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重大医疗疏失 医师应举证无因果关系 最

楼主: chenchuo (chuo)   2017-06-05 11:40:33
http://m.ltn.com.tw/news/focus/paper/1107952
重大医疗疏失 医师应举证无因果关系 最高院:医疗专业不对等 举证责任应转换
2017-06-05
延迟断层扫描 病患昏迷死亡
〔记者项程镇、林彦彤/台北报导〕前高等法院庭长陈贻男的妻子在健身房滑倒撞头,送
到台大医院紧急手术后仍重度昏迷,十个月后死亡,陈和三名子女控告急诊室医师林麟、
潘为元、吴明勋有医疗疏失,要求台大和医师连带赔偿一千两百余万元;案件缠讼多年,
高院判原告败诉,但上诉后最高法院近日认为,本案是重大医疗瑕疵,因医病双方医疗专
业不对等,应由医师举证因果关系不存在,依此废弃原判决而发回更审。
家属民事求偿 高院判决败诉
本案一直受到医界和法界瞩目,刑事部分,已获台北地检署不起诉处分。民事方面,一审
台北地院认为医院没好好照护病人,判决三医师须赔偿陈及子女各十五万慰抚金;高院则
认为,无法证明医师和医院的医疗疏失和陈妻昏迷死亡有因果关系,判决原告败诉。不过
本次上诉三审遭到发回,全案再度引发关注。
最高法院废弃判决 发回更审
最高法院民五庭认为,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纠纷原则上应由被害人或家属负举证责任,
但遇重大医疗瑕疵时,因医病双方的医疗专业不对等,应依第二七七条但书规定,改由医
师负举证责任。
民五庭也指,林、潘医师替陈妻急救时,虽有注意陈妻已呕吐两次、瞳孔反应及其他生命
征候,却没评估进行电脑断层扫描,是违反医疗常规的过失。吴明勋是急诊室主治医师,
没在场指导,也没在陈妻失去意识前亲自处置治疗,是否符合台大身为医学中心的医疗水
准,值得怀疑。
民五庭表示,医师如能确实注意陈妻意识变化,并安排断层扫描、即时动手术,陈妻有无
可能免于昏迷和死亡,高院对这些争议应审酌调查。且陈妻在台大急救时的医疗记载不明
确,高院却没要求负起举证责任,以证明无疏失,判决过于疏略。
陈妻是九十六年二月十九日晚上滑倒撞击头部而送台大,林、潘医师安排X光检查,九时
多陈妻出现作呕、晕吐等症状,十一时如厕时昏倒失去意识。安排电脑断层扫描发现颅骨
骨折、颅内出血,隔天脑神经外科医师紧急手术后仍昏迷,经转院治疗于十二月死亡。陈
贻男及其子女请求赔偿丧葬、医疗费和慰抚金等计一千两百多万元。
台大医院回应,院方尊重司法最后判决。而由于最高院判决转换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不常
见,引发法界及医界热议;有资深法官认为,本案是个案事实认定问题,非所有医疗纠纷
都能适用;有医师则指,此案曾经医审会鉴定,纵使作断层扫描,不必然不会发生脑伤,
最高院似乎过度提高医疗水准定义,希望退回二审能作更专业判决。
作者: paul76318 (Berial)   2017-06-05 11:54:00
我是门外汉 不过听过一句话 举证之所在 败诉之所在 这样是不是代表...
作者: HoterLin (白袍清道夫)   2017-06-05 11:54:00
没什么好讨论的 就医界被阴了 少数学说的冷门判决
作者: jovis (Bella!Italia)   2017-06-05 12:07:00
在一团病人的急诊室,要多快的速度切完CT呢? 又要多快的时间进开刀,如果值班的人还在上刀?
作者: mitim (mitim)   2017-06-05 12:07:00
外行法官擅权
作者: workery (worker)   2017-06-05 12:11:00
以后病史询问的时候,家族职业史要问清楚
作者: Combatant (o(><;)o o)   2017-06-05 12:14:00
垃圾判例 是多希望没人走急重症
作者: Stark0908 (史塔克)   2017-06-05 12:26:00
垃圾法官
作者: flyaway2100 (我是好人)   2017-06-05 12:28:00
以后问病史问到法官的家人,全套检查开下去再说
作者: KMTpartycard (哦哦哦我有党证我超强)   2017-06-05 12:28:00
穷ㄙㄨ穷酸收费才是问题
作者: flyaway2100 (我是好人)   2017-06-05 12:29:00
现代社会的法官真的是无敌特权阶级
作者: kuroigod (松山下智久)   2017-06-05 12:29:00
打官司的时候因为法律知识不对等,那法院要不要帮忙所有诉讼关系人举证?鬼岛烂司法
作者: Playorange (Playorange1117)   2017-06-05 12:29:00
最怕法界病人lol
作者: ka22 (kikiroro)   2017-06-05 12:30:00
”前高等法院庭长陈贻男的妻子” 第一句应该上色 重点会考
作者: john371911 (醬廖)   2017-06-05 12:39:00
推楼上。
作者: flyaway2100 (我是好人)   2017-06-05 12:53:00
请问下列何者应优先切CT?A.路倒游民无意识,头皮撕裂伤B.中风病人长期卧床con's changeC.法官老婆,头痛D.外籍移工,车祸head trauma
作者: attbigger (艾打逼)   2017-06-05 12:57:00
这种人将会有现世报!!!!!!!!!!!!!!!!!!!
