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板规修改建议

楼主: patrickleeee (派脆)   2015-09-27 14:18:05
发这篇文不是要讨论事件的双方,而是讨论未来板规怎么修改,可以杜绝这种情形每年不
断上演。我即将要说的,之前也有人在推文有提出,不过大家忙着战,就埋没了。
首先是[创作]跟[经验]废除,合成[故事],就像NOSLEEP一样,开宗明义就跟大家说这
边的故事大部分都是假的,但是不要当混蛋,大家是当作真的来看享受故事,但是大家
心里都知道是假的。
[大家都知道故事是假的]<-这一点非常重要,必须每个人都要知道这点,这个方式才能
成功。避免新手板友误以为是真的,造成损失。
如果是真的故事怎么办,老实说跟这次的争议一样,如果不强调是真实发生,大家也不会
战成这样。我想到的作法是,你可以在文章开头就注明,是真实发生的故事,但是请注意
,如果这样注明就要有证明,作者本身无法提出证据能够证明是真实发生的,就请不要加
注,否则以违反板规删除。
毕竟连作者本身都无法解释证明的事情,你要旁人怎么知道是真是假,怎么提出反证。在
能够证明是真实故事之前,我宁愿当它是假的,但是这不代表我不能去享受这个故事。这
就跟看电影、小说一样,我知道它是假的,但是我喜欢看。也请作者没证明就不要坚持是
真的了,吵不完的,就让大家享受故事不是很好吗。
总而言之,大家都有默契当它是假的就好。而除非有铁证,作者才可注明是真实故事,避
免新手误会。
作者: FLYLSG   2015-09-27 14:21:00
终于有人提出改善的具体建议
作者: lacoste1113 (Lacoste)   2015-09-27 14:23:00
推,有啥超现实第几类接触,那去灵版就好这版留给说故事的人跟知道所谓故事是假的人
作者: Kyind (艾米恩)   2015-09-27 14:26:00
好提议但其实现在违反板规的判例是在问事,站内信等经验,创作分类其实以被钻漏洞许久怕以后还是会有一样的问题。经验还是创作问心无愧去自己分类其实也还是没什么问题吧。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弹)   2015-09-27 14:26:00
这篇文章对有心征选的人比较有参考价值,我跟大娜娜都要下台了,为了避免争议应该不会更动任何版规
作者: venus40123 (绮忻)   2015-09-27 14:28:00
所以这个板要改名成灵异故事版吗XDDD
楼主: patrickleeee (派脆)   2015-09-27 14:28:00
没关系还是讨论 这就是给以后怎么修改作参考惊奇故事OK的嘛XD
作者: shizukuasn (SCP-999超萌)   2015-09-27 14:30:00
推!!像nosleep那样比较好 大家也不会因为nosleep故事不知是真是假就不想看啊
作者: ap926044 (法号失智)   2015-09-27 14:30:00
支持 最好改成神棍零容忍政策
作者: shizukuasn (SCP-999超萌)   2015-09-27 14:31:00
除了这个应该没别的方法可以杜绝每年的能量释放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弹)   2015-09-27 14:32:00
其实你讲的东西,跟我们之前要表达的大同小异,我自己的经验只能说最后还是看人啦,方法都是人变出来的,反正会尊守的就是会尊守,如此而已。
作者: Hitimothy   2015-09-27 14:33:00
不错
作者: poboq0002 (唉)   2015-09-27 14:34:00
我觉得早该严格执行灵能条款之类的东西了 只要在文章内言之凿凿提到自己能见鬼 感应鬼 有修还是没羞 只要不能提出证明 就一律删文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弹)   2015-09-27 14:36:00
楼上这样做等于直接否定了很多东西,其实也不太恰当,像阴阳眼就是一个比较常见跟被理解的例子。
作者: poboq0002 (唉)   2015-09-27 14:36:00
我可以接受人可以倒楣 偶尔遇到一 两次鬼说自己有什么阴阳眼 但又不能被检视 真有够乱七八糟
楼主: patrickleeee (派脆)   2015-09-27 14:38:00
其实就这次事件来说 它不要坚持是真实事件 也不会闹这么大
作者: IronicKnight (忽闻江上弄哀筝)   2015-09-27 14:39:00
完全同意!分类本来就有缺陷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弹)   2015-09-27 14:40:00
分类也是以前吵出来的呀,只能说每一阵子都会吵类似的问题,实在是很有趣XD
楼主: patrickleeee (派脆)   2015-09-27 14:41:00
我有说这个方式有个大前提 大家都要知道是假的
作者: IronicKnight (忽闻江上弄哀筝)   2015-09-27 14:50:00
只能说 制度尽可能健全 至于缺乏判断力自己去被骗的迟早还是会发生 就让他们去吧
楼主: patrickleeee (派脆)   2015-09-27 14:52:00
这就是免责声明䁖 被骗个人行为 板规都说是假的了被骗不关板的事
作者: Hitimothy   2015-09-27 14:53:00
也是拉 长这么大 自己要有判断力 认同Iron大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27 14:55:00
没意见,但这招以前用过了
作者: shizukuasn (SCP-999超萌)   2015-09-27 14:57:00
以前板规有明确提到本板故事"基本上都是假的"吗?@@
作者: gf833910   2015-09-27 15:04:00
虽然觉得建议不错可是我喜欢看的是普通人遇到,然后惊吓带不知所措的经验文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27 15:14:00
板旨已说本板纯娱乐
作者: shizukuasn (SCP-999超萌)   2015-09-27 15:19:00
进板画面和板规没提到纯娱乐耶 还是说本板分在娱乐类?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弹)   2015-09-27 15:20:00
生活娱乐馆 <- 分在这个里面
作者: shizukuasn (SCP-999超萌)   2015-09-27 15:23:00
喔喔 可是这样应该不代表内容就都是假的吧 不然就不会每隔一段时间就吵一次了目前感觉是生活和娱乐两方面都有
作者: blonly801 (暴食小鸟胃)   2015-09-27 15:33:00
推8-3的改变方式!广义的禁止任何问事,这种事情全部禁止,硬要问的自己私底下去问,被骗不要回来哭就好。不过还是喜欢创作跟经验分开XD毕竟比起创作的文章,更喜欢看一些日常偶遇的可怕或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楼主: patrickleeee (派脆)   2015-09-27 15:39:00
那跟故事加注真实是一样的 沿用旧的也一样 只是大前提要讲 还有经验必须要有铁证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弹)   2015-09-27 15:40:00
经验要有铁证很困难,鬼压床、鬼打墙、鬼遮眼之类的几乎都是当下发生完就没的事,总不可能鬼打墙的时候还拿手机出来一直录影吧XD
楼主: patrickleeee (派脆)   2015-09-27 15:42:00
所以说䁖 在大前提的情况下 就算是鬼压床也当假的看鬼压床不能动就算了 现在手机录影这么发达 怎么还没看到鬼挡墙的录影阿 XD或是所谓开不出去的行车纪录器 刚好都没录到?
