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这次通灵大战浅见 外加 小小妈佛点

楼主: gallows30 (eddy)   2015-09-26 11:01:45
大家好我只是路人甲
虽然我不信鬼神,但对灵异怪奇很感兴趣,当科幻小说一样在看
no-slf、日怪、创作及经验等的我都很爱也默默潜水支持
个人觉得这些故事就是妈佛的精随
而家里近亲远朋迷信怪力乱神的不在少数,从小看多了实在有点反感
所以今天版主判决我完全理解也支持,警告我是不知道严不严重啦
不过我想当事人标榜有在修行的
以其经历修养应该可以把小弟愚见跟这次判决当作笑话看看就好
要占卜问卦拜神算命什么的我想信的人自然可以找到管道
最后,来marvel就是单纯想看好看的故事,也感谢各位大大一直以来的分享。
作者: urocissa (caerulea)   2015-09-26 11:03:00
不用看照片了你就是了(盖章)
作者: lollipopboys   2015-09-26 11:04:00
(盖章)
作者: xsc (颓废的败家子)   2015-09-26 11:05:00
(盖章)
楼主: gallows30 (eddy)   2015-09-26 11:06:00
......
作者: JRSmith (丁尺)   2015-09-26 11:07:00
.....
作者: foolaxl (foolaxl)   2015-09-26 11:09:00
(盖章)
作者: Hitimothy   2015-09-26 11:10:00
废到笑....
作者: anashiti (锡安的战士们阿)   2015-09-26 11:13:00
这也是 Marvel 点 ?
作者: alwaysstrong (不要踩小强)   2015-09-26 11:14:00
我怀疑我身上不只一只淫欲魔
作者: jacktypetlan (四十四隻石獅子)   2015-09-26 11:14:00
小小妈佛点个屁啊 小小肺纹吧
作者: cloudin (☁云应)   2015-09-26 11:15:00
XD
作者: linchaoyang (密码:*****)   2015-09-26 11:19:00
(盖章)
作者: RatFink (RF)   2015-09-26 11:21:00
淫欲魔我也有好吗 可以一眼看穿AV女优
作者: b34mac2 (店長推薦作品)   2015-09-26 11:24:00
ga大还没回答别人对淫欲魔的疑问 ga粉也避而不谈 何解?
作者: lore (lore)   2015-09-26 11:25:00
别趁机发废文乱板好吗?
作者: anti27149 (anti27149)   2015-09-26 11:26:00
罪刑法定跟禁止不利益的类推适用,这两个基本原则先搞懂在来说判决没问题吧。今天重点在于版龟跟执行版务都是版主权限,结果最后版主还可以扩张解释版规来执行处罚,这样滥权的行为,不会因为受不利判决的对象是神棍而治愈,结果现在风向却是各种乱版质疑神棍,版主执行版务管到神棍,却被神棍的信徒斗下台好可怜喔。版主执行版务被认为错误都不用出来道歉的,因为对方是神棍所以拥有权利的人乱搞都没问题就是了。你说版主都辞职下台负责了,但这个道歉与否也是两件事,同样的反对版主判决的跟相信丹枫大的经验,这也是两件事,不是随便用信徒这个大帽子就可以涵盖的。
作者: milky1028 (牛奶)   2015-09-26 11:26:00
XD
作者: Hitimothy   2015-09-26 11:28:00
请问这边有在说版主没错吗......
作者: RatFink (RF)   2015-09-26 11:28:00
嗯嗯anti辛苦囉^^
作者: b34mac2 (店長推薦作品)   2015-09-26 11:28:00
忘记吃药?
作者: Hitimothy   2015-09-26 11:29:00
挖 连罪刑法定都出来
作者: anti27149 (anti27149)   2015-09-26 11:30:00
这篇文不就是了吗?
作者: RatFink (RF)   2015-09-26 11:33:00
不是 你们真的很奇怪欸 如果版主机掰一点就直接弄那个ga了 警告而已就要玻璃心 ga教你们的善勒?
作者: nico5516 (又是ぴょんぴょん的一天)   2015-09-26 11:34:00
不是八...到底要怎样的思考回路才会把这当刑事审判过程xd
作者: RatFink (RF)   2015-09-26 11:34:00
有耐心有时间跟着ga念经 会在意这个警告?你们真是让人猜不透呀
作者: nico5516 (又是ぴょんぴょん的一天)   2015-09-26 11:35:00
最多也只能是民事纠纷的东西,拿刑法原则...
