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rfinglin (Deutschland!!!)》之铭言:
: 现在在B医院工作
: 以前工作的A医院的同事打电话来问有没有收到通知
: 一问之下才知道A医院突然说“8年来某个项目的ppf比例算错,多算给大家了”
: “要求所有拿过这项ppf的主治医师全数返还8年来溢领的部分”
: 这合理吗??!!
: 不晓得有没有板友遇过类似的问题?
: 想请教大家的意见,谢谢!
直接说答案 : surfinglin 不用还医院钱
先厘清观念 :
1. 本件没有侵占问题 : 侵占简单说就是“易持有为所有”才有侵占
譬如秘书或会计保管公司的钱然后据为己用
2. 本件医院可用的请求权有二 :
其一为民法179条“不当得利”: 时效为15年,也就是医院15年内都可以
跟你讨, 但本件很可能不适用不当得利的条件
因为不当得利要无法律上原因受有利益,而根据
你所描述的“ppf比例算错” 也就是你确实
做那些工作(看诊 开刀 检查等),
医院也要给你钱(劳务对价),
只是他现在觉得给错了,本来想给你30%,
不小心给成50%, 这情形跟你都没做事.然后
医院却给你钱是不一样的.
最重要的是:医院跟你的契约肯定没写你做哪些
些工作可以抽多少%, 如果有明文规定开刀抽50%
医院却给你70%,那就有不当得利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