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eanactor (Movieholic)
2015-09-26 14:58:03希望未来的飘版不要再有唬烂的经验文
或者要唬烂请分类为“创作”
版友没那么鸡歪
小说创作本来就会有很扯的地方
若要扯 请分类为“创作”
不承认是创作还硬要使用“经验文”
一定会有不同的声音
谢谢
作者:
peggyhao (绿绿der)
2015-09-26 15:01:00有人会说 信不信有你
作者:
shizukuasn (SCP-999超èŒ)
2015-09-26 15:02:00回归到分类问题的话 那像nosleep那样不问真假(就是一律当作有这回事)其实也没什么不好
作者:
mecian (Meci)
2015-09-26 15:03:00经验文本身就不扯不marvel吗?
作者:
suumire (S)
2015-09-26 15:04:00签名档XDDDD
作者:
shizukuasn (SCP-999超èŒ)
2015-09-26 15:04:00嗯 但是大家看nosleep文也看得很开心 即使某些看起来就不是经验XD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5-09-26 15:07:00签名档 嘻嘻
作者:
oter 2015-09-26 15:07:00这人不是之前写创作后来写经验吗? 这样可以帮助判断是不是虎烂了吧 ㄏㄏ
作者:
oter 2015-09-26 15:08:00而且内容还有几分像呢
作者:
b34mac2 (店長推薦作å“)
2015-09-26 15:09:00之前忘了黑令旗还是啥? 也是被炒到作者说是豪小的
作者:
loonety (宝弟一路好走 :))
2015-09-26 15:09:00你谁?
是唬烂啊、我看那张照片是五层楼、跟我超级通灵王不一样就是唬烂
作者:
GP02A 2015-09-26 15:14:00这就回到一个问题 如何判断他的经验文是唬烂还是真实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5-09-26 15:16:00多少年了 没一个版主治的了啦
翻译文也不见得是真的 大家还是看得很开心啊 为什么不能同理看待呢?硬要判断真假是为了?
作者:
sony168 (侠女)
2015-09-26 15:20:00交给他当版主,他说能证明真伪文=>ccclum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5-09-26 15:21:00有些什么瞪一眼 哼一声 打一拳就把鬼赶跑 还没事到哪都遇的到的 我看起来就是唬烂到家啊 但问题就一堆人信啊
作者:
shizukuasn (SCP-999超èŒ)
2015-09-26 15:21:00想判断真假是因为有经验创作分类 而nosleep没有啊~啊 应该说翻译文
翻译文跟怪谈都还隔了语言限制,网友自然懒得问东问西
作者: fallheart (快丢我水球阿) 2015-09-26 15:25:00
原本想说ga的文普通,直到看到签名档的文后\(^o^)/
作者: nnn820328 (we0328) 2015-09-26 15:34:00
说得好
你们这些谤佛者,小心你们的"气",爆屁!!!!!!!!
翻译文跟创作文没什么两样阿...以后从别人那里听来的规类为"见闻"自己的是"经验"
作者: leaveoutx 2015-09-26 15:51:00
ok 版上没影片可以证明,干脆全都是唬烂文算了
作者:
iceoo913 (冈山yoga)
2015-09-26 16:07:00妈~~ 我在这~~ 我上签名档了 ^0^
作者: dxxxb (上班族) 2015-09-26 16:10:00
唬烂也可以有个程度 太唬烂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作者: milky1028 (牛奶) 2015-09-26 16:11:00
签名档XDDD翻译文都像都市传说~
作者:
RatFink (RF)
2015-09-26 16:17:00Nosleep与日本怪谈等翻译文,与板上经验文的不同在于,翻译文并没有所谓的“经验文”分类,你可以解读为经验或是创作,但marvel明明分类有经验跟创作,为什么不好好分?
