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ㄧ样没有飘,版主如果觉得不够Marvel,请不吝删文。
今天想谈的这件案子,苹果日报曾以小篇幅报导过
大家如果有兴趣,可以试着找找看。
约莫几个礼拜前的某个凌晨,天色未蒙,我们好梦正酣
刺耳的火警警铃却在此时无情地响起,
任务派遣令显示,这是一件火烧车的案件。
任务地点在一座车水马龙的快速道路下方,还未抵达现场
远远地便看见一辆汽车被熊熊的烈焰吞噬,火光冲天。
下了车,旁边的民众告诉我们车里有人。
我看着那团正疯狂恣意燃烧的烈火,再看看身后的救护车
心里想,如果车里真的有人,恐怕也不需要这台救护车了。
学长们很快布起水线,出水扑灭火势
随着火势变小,我们逐渐看清整台车的样貌
不仅如此,也清楚看见,一条人腿就挂在驾驶座的车门外。
等到火势完全熄灭,学长叫我们纪录现场
于是我拿着相机,仔仔细细地从各种角度拍了火场一遍
当然,也包括那条人腿的主人。
他仰躺在驾驶座与副座,头仰望着天,眼睛鼻子嘴巴混在一块
一只脚挂在车外,另一只则留在驾驶座下
手的话......我认不出来在哪,大概是跟身体烧黏在一起了吧。
由于火势很快扑灭,因此他并没有被烧的全身焦黑,犹如黑炭
而是焦中带点肉色。但某些部位,如膝盖、下巴、胸部则是被烧得
裸露出白森森的骨头。
一旁的小队长,热心地要给我机会教育,拉着我说:
“来!哩跨,这细胃,嘿细肺,啊嘿长长粗粗欸细肠子...”
(来,你看,这是胃,那是肺,阿那个长长粗粗的是肠子...”)
顺着小队长的手看过去
只看到尸体躯干被烧破了的大洞中,散落一块块略焦的肉块
完全无法跟教科书上的器官图样兜在一起
不禁怀疑小队长是不是在唬烂我。
拍照的过程,并没有闻到前人朗朗上口的烤肉香味
只有燃烧橡胶与汽油特有的浓浓刺鼻味。
事后,听民众说,他们一发现火烧车,立刻急着想把人拖出来
但他只说了一句:“卖刹哇!”(不要理我)
就转头跳进已燃起大火的驾驶座。
凝视着他面目全非的躯体
我思索著,到底是多困难的现实课题,让他宁愿选择烈焰焚身
也不愿面对。
学长说,干他们这行的,无论再如何惊悚的案件
隔天一定要忘的一干二净,就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我牢记在心,隔天照常起床、刷牙、吃饭、打扫、值班
跟大家一起哼哼哈哈。
数日后,在某个宴客会场,一道常见的大气烤肋排端上桌
一股莫名的恶心感突然涌上喉头
他的骨头烧穿躯体的画面历历在目,划过脑海。
于是你知道,再如何努力装作不在意
你跑过的每个案件每个死难者,都已经默默潜藏在你心底角落
随时等著提醒你,它们一直都在。
文末,再强调一次,原po只是小小替代役,真正的消防队员,
绝对要辛苦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