作者: milky1028 (牛奶)   2015-09-26 11:35:00
ga心虚啊 就只好生气表示自己是对的
作者: wilsonkoo (卷毛)   2015-09-26 11:37:00
开始护航囉
作者: milky1028 (牛奶)   2015-09-26 11:37:00
政治人物不都这样 下台一鞠躬以明志
作者: anti27149 (anti27149)   2015-09-26 11:37:00
重点不是判决内容,是制度的问题,拥有制定处罚规范与执行权限的人,可以借由解释来弥补自己规范不足之处,如此滥权还需要制定具体的规范吗?此例一开后果难以想像。
作者: b34mac2 (店長推薦作品)   2015-09-26 11:39:00
那么高法律素质的正义小超人要出来选版主吗?
作者: Traume (促咪)   2015-09-26 11:40:00
结果他现在以和为贵又低调了,请问善呢?
作者: nico5516 (又是ぴょんぴょん的一天)   2015-09-26 11:41:00
制度上本来就跟三小刑法无关啊ㄎㄎ,你不知道民法的领域解释可以很有弹性齁
作者: tomchun6 (地瓜)   2015-09-26 11:43:00
一开始也觉得还好 就是制度不完备 但闹成这样差不多也有个底了 就只是个文笔好些的乡民
作者: nico5516 (又是ぴょんぴょん的一天)   2015-09-26 11:46:00
不过说真der,现在也只有日本怪谈跟nosleep 吸引我惹,通灵文好烦欧
作者: anti27149 (anti27149)   2015-09-26 11:46:00
放任简单清楚的规范制度问题不管,让我们继续讨论较难证实的神通吧,证明不出来你就是神棍,那版务出错好像不是什么太大问题了。如果你认为具有处罚性质的事务只因为在ptt上就被认为是单纯民事问题,那我也无话可说。这里真的蛮有趣的阿~
作者: linla20 (拉拉)   2015-09-26 11:47:00
拜托任何一种法律都是需要人为解释的好吗,毕竟人与事是活的而法律是死的是死的是死的!!今天若是解释后仍在法规原义的大原则上我觉得就无不妥
作者: xsc (颓废的败家子)   2015-09-26 11:48:00
没人说证明不出来是神棍吧 最多是说谎不乖的坏小孩
作者: linla20 (拉拉)   2015-09-26 11:49:00
请问一下那条版规真的只是要禁站内信吗?我想不是吧
作者: xsc (颓废的败家子)   2015-09-26 11:49:00
改创作就没问题了 神棍有骗财骗色才能说啊
作者: carolyt (不能再午睡了 @.@)   2015-09-26 11:49:00
没有marvel点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09-26 11:50:00
版规好像是要禁止任何形式的宣传 最后似乎是想修成那个样子把板上变成纯分享
作者: marskam723 (marskam723)   2015-09-26 11:50:00
费文
作者: linla20 (拉拉)   2015-09-26 11:50:00
若今天版主真的在自行解释后直接桶人,我认为这才真的是越矩
作者: xsc (颓废的败家子)   2015-09-26 11:50:00
至于说谎是善良 还是跟修为有关 我想是见仁见智
作者: RatFink (RF)   2015-09-26 11:51:00
真是奇葩 把“经验”改成“创作”很难吗 怎么一直跳针
作者: cdrgv (Jase)   2015-09-26 11:52:00
作者就觉得是经验啊
作者: linla20 (拉拉)   2015-09-26 11:53:00
arlun 看来是这样没错
作者: cdrgv (Jase)   2015-09-26 11:53:00
所以开放质疑啊XD
作者: milky1028 (牛奶)   2015-09-26 11:54:00
那是他幻想是经验啦~
作者: xsc (颓废的败家子)   2015-09-26 11:54:00
习惯性说谎是不好的 一两篇还好 多了就会自创物体飞升成造物主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09-26 11:57:00
所以有质疑文 欢迎大家爆料 保护真作者 消除真神棍
作者: headnotbig (大头仔)   2015-09-26 11:57:00
你就是淫欲魔了(盖章)
作者: Traume (促咪)   2015-09-26 11:57:00
x大说的真中肯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26 12:00:00
anti要讨论,可以啊!但你觉得谁会去讨论?是像我这种一开始就支持判决的?还是某些一开始就喊人信徒的?小组长这样判是他只看程序正义,但动机和用意他不会去管,今天程序错了那支持的讲得出理的就是鼻子摸摸不再想用这条,板主有在推文为程序手法道歉,你自己去挖,不满意你可以自开一篇文去问,要怀疑板主心地邪恶是你的事不是每个人的事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09-26 12:01:00
其实从以前到现在 像x这样的质疑人士不在少数 但是只有被爆料出来的神棍活在大家心中 实在可惜
作者: Veronica0802 (波波妞)   2015-09-26 12:01:00
为什么有修行的人就必须无条件忍受接受?