作者: 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2015-09-27 15:58:00
我觉撞鬼那些其实都还好 主要是强调能驱魔或办事的比较危险
楼主: patrickleeee (派脆)   2015-09-27 16:02:00
那就是8-3䁖
作者: balberith (巴贝雷特)   2015-09-27 16:04:00
8-3第一款那个"其相关资讯"太暧昧了,要就干脆改成不能征求作者本人跟文章内容提到的明确资讯...第二款真的写太死,真的要保持弹性就先开宗明义宣告为了避免纠纷与法律问题,本版禁止OOO或其他有相类似功能之行为,这样不仅站内信各板连LINE、FB、微信之类的通讯软件因为有相类似功能而被包括在内了。
楼主: patrickleeee (派脆)   2015-09-27 16:07:00
所以就我说的把总类都加进去 就算未来有新通讯方式也不会不在版规内不能处理一样
作者: balberith (巴贝雷特)   2015-09-27 16:10:00
我觉得就管理的角度,板主或站方能做到还是有极限,不要想说能完全杜绝诈骗事件,那是不可能的事,最多就是
作者: mango2014 (hope)   2015-09-27 16:11:00
建议新增分类 [神棍]
作者: balberith (巴贝雷特)   2015-09-27 16:11:00
做到不要在开放的版面给予太多的机会而已另外一个建议就是有些特殊的规定如8-3这种,因为情况复杂在定立时可以先阐明一个目的,比方说我上头讲的避免纠纷或法律问题就是一个目的,这样写其实板友在看板规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弹)   2015-09-27 16:18:00
版规就有写"版主有板规最终判定解释权",不过小组长说版规里没有写的就不能算数,所以还是把版规写清楚点好因为小组长不见得会接受这种特殊的规定就是了
楼主: patrickleeee (派脆)   2015-09-27 16:21:00
就写的宽一点嘛 不要特别指定某种通讯方式
作者: balberith (巴贝雷特)   2015-09-27 16:24:00
再怎样版主都不会有最终解释权啊,你上头还有人啊...还有,程序不正实体不论因为程序不完备直接打枪这种事对组长来说是比较合理的选择,因为他可能还有很多事要做啊...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弹)   2015-09-27 16:27:00
当然是指这个版的最终决定权,对版主决定有问题就只是上诉等结果。再讲下去就离题了,总之就是以后版规还是要写的清楚一点,让大家可以马上知道哪些可以、哪些不能,不要像我们这样有语意不清的空间比较好
楼主: patrickleeee (派脆)   2015-09-27 16:31:00
小组长看的是有没有照版规执行 跟程序正确 重点还是版规要订好 不能只是亡羊补牢 有些比较有创意的违规需要把范围订宽一点 这样才好处理
作者: balberith (巴贝雷特)   2015-09-27 16:35:00
最终解释的意思就是讲了一锤定音没人能反对,板主有解
楼主: patrickleeee (派脆)   2015-09-27 16:35:00
我的意思就像我文中写的
作者: balberith (巴贝雷特)   2015-09-27 16:36:00
释权但站方没有下放最终解释权给板主(有些站会这么做代价大概是有什么事板主可能要扛全责吧)
作者: daidai (脚踏实地)   2015-09-27 16:45:00
建议二选一 1.新增[通灵]分类 附注本板免责声明 并定义通灵判准 2.赠修板规除了禁推文问事也"禁止作者文内写可去个板或站内信问问题"等引导暗示之词改错字: "增"修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09-27 16:51:00
支持nosleep 唷唷唷!目前有想要这样改的政见吗!
作者: lysnicelife (朱)   2015-09-27 19:37:00
还不错啦 通通改分享 不标真假
作者: skyjazz (史盖爵士)   2015-09-27 19:39:00
有喔,我的政见跟dai的第二点是相似的,这也是我心中的想法
作者: Hitimothy   2015-09-27 19:49:00
ok的 sk大会投你的
作者: roffyo (睡狮)   2015-09-27 21:17:00
可是要怎么"证明",这种超自然的事…
楼主: patrickleeee (派脆)   2015-09-27 21:32:00
没办法证明就当假的看阿
作者: genliroya   2015-09-28 00:48:00
推实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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