作者: Scarletbird   2017-06-05 12:59:00
10年前本来就不会每个routine做ct 这跟那个脑压监测有八成像现在带安全帽稍微嗑到 没怎样全切
作者: a25863796 (纸飞机)   2017-06-05 13:01:00
这个案子的重点根本就是"前高等法院庭长陈贻男的妻子"蛮好奇他有没有告健身房?
作者: Scarletbird   2017-06-05 13:01:00
现世报? 我以为已经三好加一好呢
作者: closeryu (closeryu)   2017-06-05 13:02:00
文组不意外
作者: scott112 (scott)   2017-06-05 13:12:00
以后问病史不能只问病人职业,三等亲内的职业都得问一下。有人是律师法官就检查都给他开下去
作者: inconspicous (sometimes)   2017-06-05 13:14:00
再讨论也没有意义,因为都是法官开心而已
作者: whitezealman   2017-06-05 13:16:00
最高法院应该先解释为何本案算重大医疗疏失
作者: inconspicous (sometimes)   2017-06-05 13:16:00
法官是上帝视角啊,在鬼岛就是神
作者: karnoel (卡诺)   2017-06-05 13:17:00
遇到法官检查全开,到时被核删被罚也医师阿
作者: whitezealman   2017-06-05 13:17:00
还是只要头部外伤终而致死 就算重大医疗疏失?核删的问题 形同把临床决策的风险全交由医师承受
作者: reye (珍惜每一天)   2017-06-05 13:44:00
法界病人就请他另谋高诊就好你不能拒绝病人,但是可以承认自己无能不知会否引发医中重症另一波逃亡潮
作者: mightymouse (翻堕罗流大师)   2017-06-05 13:47:00
之前被阴过一次,现在我都是宁可被删不要被告,被删了不起写写申覆罚点钱,被告的痛苦绝对远远超过万倍以上
作者: TZwayne (TZwayne)   2017-06-05 13:47:00
有版大能够帮忙找到司法院判例原文吗
作者: mightymouse (翻堕罗流大师)   2017-06-05 13:49:00
这个东西急诊医学会跟重症医学会不出来讲点话大家就等著看吧
作者: delta0521 (浑沌之灰)   2017-06-05 14:12:00
这法官之后违规调阅个资骚扰多名女性,也只让他考绩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7-06-05 14:13:00
我们可以说法律专业不对等,请法官自己举证没有误判吗?
作者: delta0521 (浑沌之灰)   2017-06-05 14:13:00
挂丙,那一年少拿四十多万而已,依然顺利退休。
作者: wu0h9001 (吴大帅)   2017-06-05 14:23:00
哈哈赶快转系
作者: segga (GJ)   2017-06-05 14:52:00
这种欺负人的判决 学会不该默不作声
作者: kinomon (奇诺 Monster)   2017-06-05 15:04:00
狗干
作者: chu122408 (Galuyak)   2017-06-05 15:13:00
医界不够团结 整天被婊
作者: bce (归云)   2017-06-05 15:44:00
反正咱们医师公会那些头头也只会装聋作哑,对小医师耍威风而已
作者: chillybreeze (寒风之翼)   2017-06-05 15:53:00
这件事很严重,医师公会应该出来强烈反对的这在国外一定会引发摆工潮的啊
作者: mitim (mitim)   2017-06-05 16:11:00
应由医师修习法律学分,充任法官,组成医疗法庭
作者: ColdM (熊王)   2017-06-05 18:07:00
太夸张了 真的
作者: leon80148 (leon)   2017-06-05 18:08:00
以后恶心呕吐到急诊一律做CT阿 要玩健保一起来玩
作者: wz02022 (Jeter)   2017-06-05 20:08:00
我们应该成立案件调查署 如果有法官审案判案违反法律常规应加以调查并追究相关责任疏失医师如不能自由心证判断病情 法官应该也没有权搞自由心证如果自由心证也需要放大检视 法官身为公平正义之形象楷模理应属优先受监察审视之族群 以免舞弊疏失之嫌
作者: Reborn0817 (里鮑恩)   2017-06-05 20:35:00
法官:你平常爱怎么开CT我不管,反正申覆不是我写只要法界家属有纠纷没做,你就是没达到最高标准
作者: Townshend (the WHO)   2017-06-05 21:13:00
三审判决都不一样 这跟掷铜板有什么不一样
作者: casper955033 (Casper)   2017-06-05 22:47:00
有罪推定,需要医师提供无罪证据 ??? 天才
作者: chink5566 (支那种猪)   2017-06-05 23:41:00
是世界奇观
作者: hitoma   2017-06-06 18:18:00
文组的逻辑, 别苛求了 厂厂
作者: wz02022 (Jeter)   2017-06-06 18:45:00
我绝不会笑文组逻辑啦 但请你们先动动长在脖子上的脑袋连脑袋都不打破砂锅问到底 没有求道精神 那还真是怠惰阿
作者: hahawow (哇哈哈)   2017-06-06 18:57:00
申覆,争审后,行政诉讼还是到法官手里,不过行政法院的法官判决又是另一套说词...除非医院能证明健保行政决定达于错误的程度,否则医院败诉,目前好像还没听说核删的给付诉讼有医院胜诉的例子?
作者: wz02022 (Jeter)   2017-06-07 11:33:00
Guideline应该算相当高的准则了吧 不然guideline叫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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