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立院三读医疗法 公然侮辱医护最高罚5万元
医疗暴力频传。立法院今下午三读修正“医疗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未来在医疗场所
以非法手段妨碍医疗行为者,不但有行政罚则、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此致人于死、伤
者,最高可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徒刑。
为吓阻医疗暴力事件,民进党立委黄国书、邱泰源、林俊宪,国民党立委李彦秀、陈
宜民、张丽善及亲民党立委李鸿钧等朝野立委,均提案修正“医疗法”,加重罚则。
三读条文明定,任何人不得以强暴、胁迫、恐吓或其他非法方式妨碍医疗业务执行外
,并增订“公然侮辱”部分,医疗机构应采必要措施,确保医事人员执业安全,违者最高
处5万元以下罚锾;妨害其执行医疗或救护业务者,处3年以下徒刑,得并科30万元以下罚
金。
三读条文明定,若有上述妨碍医疗业务执行,警察机关应排除或制止,若涉及刑事责
任者,则移送司法机关侦办。
蓝委陈宜民指出,依据台湾病人安全通报系统(TPR)前年医院通报各类事件资料中
,伤害行为有1522件、治安事件有1587件,合计共3109件。显示医疗暴力事件有增无减,
不仅医护人员饱受威胁,更严重危害就医民众的权益。
社福卫环委员会召委李彦秀表示,因遭遇医疗暴力风险高,投入医疗、护理职业的人
力愈来愈少,也损及大众就医,医疗法三读修正后,盼能保障医护人员与病患等多方权益
,让更多人知道第一线医疗人员及病患权益的重要。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417513
(联合报 2017/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