作者: jimmy529524 (A愣 )   2015-09-26 12:01:00
当你很在意一件事,你就知道警告严不严重,有些人很在意自己家人,被人家说一下八挂,就要砍他全家,有些人很在意成绩,考不到第一名就痛哭流涕,外人看来都觉得有需要这么夸张,是因为他费尽心思跟投入大量时间的努力想要达到的成果,今天丹大写了多少篇文章,回应多少留言,等到你跟他一样,在来说警告严不严重。
作者: RatFink (RF)   2015-09-26 12:03:00
有事吗 版主是有放火烧他?一支“警告”!警告啊大哥!可以帮人处理婴灵的大善人计较这个?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5-09-26 12:04:00
把警告先无限上纲 再来说警告很严重 厉害厉害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09-26 12:05:00
一昧忍受,纵容版主扩权,只是乡愿而已。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26 12:05:00
认为板规有问题应该开启讨论的是谁?是反对方,现在除了感恩丹枫赞叹丹枫外为何他们不讨论,干我屁事!讨论神棍跟通灵王的人,本来就是认为漏洞更严重的顷向,要检讨滥权,你开文去等人来跟你讨论不就行了
作者: oter   2015-09-26 12:06:00
法律会一半最可怕 ㄏ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09-26 12:06:00
G 版友在公告推文跟版主沟通,版主说不服申诉。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09-26 12:07:00
连和大家没有切身相关的事情都能炒成这样了 我想警告应该更加严重!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09-26 12:07:00
小组长说版主不该扩权解释法条,版主说一句错了,很难 ?
作者: Hitimothy   2015-09-26 12:08:00
还我大娜娜
作者: b34mac2 (店長推薦作品)   2015-09-26 12:12:00
=========回到正题好吗 我只想看淫欲魔长怎样===========
作者: xsc (颓废的败家子)   2015-09-26 12:13:00
arl 我不是质疑 请不要扣帽子 我是相信 请分享给我看
作者: b34mac2 (店長推薦作品)   2015-09-26 12:13:00
ga粉从来都不讨论淫欲魔的 怪哉?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09-26 12:16:00
质疑经验文,就去发质疑文,板规不是写了 ?
作者: xsc (颓废的败家子)   2015-09-26 12:17:00
重申一次 我没有质疑 我也是读者 好比读书 不懂不能问老师吗?还是老师会大声叫你上台 把问题告诉大家 这是凌迟吧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09-26 12:18:00
你可以问,写经验文的版友可以不答。只有你写质疑文,写经验文的版友才有义务回答你。
作者: xsc (颓废的败家子)   2015-09-26 12:20:00
我没有质疑 我都是请问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9-26 12:22:00
大家都可以质疑,作者也可以自己决定回应否,但回不回应造成的大家观感也只能概括承受囉
作者: MOONY135 (谈无欲)   2015-09-26 12:24:00
这篇就是废文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09-26 12:26:00
依照目前板规,版友发经验文,不必附照片和证据。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5-09-26 12:27:00
质疑他通灵不等于支持版主 一扯到鬼神就鸵鸟心态 只会放大绝 信不信由你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09-26 12:28:00
除非修改板规,规定写经验文的版友,都要附证据和照片。
作者: xsc (颓废的败家子)   2015-09-26 12:29:00
j大不要放大决啊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09-26 12:29:00
那就一体适用。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5-09-26 12:30:00
都不回应质疑 那干嘛一直表现的自己有灵通? 你去问问路人 这看起来像什么?
作者: abadfriend (蓝色忧郁)   2015-09-26 12:30:00
请问一下,淫欲魔的梗是从哪来的?
