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 边缘记者事件簿之上吊红衣女尸(楔子)

楼主: shk91353 (阿港)   2017-11-11 23:49:48
作者:刘虚壹
https://www.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173046171697486
楔子
女大生白骨命案 凶手确定免死
【记者包真晨∕台中报导】X大程姓女学生白骨命案日前全案定谳,凶手确定免死!法
官认定,迷奸并以瓦斯加工杀害程姓女学生的广嫌,手法较之菲律宾“苏禄军”动辄开膛
剖肚,并非最严重犯罪,尚无与世隔离必要,因此驳回上诉,维持二审无期徒刑,全案定
谳。
全案起因就读北部X大进修部英文系二年级的程姓女学生(26岁)数月未到校上课,
她的祖母接获校方通知后,因联络不上孙女而报案协寻。
警方透过手机通联记录,发现行踪成谜的程女数月前和台中某家征信社的广姓业者来
往频繁,警方随后传唤广姓业者到案说明,但他只表示自己和程女纯属客户委托关系,现
已和程女无联系。
然因广姓业者言词闪烁,许多地方交待不清,警方深觉他的说词相当可疑,决定深入
调查,虽然声请监听票被法院拒绝5次,但最后终于过关,全案遂有重大突破。
经过数月的调查搜证后,检警前往搜索广姓业者住处,当场查扣到枪枝及毒品,以及
广嫌与程女的性爱光盘,立刻向法院声押广嫌获准,经过十多次借提讯问后,警方终于突
破广嫌心防,他坦承已将程女杀害,并将尸体埋在台中市乌日区环中路七段高架桥下的旱
溪河岸。
警方随后借提广嫌前往旱溪,当场在桥下挖出程女的白骨,广嫌当场下跪举香,“我
知道错了!”全案宣告侦破。
据了解,长相甜美的程女在她国中时双亲便相继病逝,胞兄疑因毒品案遭到通缉,现
已失联,双亲留下一栋公寓给她和祖父母住,但因生活习惯,常与祖父母争执,相处并不
融洽,也因此她的就学并不顺遂,迟至25岁才进入X大进修部英文系就读。
程女的高中同学表示,程女高中时在班上相当活跃,热爱唱歌,是大家心目中的开心
果;而程女的大学的班导师亦哽咽激动地说,程女进入X大后,平常上课总是“乖巧认真
、站第一线、乐于助人”,在大一新生入学时就自愿当干部,大二加入系学会,积极参与
系务,是老师、同学心目中的好学生、好同学。但程女的大学同学私下表示,其实程女个
性文静,不善表达自己的内心世界,平日与大学的同学互动不多,在校成绩也只是中等。
而在去年,程女疑因男友劈腿提分手,于是找上台北士林的黎姓法师,企图靠作法来
挽回感情,黎姓法师要程女脱光衣物,让他在全身画满符咒,可是多次作法后男友并未回
头,黎姓法师转介她认识在台中开征信社的广嫌,希望能找出男友的新欢。
而已婚的广嫌在得知程女双亲皆亡、名下有房后,动了歹念,他对程女谎称自己也会
作法,而正陷入感情迷网的程女信以为真,两人遂相约在新庄某家汽车旅馆内作法,没想
到广嫌只是以符水将程女迷奸,还将她当作洋娃娃摆弄动作,再拍下画面存盘,等程女醒
后以影片档案强逼她交往,宣示主权“妳已经是我的人”,并借此对她进行控制。
事后广嫌逼迫程女卖掉父母留下的房子投资征信社,否则将散播她的不雅影片,程女
在被他半强逼,又半花言巧语洗脑自己已是广嫌女友的情形下,将父母留给她的房子抛售
,将市价原为800万元的公寓4楼加上顶楼加盖,以430万元贱卖给广嫌所介绍的邹姓房仲
,程女的祖父母也被迫搬到台中和女儿住,程女也只能在学校附近租套房。而邹姓房仲再
将该屋转售给新屋主,新屋主随后又以1000万元将该屋卖出。
警方发现,程女同时又被迫将定存解约,前后总计共付出约750万元给广嫌,广嫌得
手后,想甩掉程女,两人发生争执,程女愤而向他追讨款项,广嫌遂决定杀人灭口。
据了解,去年4月底,程女再度透过黎姓法师介绍,想到嘉义去寻找另外一位法师作
法,借此挽回和广嫌的婚外情,但黎姓法师涉嫌向广嫌通风报信,于是广嫌不只在网络上
佯装成另外一位法师,还指示另一位伊姓友人佯装成是嘉义法师派来接人的司机,前往嘉
义高铁站将程女接走,并在车上欺骗程女喝下掺有FM2的符水,随后将昏迷的她载到台中
