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有关板规6; 板规9; 板规11-1的讨论 (续)

楼主: FairyBomb (空想炸弹)   2015-10-16 23:15:16
※ 引述《blizzard2002 (肥宅)》之铭言:
从宜兰玩两天回来好累啊,这边跟大家分享一下我去玩两天的心得。
早上九点从台北出发,在骑到北宜之前因为路太烂,有瓶放在前置物箱的Fin
被震掉了,那瓶才刚买只喝一口而已说,好心痛。
然后延著新店一直骑,在进北宜前买了些卤味吃吃,早上九点多就开了,老
板娘好认真,这边给她一个赞。全部买了三百块,偷偷跟大家说,有些东西
可以买半份来吃,帮我省了不少钱,开心。
一共买了鸡心、鸡胗、米血糕、豆干、猪耳朵、还有一只鸡腿。
鸡心 - 好吃
鸡胗 - 普通
米血糕 - 好吃
豆干 - 普通
猪耳朵 - 普通
鸡腿 - 好好吃
一早就买卤味当早餐吃,真是有好重的罪恶感,呜呜呜。
接着就进入北宜一直骑,骑到最有名的财茂湾却没啥人在追焦,害我无法留
下帅气的身影,有点小失望(叹)。然后终于在坪林的全家吃到珍珠奶茶圣代
了,那个珍珠真是有够烫,害我冰淇淋融的超级快(怒)
不过冰淇淋本身虽甜,但入口后却带着茶香跟些微的苦涩感,搭配热热的珍
珠,整个口感还满不错的,就好像冰火九重天一样,让人绝顶升天(?)
: 来, 有关争议较大的板规9-1、9-3 & 板规11-1
: 肥宅会作这样的修改
: 9. 无marvel点或marvel点薄弱
: 1. Marvel点 : 以目前基础科学,无证据可证明某奇特现象存在与否。
: 或基础科学难以解释两现象间观测到的因果关系或相关性。
: 或基础科学上有观测到某奇特现象的发生,但是尚不知道成因。
: (不包括基础科学上已证实存在,但发生概率极低的现象;
: 或基础科学上已证实存在显著因果关系或相关性的两特异现象)
: 且整个事件必须具有超自然或惊悚的色彩。
: 3. 至少要有1/3的段落或字数符合marvel点,
: 比例是否违反板规由板主群讨论后判定。
如果你要用科学来当成Marvel的判断基准,这件事本身就很诡异。
: 针对板规9-1,我实际找几个例子说明我会怎么判。
: 1.) 肥宅的老二超过30cm => 老二超过30cm的人现实中已证实存在,只是发生概率低,
: 不算marvel点。
所以现实中已证实存在的,通通都没Marvel点?
如果是这样,这已经不单是版规的问题,而是版旨的问题了。
我举个简单的例子,像是闻名一时的蓝可儿,死亡前的诡异举动广为人知。
但整件案子都可以用科学来解释,所以不符合你所谓的Marvel对吗?
: 2.) 发现狼人 => 板主会依据内文的描述去判定,如果只是毛很多的人,
: 板主会判定不算marvel点,只是先天性遗传多毛症;
: 如果内文描述狼人会从正常人变形成狼头人身,
: 现实中无科学证据可证明此种生物是否存在或不存在,算marvel点。
我们先不说有没有物种可以从人变身为狼头人身(实际上目前物种也是没有)
如果用你的逻辑下去解释,不要说狼人,连吸血鬼都应该从版上消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0612/184703/
就像这新闻,我大胆猜测这不符合你的标准,因为整件事情非常平淡,也可
以用科学观点来解释(根本没有吸人血会变年轻的Paper发表过)。
如果你是要用能不能从人变成蝙蝠来判断,那也一样,生物学上没这种物种
。实际上狼人、吸血鬼、雪人这种生物,有一说就是人们一直以来的迷思跟
误会所造就的‘幻想生物’,因为很多科学家都证明该些物种并不存在。
(至于这些科学家提的论点可信度又是另一回事了)
所以我们应该禁止相关生物的分享,不管是狼人、吸血鬼或是雪人
: 3.) 吃铁人 => 板主会依据内文的描述去判定,如果吃铁人有摄取正常食物只吃微量金属
: ,短期内此人不会有无法获取养分的问题,不算marvel点;
: 如果吃铁人只吃金属,且假定现实中真的有这样的人存在,
: 那板主就会去找目前有没有解释能说明吃铁人能存活的原因
: 如果没有充分的科学解释,算marvel点。
就算是海贼王里的橡胶人也要吃肉,怎么可能用吃不吃饭来当标准?
