法第7条向劳工局申请调解或仲裁。如果都没有该医院工会功能大概已经废了。
作者:
HoterLin (白袍清道夫)
2017-12-13 07:51:00专家来了
作者:
jaychen (俊男)
2017-12-13 08:38:00专业推
作者: mightymouse (翻堕罗流大师) 2017-12-13 08:46:00
专业推,不过下面三个连结怎么回事XD
作者: denniss (混喔) 2017-12-13 08:57:00
推
作者:
Rogozov (哥发的不是冗是寂寞)
2017-12-13 09:46:00推推
推专业 还有可以问原po到底跟新思惟或蔡有什么过节吗@@
意思表示错误就算没有罹于时效也很难主张 要无过失意思表示错误几乎很难无过失
作者: patrickchao (小派) 2017-12-13 11:59:00
推
作者:
X4545s (臭薯)
2017-12-13 13:07:00大医院就是来吃执照赚钱的啦
作者:
tse5400 (tse5400)
2017-12-13 14:07:00想请问大大,若是医院主张是件数算错是多算多给呢?
作者:
dominika (相信就会有力量)
2017-12-13 19:00:00举证问题
只要合约没有PPF公式 他主张件数算错也不用理除非他可以举证当时谈PPF公式时的资料医院真的告下去 就要举证PPF公式 我想记者对公式一定很有兴趣的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