市大坑的情人桥附近将交给广嫌,伊嫌收受4万元酬劳后离去。
而程女在车上逐渐转醒后,两人爆发口角,广嫌要求分手,说自己想回归家庭,但程
女不愿意,要他还钱,广嫌立刻将程女当场掐昏,程女因药效未全退而无力反抗,接着广
嫌将程女载往附近的汽车旅馆,用打火机瓦斯瓶加装喷嘴,对昏迷的程女口鼻喷气,程女
因肺部充满一氧化碳,当场脑部缺氧死亡。
广嫌翌日想要弃尸在大肚山,但发现不妥,于是更换地点,开车绕了大半个台中,一
连更换5个地点后,把车子开到乌日的旱溪,决定在这里弃尸,由于广嫌相当迷信,害怕
程女变成厉鬼报复,于是将程女的衣服全部脱光,以类似泰国的降头作法后,将程女尸体
埋在台中市乌日区环中路七段高架桥下的旱溪河岸,还特意用废弃衣柜压住埋尸地点,最
后将衣服和犯案工具全都丢进旱溪,湮灭证据。
全案移送地检署后,检方将广嫌等人依杀人罪嫌起诉,但台中地院一审法官认为,广
嫌在杀害程女的过程中,是以先迷昏,再朝口鼻连续灌了10分钟瓦斯,造成缺氧而死,属
轻手法加害方式,程女死前并无痛苦及恐惧,并非残忍虐杀,且广嫌在挖掘尸体时有下跪
认错,且在法庭上数度表达深感后悔,显有悔意,故认定广嫌尚无与世隔绝必要,于是一
审判决广嫌处无期徒刑。
一审判决出炉后,引起社会舆论譁然,检方不服并上诉,但台中高分院法官凌义岷、
邓涌育、邵秋绿审理后认为,较之菲律宾武装组织“苏禄军”在杀害警察时,动辄砍头、
剉脑、挖眼、开膛、剖肚、取肠等残酷处决手法,广嫌杀害程女的手法显然并非最严重犯
罪,尚无与世隔离必要,因此维持一审无期徒刑的原判,检方不服再提上诉,最高法院认
为,原审量刑未超过法律规定范围,也无滥用权限,于是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https://www.facebook.com/emptyoneliu/
http://emptyoneliu.pixnet.net/blog/post/27651103
https://goo.gl/hBqpex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3 12:15:00
犹太人在希特勒眼里是低贱人种啊,他实行的是种族清洗,留下他想要的人;跟想把罪犯排除社会之外是一样的做法对犯罪学稍有涉略的人会知道,其实罪犯和一般人并无显著差异,大多只是潜在情绪被激起而犯下罪行,而在同样压力下却没有犯下罪行的,也就是比这些罪犯拥有更坚强的心里素质;换句话说,如果压力再提高一点,也许你我都是犯人
作者: CraziPhone (有点不方便)   2017-11-12 01:22:00
作者: rainyang (映)   2017-11-12 01:34:00
作者: benfour (Keep Free)   2017-11-12 01:41:00
作者: addvovo (天天吃早餐)   2017-11-12 02:04:00
作者: angel62020 (左左)   2017-11-12 02:06:00
作者: schocolade (schokolade)   2017-11-12 02:23:00
作者: Mieke (恸...)   2017-11-12 02:26:00
当初看到这新闻很生气
作者: vanessaw12 (vanessa)   2017-11-12 02:39:00
太扯了吧什么狗屁法官这里是台湾一直讲菲律宾怎样怎样的!真的是祝福法官儿女ㄧ生都不要碰到这种状况!别人家的小孩都不是人
作者: bigdipper (洛洛)   2017-11-12 03:28:00
到底为什么台湾的法官那么怕判人死刑?
作者: romencer (S.R)   2017-11-12 04:09:00
竟然是真实新闻吗(惊人)
作者: les150 (单单)   2017-11-12 04:17:00
这还不够泯灭人性吗
作者: saboli   2017-11-12 04:42:00
垃圾法官 到底干菲律宾屁事?