如果一个人可以不吃饭,只吃金属这种对人体根本是废物的东西,怎么可能
维持人体最低限度的营养元素?你讲的这例子不叫做吃铁人、叫做神。
就像有狼顾之相的人也不符合标准,因为一来科学能解释(机率多低再说),
二来是他也要吃饭。但现实生活中不要说能转到180度,光是在路上看到可以
转超过90以上的都吓死人了或是上新闻了,结果却不够Marvel。
简单来说,用这个标准,应该禁止有关于奇人异士的分享,因为他们不会符
合标准。
: 4.) 荫尸相关 => 现实中荫尸真实存在,且成因已有许多合理的科学证据,不算marvel。
: 但如果文章中有提到,祖先变成荫尸之后,家里出现了很多人病死,
: 目前科学难以解释为什么荫尸跟家里很多人病死会有关联,算marvel点。
: BTW, 很多人病死可能单纯是发生机率很低的"巧合",
: 但若我没科学证据证明荫尸跟家里很多人病死有显著的负相关,我就不会判违反9-1。
这个最有趣的一点是,你自己都说有可能是巧合,但却要求科学证据?
我这样说好了,既然无法证明荫尸跟家道中落有明显关系,那其他状况应该
用同样标准下去看。
如果有人分享他的祖先或亲人,不小心在路上踩到一陀大便,结果家里的人
开始生病、死亡,他觉得是那陀大便害的,是不是也符合9-1?
因为没有任何科学证据能证明踩到大便跟病死有显著负相关,一切都是机率
问题。不要说踩到大便,可能喝水呛到、吃饭噎到,反正任何一个契机都有
可能造成家里有人死亡。
而我想上面这些情况你大概都不能接受,能接受荫尸的原因我想跟它本身的
神秘色彩有点关系。但你既然要用科学来解释,那一切就变成单纯的机率问
题而已了,因为根本不可能有科学去证明它们之间的负相关关系。
: 5.) 我半夜在学校尿尿,结果马桶自动冲水好恐怖喔
: => 某些马桶本来就会设计定时冲水,不算marvel。
: 我半夜在学校看到鬼,结果刚尿尿时马桶自动冲水吓死我
: => 看到鬼,算marvel点。我不会去管马桶有没有冲水。
那我换个问题再问,今天不要说看到鬼,看到怪人算不算(因为无法确定是鬼)
像是半夜去阳明山夜游,然后在凉亭看到一个全身穿白衣服的长发女子,结
果回学校后马桶自动冲水之类的。
从这例子中,我们无法证明长发女子为鬼,但我想大多数都会把她当鬼看,
因为这符合大家所谓的‘标准形象’。在这种无法证明是否为真的情形下,
是否还是用同一标准来审视?
: 6.) 肥宅不会那么闲去找SCI来打板友的脸,但来源不明或不够权威的资料,肥宅不采信。
其实我已经忘了之前在问啥,但我想你应该先把你认为的权威标准讲出来。
像是哪些资料来源符合你的标准,因为来源明不明确其实不重要,随便一个
假网站都可以搞出一堆假资料来唬烂人。就像以前版上有一个我认为有严重
幻想情况的版友,他的网站就很精彩,说自己是火星人又预言什么世界大战
巴啦巴啦的(不知道有多少人有印象,去年的事吧)。重要的是哪些地方的资
源,你认为对你才有足够的说服力?
: 针对板规11-1,肥宅会这样改。
: 11.严重违规事项(文章内容及推嘘文):
: 1. 对特定人士(包括暗示)有侮辱或指摘、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
: 经被侮辱诋毁者检举,初犯水桶一周,累犯水桶一个月,文章退回。
: 对于所诽谤之事,有证据且与公共利益相关者(如遭诈骗),不罚。
: 板规11-1的构成要件
: 1.) 要有特定的被侮辱人,且版主可以前后文推敲犯人暗示的被侮辱人是谁。
: 2.) 被侮辱诋毁当事者要出来检举。
: 3.) 侮辱 : 所表达的内容,会使他人名誉受损。
: 诽谤 : 所叙述的内容是有真假的,而会因此去影响到当事人在社会上的名誉
: (借用某些法律网站的定义)
: 4.) 结合板规18具神通能力嫌疑者处罚条例,有证据证明遭诈骗,不罚 
: 最后, 肥宅想跟大家闲聊一下
: 针对板规9-1,如果你觉得板规不客观,可以指出来。
: 但是麻烦讲一下跟旧板板规相比,新板规是"比较"不客观或不严谨,还是更客观更严谨。
: 是"比较"可以清楚的解释何谓marvel,还是更模糊。
: 人类很难制定一个"绝对"客观的标准,
: 因此如果用新板规没有办法作到"绝对"客观去反对它,我觉得反而不切实际。
: 只要比旧版的板规还要客观,我认为都可以试行,因为好歹是往进步的方向走。
我只能说你要把Marvel用客观去认定本来就会有问题。
因为每个人对于Marvel的"主观"都不同了,更何况是"客观"。
就像以前常说的,每个人的Marvel都不同,所以你无法用客观去帮它定义。
一切的标准都是以版主的"主观"为主,而版主有必要解释给版友了解或是帮
助他们知道标准在哪。
对于版规的严谨是指人的部份,不是指Marvel的部份。因为对于Marvel的定
义你只能从宽认定、从严认定除非你有很清楚的指标,不然只会衍生出更多
的问题。
像是有人提到的灵异照片,这种有很大机会造假的东西,你要怎么去判定?
