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受雇医纳劳基法生变 卫福与劳动部续沟通

楼主: xontai (古干姊姊)   2017-11-07 12:05:22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711060044-1.aspx
受雇医纳劳基法生变 卫福与劳动部续沟通
(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6日电)
卫生福利部长陈时中今天回应住院医师纳劳基法议题时表示,劳动部希望医师工时可
以再缩短,但卫福部也要顾虑医院人力、服务能量,会和劳动部持续沟通。
卫生福利部曾允诺,受雇医师在民国108年9月能纳劳动基准法,工时也会逐渐调整。
根据劳基法规定,劳工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雇主
延长劳工的工作时间连同正常工作时间,一日不得超过12小时。
卫福部的住院医师劳动权益保障及工作时间指引今年8月上路,明订住院医师工时从
过去单周88小时降为80小时,每日正常工时不得超过10小时,每次勤务连同延长工时不得
超过28小时。因工时和劳工仍有相当差距,医事司长石崇良曾表示,将同步修医疗法,若
医师不能顺利纳劳基法,就用医疗法给医师同样的保障。
陈时中上午列席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前回应“劳动部不愿接受医师工时
指引”时表示,劳动部认为工时指引的工时仍相对高,站在保护劳工立场,希望时间缩短
;但卫福部顾虑医院人力、服务量能,“有相当的考虑”,会跟劳动部持续沟通。
此外,一例一休修法再起,护理人员担心若修法通过,轮班间隔时间可能再缩短,“
可能出人命”。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陈宜民质询时,提出护理人员超时工作问题。
陈时中表示,护理工作是高风险、高辛苦的工作,如果没有集中精神、适度休息,没
办法维持好的服务品质,还是希望护理人员可以适度休息。卫福部希望维持护理人员轮班
间隔11小时,但因应排班的特殊情况,可再协调。10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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