作者: nanashic (深夜大食怪)   2017-11-12 06:53:00
给上面ro大,这篇是创作,作者有稍微改编过喔,输入关键字就可以找到现实中真实的新闻
作者: buenviaje (flyaway)   2017-11-12 07:06:00
推,文笔很流畅,一气呵成看完
作者: shower0713 (小宇)   2017-11-12 09:35:00
台湾法官就没种啊!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2 09:37:00
扯别国只是幌子,事实上废死是世界趋势,目前联合国内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还在执行死刑,超过半数以上在法律上已经废死,其余不是超过二十年以上不执行,就是只有在特殊法(例如军法)还保有死刑,但也已经不执行很多年了;想进联合国的话,死刑的存废或执行与否是判断的基准点之一。抱歉,记错了,联合国有18%的国家还有死刑且还在执行,其内保有死刑;保留死刑的国家里有三分之二在亚洲。
作者: conanhide (让生命尽情歌唱)   2017-11-12 10:09:00
中国?
作者: johnsnow   2017-11-12 10:28:00
法官是判无罪吗? 无期徒刑对一个人不算是另种极大的惩罚吗?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2 10:30:00
很多人对于司法的想像很单一,似乎除了死刑就是无罪释放坦白说,这样的思维也就只是把你自己不想看到的人给排除对于问题的解决一点帮助也没有,如果处决掉这些犯嫌就有用,那我们早该在几十年前就不该再有人会犯下重大刑案了重点在于这些犯嫌都有一定程度的心理问题,有些是家庭造成,有些是教育问题;只要有个环节无法发挥作用,那很可能就会养成一个杀人犯,可惜我们台湾的社会就喜欢把人处决,也不想探究这些犯嫌是否在成长过程中发生什么样的变故造成心态扭曲,而只想把这样的人给抹除掉;事实上这类的研究在台湾缺乏到令人难以置信,日本发生数起连续杀人案件至少也有留下一些研究,甚至有出过几本书,我们至少能知道这些人在成长过程中发生了许多事实造就了犯行,进而能从教育端加以修正或者提高社会协助的方向,从预防的角度来设法解决问题,而不是只想把人处决就了事。不过啦,我想大部分人不是想解决问题,只是觉得这些犯嫌应该要受到很惨烈的惩罚,他不想管社会之后怎么发展,也不知道这样的态度其实也是监所改革、少辅院甚至协助犯嫌重返社会不要再犯罪的工作者的最大阻力,无奈阿...
作者: feuilles (feuilles)   2017-11-12 11:33:00
作者: aragonite (霰)   2017-11-12 11:47:00
小时候遭遇家庭学校社会问题的不知凡几,但大部分人也不会杀人放火,再先进的国家也难没有校园霸凌家庭问题...制度上要改没错,可是这变成犯罪的开脱之词,就让人怀疑司法的公平正义何在
作者: yi24 (喔伊喔)   2017-11-12 12:01:00
一部漫画,怨恨屋本舖,里面的一些委托人确实是不相信司法才委托某个特殊行业的人去进行社会性或实质性抹杀
作者: ku123 (古)   2017-11-12 12:16:00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2 12:22:00
司法本就不是为了伸张正义,这是对司法的想像被包青天之流影响太多;司法必须只能讲求证据,才能有一个衡量的基准,以这篇新闻来说,虽然动机与欺骗的过程都让人恨之入骨,但毕竟不在杀人罪的管辖范围内,顶多多判几项,当然不可能达成判死的依据;这并非为犯罪开脱,而是司法的极限就是这样;若要继续上纲,怕是又多了几件冤案。另外,的确社会家庭问题很多,但每个人的心理调适能力与压力承受的能力都有差别,有些人家庭健全,能够接住被学校或社会抛弃的孩子,避免成为社会的包袱;但若是连家庭都是青少年压力的来源,情绪没有出口,难保不会走歪路。有兴趣关心司法问题可以查一下司改会的新闻,很多地方法院的年轻法官很认真也很棒,但是大多数资源其实跟台湾大多企业一样,都被年迈者占据,所以改革推起来很无力;前阵子好不容易改判无罪的冤狱受害者徐自强历经七十几个法官才被改判无罪其实也是差不多的状况,没有多少人有勇气改变资深法官的判决,就怕在圈内被刁难、活不下去。家庭的问题程度也有很大的落差,小弟虽然不是在相关机构,但是因为对辅导犯罪后的青少年有兴趣,因此听过不少案例,我曾经听过有位女生被双亲生下后没有报户口,生母因故离开小孩,而生父整天只会喝酒,从小打小孩,还不给上学,小孩也没有太多对外求助的机会,而因为没报户口,政府单位也不知道;到了青春期之后被生父强暴,之后更被强迫去卖淫赚钱拿回来给生父,成年之后鼓起勇气逃离原生家庭,结识一些不良份子之后开始犯案(偷窃或吸毒等),最后接受到单位辅导;但是对于他来说,教导他犯罪的组织,反而是他这辈子唯一能获得温暖与认同的地方;我只能说各位如果没有听过或遇过这样的状况,甚至不知道这其实到现在台湾社会里还会发生这种事,那你其实很幸运,因为你既没有这样的遭遇,也没有认识的人有着这样的过去。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7-11-12 13:58:00
