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医疗广告 代言严规悄上路

楼主: migumeme (米辜妹妹)   2016-12-05 01:22:49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058466
医疗广告 代言严规悄上路
名人需亲身体验、限单一店家
〔记者吴亮仪/台北报导〕许多艺人常代言医疗广告和机构,为免内容夸大、误导消费者
,卫福部修改医疗法,规范代言人需实际接受过医疗服务,且只能代言单一店家,违法最
高可处业者廿五万元罚款。
卫福部之前抛出“禁止任何人代言医疗广告”的修法方向,遭演艺圈挞伐,认为侵犯工作
自由;卫福部修改后,推出新的版本,由于担忧又引发轩然大波,新规定已在上月十七日
悄悄上路。
卫福部医事司科长吕念慈举例,假设A艺人到某连锁医美诊所台北店做脸部美白,她就只
能代言“台北店的脸部美白”服务,不能代言整个连锁医美诊所,且广告上需明确揭露这
些讯息,让消费者得知。
卫福部官员表示,医疗广告常找知名人士代言,特别是医美业,许多人冲著名人加持而上
门消费。但事后引发的消费争议也不少,也没人知道这些名人有无实际接受过医美手术。
新制上路后,只要出现在医疗广告上的名人,就表示已亲身做过手术。
不过,新规范也有不少灰色地带,现今广告设计巧思多,有时只是请艺人来做“形象代言
”、不涉及医疗服务,是否仍算医疗广告?吕念慈表示,这在判定上的确有困难,但只要
广告提到某项产品或服务,就很明确是代言医疗广告,卫生单位会对业者开罚。
医疗广告规范严格,除了禁止夸张、有伤风化等内容外,包括叙述性名词如“唯一”、“
最专业”、“完全根治”等字眼,也都禁止。
官员表示,各县市卫生局和卫福部会定期监看广告,若查获违规可处五万元到廿五万元罚
款,不过,新规定上路后,至今还未有违规案例。
(自由 2016-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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