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是大佛还是观音?医疗法的十字路口

楼主: coldspring (笑笑)   2017-12-08 20:49:56
来源:苹果日报社论
作者:云林地方法院法官 王子荣
https://goo.gl/HqrB5L
《大佛普拉斯》和《血观音》是今年国片的两大亮点,前者让我们看到小人物的挣扎与无
奈,是接地气;后者看似纸醉金迷世界,却拿着刀叉穿着西装吃人肉,是修罗道,而最近
《医疗法》第82条的修正案,也走到这样的十字路口,是真的能够借由此次修法,务实解
决医事人员对滥诉的忧虑,还是更增加纷争往无间地狱下坠,向左走或向右走,影响的是
芸芸众生的权益,台面上的各个修法版本都有明显缺陷,本该闻声救苦的医师立委、卫福
部怎么忍心!
观察目前各个版本的《医疗法》第82条修正草案,林静仪立委的提案最是鲁莽,其将医事
人员刑事责任直接限定在“故意”,医师有这么伟大?各行各业谁想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发
生疏失?医师立委的心态透露非我族类就是低端人口,所以只有我们医生才该享有刑事豁
免。
另外邱泰源立委的版本也高明不到哪里去,其创设不属于《刑法》体系中的“重大过失”
一词,什么是重大?谁来认定重大?医疗过失不比路边发生的车祸碰撞,涉及的是医疗专
业领域时,过失如何以量化?何况把法条文字改成“故意”、“重大过失”,那提告的民
众也一定会坚持医师是故意或重大过失,最后仍要待司法机关做最后判断,这样会减少纷
争吗?显然是修法上的误诊!
恐架空刑法刑诉法
卫福部是真笨,还是假笨?在卫福部所提出的草案中,唯一值得欣慰的,是至少将“临床
裁量权”明文化,这将大大扭转过去医界一直批评法官、检察官老拿“医疗常规”作为过
失认定的局面,但其实医界们一直诟病的“医疗常规”,不也是医界里德高望重的大老所
写下,基层医师怒火总冲著司法而来,是不是搞错了什么?临床裁量权能让判断医疗过失
时回到当时情境、客观条件去判断,尤其在血汗医疗环境下,确实能减缓医疗过失的认定
,其实司法也早对此回应,在民国105年间最高法院就表示“因人、事、时、地、物之不
同,医疗常规并非一成不变,在医学中心、区域医院、地区医院、一般诊所,因设备等之
差异;在每一时期,因医学之进步程度,医疗常规乃具浮动性”,司法给予的善意医界应
该珍惜。
但卫福部提案的其余部分就乏善可陈,诸如检察官在发动任何侦查作为前,必须先取得医
事鉴定报告才能开始,大大箝制了检察官侦查作为,也跟检察官积极调查性质有所违背;
而医事鉴定报告旷日废时,不是今天送明天就知道结果,在启动侦查作为前保全证据的时
效性流失算在谁头上?还是医界要告诉我们每个医师都没有任何私心作祟,也向来自律甚
严,从来不会有害群之马;为何仁义道德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很难,个中道理没有多高深
,惟有人性二字而已。
《医疗法》的修法最大的问题,是医生本位主义太多,法律的专业考量太少,《医疗法》
并没有特别理由可以架空《刑法》、《刑事诉讼法》之理由,在修法即将完成的前夕,值
得掌舵者及相关法规主管单位稍微停下脚步、再三思量。
作者: HapJK (HapJK)   2017-12-08 20:54:00
善意……?好大的官威 真当自己是神?
作者: hiddenbreak (躲起来)   2017-12-08 21:10:00
这篇才是法官本位主义太多,医师的专业考量太少
作者: ben101068 (ben101068)   2017-12-08 21:13:00
法官zzzz
作者: danielchung (daniel)   2017-12-08 21:15:00
他没提出解决方案
作者: cgumed2018 (payinglove)   2017-12-08 21:26:00
哀,国之乱象
作者: ryanchen1234 (guava)   2017-12-08 21:26:00
感觉修的方向很怪 日后一定会出现问题啦
作者: lc3b (lc3b)   2017-12-08 21:27:00
整篇看起来都是法官本文主义吧
作者: mightymouse (翻堕罗流大师)   2017-12-08 21:30:00
台湾法官不意外啊
作者: louis8520 (歐麻麻)   2017-12-08 21:53:00
妈的,先解释为何法官误判没有民刑事责任再来检讨医界啦
作者: k8543 (6.30)   2017-12-08 22:07:00
药厂有明示,先讲求不伤自己,再讲求效果
作者: cancelbow (aul)   2017-12-08 23:26:00
就你法界最有人性 呵呵
作者: johnyang (Saico)   2017-12-08 23:52:00
看不下去
作者: danielchung (daniel)   2017-12-09 00:58:00
法官误判应该要受刑事责任
作者: lisa108920 (lisa)   2017-12-09 02:32:00
法界的想法就是第二段:医师有这么伟大?
作者: scott112 (scott)   2017-12-09 07:20:00
法官本位给嘘,这样我也觉得一审二审,前后不一样是不是代表有一个法官判错了 要处罚法官判刑,业务过失。不同行业状况不一样好吗......
作者: nephrologist (内佛罗聚史特)   2017-12-09 08:16:00
法官过失=>法官也是人 医师过失=>草菅人命....
作者: martinlin77 (mar)   2017-12-09 09:30:00
这篇文章就一句话“有没有疏失,法官说了算”
作者: delta0521 (浑沌之灰)   2017-12-09 11:49:00
拿两部无关电影当引言来吸引民众目光?
作者: luben (鲁蛇中的鲁蛇)   2017-12-09 14:46:00
法官就是神阿 法官有过失有任何罚则吗??这不神是什么?法官就是觉得医师就是低端人口 要让我掌控
作者: joe50333 (Joe是虹)   2017-12-10 12:03:00
法官误判或者不合理判决 也会收到处罚的话 随便你嘴医师除罪话
作者: StupidDog (笨狗哥)   2017-12-10 12:28:00
台湾法官真的是 哀哀
作者: nrtc ( )   2017-12-10 13:05:00
人人都会过失,但其他行业过失不会死人。最近才有彰化地院法官判刑超过法定刑度,以后法官用法错误要不要也来论刑责。不过对方都具名了,不要忘记,法律罚过失,但我一开始表明我看不懂你另请高明法律也动不了我
作者: WMX (这学期要加油阿~)   2017-12-10 14:55:00
爱修就修吧!反正到时候病人受害、法院无法执行,医师消极不作为,肯定又会修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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