推TheJabs大 可惜现在多数人还是觉得:我为什么要去了解杀人犯的心理和成长过程。
作者: apple323   2017-11-12 14:57:00
推TheJabs大
作者: navysoider (胖胖猫儿)   2017-11-12 17:04:00
超好笑,最好全世界国家都废死。低能逻辑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2 19:17:00
如果疯狂的把人杀掉就可以建构出一个美好的社会,那当时想把犹太人杀光的希特勒应该要被颁个诺贝尔之类的。当然楼上也可以点出维持死刑并且持续杀人对这个社会所带来的“实质”好处,而非单纯报复以及淘汰你不喜欢的人。
作者: wanderjay (努力脱离地心引力)   2017-11-12 19:22:00
嘘thejabs离题。可以自开一篇吗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2 19:23:00
板上文章下离题的推文很多,你应该只是不喜欢我讲的而已
作者: wanderjay (努力脱离地心引力)   2017-11-12 19:24:00
多次无意义之推、嘘、→,妨碍阅读之使用者,水桶一周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2 19:25:00
你如果无视其他人的离题推文,唯独对我正义感爆棚的话,我想检举是每个板友的权力之一,而且我也只能选择尊重。
作者: wanderjay (努力脱离地心引力)   2017-11-12 19:30:00
没办法。我看到这种奸杀案还有人题废死快吐血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2 19:32:00
可惜废死不是我提的,我只是点出台湾确实有为了想进联合国而少判点死刑以符合联合国的发展趋势罢了,我连自己对废死的立场都没有提及..
作者: keineK (すくすくmode!)   2017-11-12 20:11:00
好像有听过很类似的案件
作者: haofutw (孔明的陷阱)   2017-11-12 20:17:00
关键字: 辅大女成白骨
作者: Kyack (断了线的风筝)   2017-11-12 20:36:00
那个……放个人脸书、部落格连结是违反板规的喔。
作者: pppeko (狂贺~松山16连霸HBL冠军)   2017-11-12 21:36:00
作者: violin9458 (提琴鲁鲁)   2017-11-12 21:45:00
推theJabs 先不管废不废死 基本的法学素养要有
作者: ohmco (吃吧吃吧挑嘴姆)   2017-11-12 23:01:00
推文笔流畅,不过瓦斯跟一氧化碳是不一样的东西,可以改一下
作者: carolefan (carole)   2017-11-12 23:24:00
其实有没有了解犯罪者为什么犯罪跟判不判死刑又没关系,可以先研究了解再执行死刑啊。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2 23:38:00
楼上说的是,日本著名的秋叶原杀人事件就是边研究边审判
作者: mailman (meloandmarco)   2017-11-13 01:45:00
台湾人只想看死刑啦
作者: mesoshuaila (兮兮)   2017-11-13 09:19:00
犹太人又不是杀人犯 前面讲很好干嘛突然举这例子
作者: l23569123   2017-11-13 14:40:00
吠死真他妈笑话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3 14:51:00
德国、奥地利、芬兰、瑞典、加拿大、葡萄牙、丹麦、挪威、法国、荷兰、澳大利亚、瑞士、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时、英国、希腊、土耳其、墨西哥等103个国家表示:
作者: Sicilia (Ridiculous)   2017-11-13 16:50:00
作者: elmush (elmush)   2017-11-13 19:27:00
我只觉得某些人的论述无法说进人心
作者: volumebear (熊猫猫)   2017-11-13 22:47:00
没办法 生活在舒适圈的人就是这样 说什么都一派轻松的样子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3 23:55:00
觉得这些事情跟自己没关系的,其实都是幸运的精虫
作者: lianki (单眼 要爆吗?)   2017-11-14 01:32:00
死刑拿来比希特勒屠杀犹太人?还有补推回来~你可以自己回一篇不要妨碍他人看文...