作者: genliroya   2015-09-26 12:30:00
妈佛点就是小组长判决都出来了,还有人搞不清处状况一直发这种文,当初版主被嘘到XX是因为他的处理方式太粗糙,现在反而把重点摆在神棍不神棍
作者: Fist1001 (更生仁波切)   2015-09-26 12:31:00
这件事只有3个灵知道,一个是我 一个是当事者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5-09-26 12:32:00
你才搞不清楚大多数人都是觉得他太唬烂 不是因为判决
作者: xsc (颓废的败家子)   2015-09-26 12:32:00
谁会去好奇回家路上遇到鬼真伪 就是神奇到无人能及才会好奇啊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09-26 12:32:00
没有放大绝,板规就是一体适用,适用全部人,
作者: xsc (颓废的败家子)   2015-09-26 12:34:00
打从一开始就是 就是好奇"淫欲魔" 跟判决到底有啥关系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5-09-26 12:34:00
因为先有人把反对版主的通通打成信徒 才开始了狂信徒vs护卫队的战争 之后在来开始质疑文vs反质疑文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09-26 12:34:00
所以版主扩张解释板规,才被某些人觉得不妥。
作者: xsc (颓废的败家子)   2015-09-26 12:35:00
反正现在就是 说话的都不服判决 讲话的都是质疑 这样吗?
作者: annatzang (安大娜)   2015-09-26 12:35:00
就是因为判决出来了 现在能往死里打的只有神棍这点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09-26 12:35:00
质疑经验文,就去发质疑文,板规不是写了 ?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5-09-26 12:36:00
现在不就是想把质疑他的人贴标签成支持版主?
作者: annatzang (安大娜)   2015-09-26 12:36:00
反正说自己有神通 就是一定要展现 不展现就假的
作者: xsc (颓废的败家子)   2015-09-26 12:37:00
那我只能重申 本人只好奇淫欲魔 其余事情一盖不回
作者: annatzang (安大娜)   2015-09-26 12:37:00
我觉得并不是所有质疑他的人都支持板主
作者: xsc (颓废的败家子)   2015-09-26 12:38:00
最后一句 不要再扣我帽子说我质疑你有本漫画 我跟你借来看看 是在质疑你有没有漫画吗?
作者: annatzang (安大娜)   2015-09-26 12:38:00
同理不是所有抗议板主的人都是信徒对吧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09-26 12:38:00
质疑 G 版友,觉得淫欲魔存在或不存在,是个人意见。
作者: genliroya   2015-09-26 12:39:00
唬烂归唬烂,有必要一直发这种文?看都看腻了,妈佛版都快要变废文版了
作者: F0314   2015-09-26 12:39:00
没证据本来就要当假的看待 这是基本常识
作者: annatzang (安大娜)   2015-09-26 12:39:00
希望看到有人信徒信徒的叫的时候可帮忙纠正
作者: xsc (颓废的败家子)   2015-09-26 12:39:00
是阿ann 不要再扣人帽子了 我从没提过那两字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09-26 12:40:00
你可以发质疑文,发经验文的版友有义务回答,
作者: annatzang (安大娜)   2015-09-26 12:40:00
xsc 我不是说你啦 我也没扣你帽子吧 抱歉造成你误会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5-09-26 12:40:00
所以我从头到尾都只质疑他太唬烂
作者: F0314   2015-09-26 12:40:00
有神通又没办法作证也能被相信 那精神病院的患者个个都是大师了
作者: xsc (颓废的败家子)   2015-09-26 12:41:00
你也没澄清别人不是护卫队啊 我救一个不中立的做啥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09-26 12:41:00
但发经验文的版友不必附照片或证据。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5-09-26 12:43:00
经验文不用证据没错 他表现的有灵通 又说可问事 要他证明不为过吧?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09-26 12:44:00
板规没有,除非新增板规。
作者: annatzang (安大娜)   2015-09-26 12:46:00
还是大家去他个板团报问事?(我讲这句会不会被桶)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5-09-26 12:46:00
难怪这里一直出神棍 这就是鸵鸟心态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09-26 12:50:00
那就投票,看要不要改板规,否则扩张解释板规总是不妥。
作者: foolaxl (foolaxl)   2015-09-26 12:50:00
anna就是针对版主判决,不爽被指为信徒,我也是针对内容,版主对错我没兴趣
作者: kaltu (ka)   2015-09-26 12:52:00
警告没怎样?警告就是一种惩处了啦没怎样你试试看再随便一个版吃吃看连续警告,本来就是集点的东西还没怎样……真的没怎样明天无故记你一只申诫看看你会不会没怎样。
作者: maxwater (狮)   2015-09-26 12:52:00
淫欲魔赞 快醒醒吧…你没有女朋友XDD
作者: genliroya   2015-09-26 12:57:00
这跟鸵鸟心态有什么关系,版主都订一堆规则保护成这样了还不够?今天是版规被扩大解释被嘘爆,然后一堆人跟风发质疑神棍文,那以前怎么不发啊?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弹)   2015-09-26 12:59:00
因为我们上任以来没有碰过一直想帮大家解决困难的作者吧(?)还有以前也不是没人质疑过,这是要澄清的,只是声音都不像现在这么大而已,还是多少有零星的质疑啦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5-09-26 13:01:00
我以前在推文质疑过 被质疑就用信不信由你 这不是驼鸟心态是什么? 今天是他表现出 有灵通 可以问事 跟神商量为什么不能要求他证明?质疑他的通灵跟版主判决什么关系?
