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经卸任了, 不过看到挖给Skyjazz跳的坑很大, 所以还是来鸡婆一下 XD
这个案件, 如果给我判喔.....
我会判com2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说明为何他觉得naffy有抄袭行为, 故com2不违反板规12-1
至于naffy, 先不论我如何判定他有无抄袭,
我也不会作任何处理, 因为就算真的有抄袭, 也没有板规禁止抄袭
板主不能拿不存在的板规去处罚板友, 即使新设板规, 也不能溯及以往.
再进到更深层一点的问题, 板主需不需要新设板规来处理抄袭呢? 我个人是认为不需要.
我不是鼓励板友们去违反著作权法.
而是板主们没有好的方式去判定一篇文章到底有没有抄袭
除非整段文字完全不动复制贴上.
抄袭 (改作或重制)的认定, 并没有yu800910讲的那么简单
要认定有抄袭行为的要件有二, 一是"接触"; 二是"实质相似"
接触指的是, 要能证明抄袭者接触过被抄袭者的作品
实务上也会透过被抄袭著作的知名度, 来推断是否有接触的合理性
实质相似指的是, 要能证明两著作间, 有高度的量的相似或质的相似
量的相似指抄袭部分占总体篇幅的比重; 质的相似指的是重要段落相同的比重
但有一点很重要的是, 著作权法只保护表达形式;
概念的相似, 著作权法不保护, 不道德但不违法.
如想对著作权法有更深的了解, 可参考以下连结
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219595&ctNode=7561&mp=1
好, 回到Naffy这个案件来看, 这样大家都知道为何很难判了吧?
接触部分, 板主们没能力证明Naffy有接触过板友们认为"创意雷同"的作品
而且这些"创意雷同"的作品, 大多是小众作品, 板主们很难推论Naffy有接触过
至于实质相似部分, 板主们非法律专业出身, 故这点很难判定
更何况著作权法在司法实务上也不保护"概念"上的相似
基于以上理由, 肥宅在半年前认为很难制定一个标准清楚的板规来管理疑似抄袭问题
如果有法律专业的板友, 有处理过类似案件的经验, 或许可以提供意见给现任板主
大家可以一起来讨论是否要制定禁止抄袭的板规, 以及板规应该要如何判定抄袭
(好像把洞越挖越大了, ker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