作者: zeanmar (Link Link)   2017-11-14 08:03:00
我只想说干...而且最近社会上超多这样的你老师咧干
作者: haofutw (孔明的陷阱)   2017-11-14 09:33:00
有完没完?你要谈废死理论台湾司法你是不是来错地方了,这里是Marvel版,别妨碍其他人阅读好吗版规11-4多次提到希特勒犹太人问题,还有联合国以及台湾司法的政治议题,版规14-1请自重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4 12:10:00
我推文的动机是看到其他版友对于司法的误解,再开一篇本就不是我的原意;另外,我不知道推文要怎么防碍各位阅读本文耶....各位对所有文章下的推文都是这样在检视吗?死刑跟杀害犹太人除了报复以外有什么不同?想把不喜欢、不认同的人排除于社会之外的主旨是一模一样的没错阿我个人认为我的推文和其他文章下方在推文处讨论文章、交换心得的行为并无差异,只是谈论的主题大部分的人不想看;但如果这样就想把人水桶迫使我闭嘴,这样的行为除了程度上的差异(剥夺生命或话语权),又和纳粹有什么两样?
作者: minxiaoxi (鸡排妹)   2017-11-14 14:21:00
推,融合时事很有感。
作者: billabcddog (阿银)   2017-11-14 19:29:00
我比较相信死刑是避免那些人出来再犯
作者: anywayican (拖拖)   2017-11-14 19:35:00
推!菲律宾干我们屁事啊垃圾法官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4 20:32:00
终身监禁就可以避免了,而且重刑犯其实在监所里会有劳动所得,基本上不会花到纳税人什么钱的。
作者: howardhope (红蟳女孩~等等我)   2017-11-15 16:03:00
作者: wanderjay (努力脱离地心引力)   2017-11-17 00:43:00
仗义半从屠狗辈 负心多是读书人
作者: balerdog (贝勒狗)   2017-11-17 02:15:00
作者: s155352 (Sydney T)   2017-11-17 20:08:00
“想把不喜欢的人排除在社会之外”,用这个理由,就把判死刑跟屠杀犹太人挂在一起,逻辑上就不通了。死刑犯可是有明显犯罪事实,犹太人呢?照你这种分法,是不是过去所有的屠杀案,都可以被归结到“是要抹杀不被喜欢的人”,逻辑通吗?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17 22:01:00
判死刑是法院的裁决,法典的定义,也是目前中华民国法律下的产物,与“司法结构判人死刑之目的”没有相关,我所指出的是和案件无关之民众“希望把人处死”的心态;犯罪的确是事实,但犯下的罪行与对于整个社会之影响未必有着正相关,例如压迫广大劳工过劳引起多起意外之公司老板的行为未必就比杀人犯来的轻,单以“是否杀人”来评断罪刑是否够重本身就和法律存在的目的没有关联。另外,“有明显犯罪事实”跟死刑应该也没有逻辑正相关。
作者: sweetmoul (sehr gut)   2017-11-17 23:33:00
作者: careone (晴朗的天空)   2017-11-19 00:34:00
可惜的是,台湾目前还没有终生监禁,不然我想会有很多人是转而支持废死的
作者: TheJabs (催情小喇叭)   2017-11-20 00:08:00
我想应该不会,台湾不少人对于“肉体上的惩罚”有着强烈的信仰,看看最近鞭刑的议题就知道了;而且对于这样的想像有着莫名奇妙的自信心,新加坡和马来西亚都有鞭刑,但犯罪率比台湾还高得多;全世界犯罪率最低的国家是冰岛,而冰岛不只没有鞭刑,更在将近90年前就废除了死刑。
作者: kiwi960423 (LIN)   2017-11-22 01:16:00
作者: ritaj (爱得太用力)   2017-11-23 13:02:00
我是赞成要有死刑的,但是不得不说,jabs大的确讲的有道理,情感上我觉得坏蛋死一死算了,可是理智上的确死刑并无法解决问题,死刑的存废需要审慎评估,而且废除死刑也要有相关配套措施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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