: 针对板规11-1,如果你觉得这个板规很烂。
: 这条其实是肥宅把公然侮辱罪 + 诽谤罪 东抄西抄生出来的。
: 所以你如果觉得这条很烂,麻烦各位先打个电话给离你所在地最近的立委服务处,
: 说:喵的,我不知道鬼岛原来这么危险,麻烦你们修一修公然侮辱罪 & 诽谤罪。
: 活在危险的Marvel板需要当心;活在危险的现实环境中更需要担心。
如果你要用公然侮辱罪跟诽谤罪来当版规标准,那就更有趣了。
我们都知道批踢踢有很多讼棍,而讼棍最爱告的就这两条,但实际上能上法
庭的比例超低,打赢的机率更低。所以基本上在批踢踢,你想告谁就告谁,
但会不会告赢是另外一回事。
然后,既然你是用现实范例当标准,那一切就很简单。把法院所有的案号找
一找,哪些字能用、哪些字不能用,这可以直接写一张表出来,一切以法院
认证为主。
像你在别篇说的鸡掰跟鸡鸡掰掰,同样的,淦你娘跟淦淦你你娘娘,我相信
淦淦你你娘娘你也找不到案号或对起诉的例子。
我再讲白一点,今天你说对方鸡掰,大部份都是指对方很靠北,有多少人会
指女生私处?那鸡鸡掰掰是不是也同样意思?如果你要用女生私处去解释,
那以后骂男生的不就没事,因为男生根本没有鸡掰这种东西。
实际上好像也没几个人因为骂男生鸡掰而被告的,目前我找的案号还没看到
类似的例子。
而且你要用法院认证来说,我提供给你另外一个例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728/34399913/
所以是不是以后都可以骂淦你娘鸡歪?
: 当然,肥宅本人非法律专业,所以如果您可以帮忙提出新板规9-1 & 11-1的修改版。
: 且说明为什么比较客观,肥宅如果被说服,会听您的意见修改板规。
: 多谢各位。
开头第一段是跟文章完全无关的东西,而且比例大概不到三成,但我想应该
没多少人有兴趣。如果以后真的变成只要有三成符合Marvel即可发表的情况
,那我觉得应该是会满有趣的...。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6 23:22:00
炸弹要把十年来的功力放在新版主身上了qq 我怕新版主明天就想辞职了!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6 23:36:00
前面的心得是怎样啦。楼上你再参一脚可能十二点前就辞了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6 23:40:00
嘘你开头的食物文OAQ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6 23:42:00
还好吧 我又没怎样我通常都是偏向版主 不偏向版友的除非是作者和版主有冲突 那又另当别论了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6 23:51:00
因为你不管偏哪,都会弄得很复杂,最后哪一边都看不懂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10-16 23:52:00
看不懂就看不懂啊…看文章本体就好qq推文不重要!不过我倒觉得不是看不懂 而是只看到你想看到的 就会觉得看不懂…
作者: wlo1520748 (Chrisbaby)   2015-10-16 23:56:00
这时间点前面的食物文很诱人
作者: ilyaimy (今天天气真好)   2015-10-17 00:08:00
三个礼拜没放假看到这么爽的旅游心得,好想嘘啊!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7 00:11:00
饿了,我要补嘘
作者: mrkhnry (下水道的虱目鱼)   2015-10-17 00:22:00
嘘开头!! 我饿了~ 五楼!快点送宵夜给朕
作者: A380 (大懒虫)   2015-10-18 06:54:00
这篇好麻否 让我莫名的只想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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