作者:
askatow (品方)
2015-09-26 16:19:00创作取材日常经验~经验凭记忆要润饰~跟鸡生蛋一样无聊
但又怎么知道人家不是真的,若真是人家经验纵使他无法证明(或个人不想证明只是单纯想分享),那就要嘘爆对方吗?或干脆再开一个免责分类,因为人家自认不是创作又逼他选创作,说经验版友又要给细项科学考验,不如给个灰色地带自认或版友觉得太过不可思议的经历,让大家自己想要当故事或经验自行判断呢?这里毕竟是marvel版,许多东西太惊异到不是可以100%逻辑就判断或还无法用科学直接证明,也可能有些年代不可考或有点片段模糊,但"假设"真是本人真实经历,通通要被打到怪力乱神又笑人通灵王之类的词也太伤人,以上是这几天总结个人想法。
作者:
shizukuasn (SCP-999超èŒ)
2015-09-26 16:24:00无法证明=>可是他说有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过论文欸??或者我弄错了 论文不是关于灵学的?
因为他有可以问事跟神商量 这么具体的表现 不然不会有这么多人质疑
作者:
RatFink (RF)
2015-09-26 16:27:00wu大不能完全这样说 很多经验文的撞鬼事件真的就可怕得很真实 我也相信世界上有科学无法证明的事情 但是ga的文已经有点超出让人相信的范围了 有的真的掰得太过于神话 不是不想相信 是很难相信
楼上是在该事件有科学依据或可以清楚叙述每个细节给大家考验的吗?那就用“经验”啊。纯粹想分享要大家不用太认真的就用另一个分类,大家可自己默认立场。但如果纯粹对该事件有感喜欢写把它自己脑补成故事或真的喜欢写该类故事,那就用“创作”。这样是不是争议就会少一点?
作者:
RatFink (RF)
2015-09-26 16:35:00啊对啊 wu你这样讲就是大家一直在讲的啊... 丹枫明明就没根据地乱掰 那请他分类创作 除非真的很真实再分类经验嘛
作者: a10207530 (AgentCK) 2015-09-26 16:43:00
好啦,以后每一篇文都是经验,创作的经验啊,这样分类经验没错吧?
这我认同.道士文到中段也很扯.不过人家挂创作.只能摸摸鼻子认了
作者: super574 (Dean) 2015-09-26 17:51:00
干脆以后都只能发翻译文就没这问题了,科科
作者:
Bachsan (Counterpoint)
2015-09-26 18:27:00我只想说,身为系列经验文作者,我可以把经验文里提到的所有人列出来一一让乡民去和这些人考证当时的状况,所以我觉得经验文并不是不能考证真假的。我认为,宗教不该是为了解释怪力乱神而存在的,应该是要劝人为善吧?另外如果真的能通灵,怎不去当警察破解悬案、当侦探找失踪人口.
作者:
Bachsan (Counterpoint)
2015-09-26 18:30:00老妹没有阴阳眼也不会通灵,虽然比较想要有写轮眼但我只有中二属性怎么办啊哭哭
作者:
B10112047 (handsomelone)
2015-09-26 18:31:00你来秀签名档的
作者: mkai (它口它口) 2015-09-26 18:34:00
想推签名档
作者:
hank12332 (费蚊不吸血只发废文)
2015-09-26 18:35:00签名档比较神奇的是回复丹大的那位XD
作者:
hazerain (éµ²å)
2015-09-26 18:45:00签名档少了前面那些说看不出问题的对照推文啊XD
作者:
nannong (南农)
2015-09-26 18:54:00推签名档
作者: v31429 (ç“œå›ãƒ¡ãƒãƒ³å®‡å®™) 2015-09-26 19:43:00
签名档XDDDDDDDDD
作者:
hazerain (éµ²å)
2015-09-26 20:00:00这样就齐全了XD 原po有求必应人真好(发卡
作者: ikumi0225 2015-09-26 21:50:00
好啦签名档很好笑XDDD
作者: liuyl (良a) 2015-09-26 21:54:00
签名档的信徒好听话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