作者: peggyhao (绿绿der)   2015-09-26 13:02:00
推hide
作者: felixr0123 (felixr0123)   2015-09-26 13:04:00
二楼神棍
作者: xsc (颓废的败家子)   2015-09-26 13:08:00
以前不发 现在不能发吗 什么奇怪逻辑
作者: genliroya   2015-09-26 13:08:00
说真的要质疑神棍什么的没意见,但最近这种文爆增,又没什么建设性,随便发篇酸文再补个粗糙烂制的妈佛点,这情况还要维持多久?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5-09-26 13:09:00
我可是没乱发文 老实说真的要乱版 绝对不会只有这样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5-09-26 13:12:00
把虚无飘了的事说的那么具体 被质疑不是很正常吗
作者: genliroya   2015-09-26 13:12:00
我也没说你发乱发文,只是连续几天同性质的文够多了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09-26 13:12:00
妈佛点真的很低,好歹也编一下
作者: annatzang (安大娜)   2015-09-26 13:12:00
我也在文章下面质疑过 还有砲过婴灵说法 还不是被指是信徒 创作文经验文怎么分怎么证实的争议存在已久如果不从分类下手去更改 那就是各说各有理啊
作者: genliroya   2015-09-26 13:14:00
推楼上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5-09-26 13:15:00
他会被这么多人质疑就是因为表现出可以问事 我可以跟神沟通 这么具体 会被要求要证明是刚好而已
作者: genliroya   2015-09-26 13:16:00
现在人都不知道跑哪了,一直发这种文有何意义?
作者: baobaocat (好想喝热可可)   2015-09-26 13:43:00
人不在就不能讨论?那么多篇酸政府的难道政府有出来回www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9-26 13:48:00
废文 推还大于嘘勒
作者: genliroya   2015-09-26 13:51:00
这几天都闹成这样了,不然还想质疑多久?
作者: Laotoe (老头)   2015-09-26 14:04:00
现代的警察办案是有了事证然后抓人,可不是看到人很可疑就抓起来要他证明清白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9-26 14:06:00
把趁乱发废文的通通桶掉可以吗?
作者: Rexmb   2015-09-26 14:11:00
推anti,另外这篇没marvel点
作者: bigbigming   2015-09-26 14:42:00
厚~~
作者: xsc (颓废的败家子)   2015-09-26 14:55:00
版主已下台 是谁要来桶啊?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5-09-26 16:10:00
你身上不只有淫欲魔还有废文魔
作者: z36963zat (金)   2015-09-26 17:45:00
肥到哭
作者: wilsonkoo (卷毛)   2015-09-26 21:17:00
补血 版主都被很多信徒斗垮了 现在还哭哭说要执法喔 哀
作者: Made1ine (ha :)   2015-09-26 21:36:00
噗噗
作者: anti27149 (anti27149)   2015-09-26 22:00:00
哈哈…连版主都出来道歉了,还有人硬要把两件事情扯在一起,根本不是什么信徒把版主斗下台,是版主自己把自己赶下台的,自己有制定规范的权利,却没规范好,执行的时候扩大解释。这个规范对象根本无关唉我本身自己也不完全相信丹枫,完全是针对版主执行版规不当却一我直不公开承认并道歉(当然现在已经道歉)这个点来表达,我想看大家理性讨论的情况如何,所以刻意不先表明我的立场,结果比我预期还惨,几乎所有人都把我当成信徒护航。太多人嘴巴上说质疑版主跟质疑事情真假是两件事,但看看这篇文的逻辑,因为对象是神棍所以版主没错,就算有错处分轻微你就吞下去吧。你可以跟我争执版规的适用还有是否适合将刑法理论带入,但用处分对象是神棍来争执版主的处分没问题这个论述我就完全无法接受,不过很遗憾到现在还是有人这样想。
作者: cincia (星希亚)   2015-09-27 02:06:00
讨厌板主的处理方式的人也有人是讨厌神棍的好吗讨厌某g只是看不过去板主霸权就要被打上信徒标签?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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