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自由评论网刊登投书: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724223
Blog版: http://blog.xuite.net/fadeeve168/blog/421112328
我是诊所基层医师,我支持受雇医师纳入劳基法
夏绍刚
本人拜读了陈维恭主任六月八日于自由广场的投书<反对强迫医师纳入劳基法>,虽
然目前属于财团医院主管阶级的陈医师是我们中国医药大学的大学长,而我本身于诊所工
作也早与财团医院脱钩,但我完全无法赞同陈医师的高见!!
目前的情况下,受雇医师在实质上本就属于财团医院的“劳工”,某些不肖的财团医
院,用各种降低成本(cost down)的方式影响医师的医疗决策,已是现在进行式,受雇
医师能是否秉持专业执行医疗行为,与被纳入劳基法与否“完全无关”。
因此,高喊医师不要纳入劳基法──以免沦为医院的劳工──是逻辑不通、没有意义
也没有作用的空话!
想要让受雇医师充分提供专业医疗是需要以下三个方面的改变:
1. 政府公权力的介入──从预算编列面提升医疗预算支出,加强监督财团医院必须将营
运的盈余首要提拨为升级医院医疗设备,引进疗效较佳的药品及医材,并加强医护员工的
训练与待遇等用途。
2. 民众的持续关注──支持健保进行彻底的改革,集体谴责及抵制不肖的财团医院。
3. 财团医院的自觉──尊重医护员工专业,以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为营运的首要考量,
而不是强迫医护只能一心一意地以“帮医院赚钱”为中心而工作。
再退一百步说,受雇医师纳入劳基法是将劳资关系合理化,医师正式成为纳入劳基法
的劳工,并“不会”影响其专业程度,就像陆续纳入劳基法的专业人员们,如受雇于律师
事务所的律师、受雇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受雇于航空公司的机师一样,我们也不可
能质疑他们对客户提供的专业服务啊!!难道纳入劳基法的律师会在事务所的暗示下故意
把客户的官司打输,会计师会做假帐来帮事务所赚黑钱,机师会为了帮航空公司省钱用某
种“省油”的方法开飞机吗?而如果真的不幸出现这样子的问题,该负起责任的是劳方?
还是资方呢?
如果财团医院担心施行劳基法之后,医疗品质会下降,就该付加班费让辛苦过劳的受
雇医师获得合理报酬,增加雇用医师的人数让目前高居不下的医病比下降,支持医师自主
性,尊重医师专业度,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经营主轴,肩负起财团法人为社会服务的基本
精神。
阻止医师纳入劳基法不能提升医疗品质,纳入劳基法后才能保障受雇医师的权益,让
医师能够在有地位、有尊严的工作环境中,提供患者更好的服务!!
参考资料:
1. 2016总统大选蔡英文医疗政策主张:http://iing.tw/posts/56
"受雇医师应该受到与劳工等同的权益保障,主管机关劳动部应将医疗保健服务业之受雇医
师取消排除劳基法适用,遏止畸形工时与雇主恣意役使。"
2. <反对强迫医师纳入劳基法>: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998468
"医师若降为医院的劳工,那么当病人利益受到威胁时,医师是要捍卫病人的权益,还是配
合雇主(医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