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89227 (Kei)
2015-05-11 13:32:54嘘 appoo: 我猜检举王是在讲我XD我是因为政治立场被搞走的 05/10 18:34
嘘 appoo: 最近偷闲玩了一下,等没事做我在把那些人的真面目揭穿于世 05/10 18:36
→ appoo: 检举王当不了marvel板主,就决定要毁掉marvel板 05/10 18:38
→ appoo: 大家都看在眼里囉^ ^ 05/10 18:39
板友 appoo 在嘘文中指名 检举王要毁掉marvel版
尽管此乃个人主观之评论
但其中“毁灭marvel版”一说有用词上的疑虑(见公告 #1LJDmXHZ)
且经当事人检举 人身攻击
违反板规
▲人身攻击、侮辱性字眼、挑衅谩骂(人身限当事人检举)
◎初犯劣退并水桶一周,累犯劣退并水桶一个月
故板友 appoo 水桶一周
再次提醒大家
由于最近板上各种风波不断
讨论板务相关问题时务必避免争议性文字
以免遭板规处分
by jky823 s89227
作者:
kkabcd (乱板实习小组长)
2015-05-11 13:42:00感谢
作者:
hank12332 (费蚊不吸血只发废文)
2015-05-11 13:46:00大家都知道的不用说出来啦~
楼主:
s89227 (Kei)
2015-05-11 13:52:00当事人就在1F呀
作者:
hank12332 (费蚊不吸血只发废文)
2015-05-11 13:56:00检举王兼分身王 ? 怪不得乙太公说什么找亲朋好友来帮忙XDDDDDDD
作者:
kkabcd (乱板实习小组长)
2015-05-11 14:01:00我就是一楼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5-11 14:02:00感谢 vi 说要投给我是不能有好朋友吗 T_T 好兄弟 很marvel吗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1 14:26:00这个桶一周 太公也桶一周啊…没差啦 选举王做的事我相信大家都很清楚的
楼主:
s89227 (Kei)
2015-05-11 14:28:00因为是同一条板规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1 14:28:00选举王 加油!!正义必得伸张^_^
选举王,检举王,好混乱啊XD,共同点大概就是都不会投吧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1 14:36:00楼上小心选举王会检举人身攻击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5-11 15:42:00这还好啊 应该是看了我的文章才写的吧 XDDD不投票为什么会算人身攻击啊 ? 我不懂耶
作者: gf833910 2015-05-11 15:56:00
人身攻击本来就限当事人检举……
小声问一句,此人没有打出使用者id,根据水桶原因"人身攻击"以及成立条件"当事人检举",这样是不是代表有人看见"检举王"三字就对号入座呢?这样真的能当作"当事人检举"这个条件成立吗?纯讨论XD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5-11 16:26:00板主有第一句推文啊
喔喔喔喔喔喔!好像突然懂了...请无视我,非常感谢(土下座)
作者: gf833910 2015-05-11 16:33:00
提到检举王还能想到谁……很多篇文章很多人推文都这样叫了又忘了改箭头,又cd了…
作者: gf833910 2015-05-11 16:38:00
因为他是说检举王要毁灭本版,并没有支持吧
可是后面不是说要毁灭本版吗太宫那个判决也是说检举王要毁灭本版 但被认为挑衅本所以才说对人不对事啊IP不同就转弯了不是说捅太公怎样 但判决不能失公允你可以把太公之前有争议的都写在判决里只是单单那一句话到底标准在哪
作者: gf833910 2015-05-11 16:42:00
zsh那篇是“支持”毁灭本版,算是赞同要毁灭本版
以后支持人还要选边站吗 支持检举王就被认为要毁灭算是? 那appoo就要毁灭不能也算是吗
作者: gf833910 2015-05-11 16:43:00
这边是单纯叙述 检举王要毁灭本版 这句话而已
这很明显的转弯= =就决定要毁掉marvel板他也没说检举王 你就会认为是检举王
遇到太公就认为是太公自己明眼人都看的出来太公在挑衅检举王但却被判挑衅本版 照理应该要像这个判决一样经当事人检举不是在护航 判决要适当板才会公正和平
作者: gf833910 2015-05-11 16:46:00
这个……你去直接申诉看看?
没有 就说只是为了一个不认识的人申诉太浪费时间我只是跟板上的人还有版主讨论提出意见而已
我也不常来所以其实这里变一言堂或怎样是无所谓有豹纹可以看就好
所以就是板友对谁观感不好就可以捅一周这样太公不是因为这句话被捅 这句话只是导火线真正捅的原因是他长期在这个板上试图引战乱板你不能因为两人一路或是朋友怎样就栽赃阿不然怎么会说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既然你也知道他是引战乱版的 那他的"毁灭"自然有影
人家钻漏洞你抓不到就开大决= =但是他那句话不代表什么啊
作者:
xsc (颓废的败家子)
2015-05-11 16:51:00一个小女孩说毁灭笑笑就好 但是一个恐怖份子说毁灭就...
你们认为他们有勾结 说不定其实他们两个根本看对方不爽不是我认为就能怎样
作者: gf833910 2015-05-11 16:52:00
我个人是觉得zsh被桶的理由不够充分,只检举那句不够……
a大的说法上用了毁灭的说法 虽是引述但检举王认为有
只因为那一句 我不常来一看就知道一言堂那是因为你们认为appoo的立场在检举王对面而太公的立场跟检举王同边但其实太公那句话是在挑衅检举王 很明显阿
作者: gf833910 2015-05-11 16:55:00
总之i大的意思是两边的检举人都应该只能是检举王一个,对吗?
过没两天马上又有人被钓鱼 然后判决就转弯了我挑衅谁就谁检举阿版规不是也有写"当事人"检举就是这样 大家都希望板上风气更好啦版主加油
作者: gf833910 2015-05-11 16:58:00
zsh在很多相关公告都有明确表示支持检举王,只有被检举那句提到毁灭
那为什么还能捅?@GF 那你判决上可以说 因前几篇推文判断zsh支持XXX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5-11 17:01:00是啊 不过如果这样会判 我也是会检举...我没有要毁灭marvel板阿 叹
桶zch 是因为他乱版加上那句猖狂的毁灭本版才会让
现在先不要管zsh乱板干嘛的 屏除这个先天劣势他说这句话跟appoo说这句话 应该是一样的结果但因为zsh前面做的事情影响到结果判决就应该要让大家知道为什么板友不代表熟悉本版活动我也常常来看文 但我压根不知道检举王和太公是谁看到判决提出异议就被认为是护航太公 太公的分身这不是一言堂是什么mid你的意思就是我对这个判决有异议实质上就是会影响到本版所以我也该捅一周吗如果因为我zsh被解捅 让他又出来继续闹板所以有人检举就代表我正在挑衅本版?真的是 牵拖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1 17:08:00>>现在先不要管zsh乱板干嘛的 屏除这个先天劣势????????????????
不必过度解读我的发言 我只是想说这两起是独立事件检举的人 被检举的人 检举的理由全部都不一样
作者: gf833910 2015-05-11 17:10:00
是不是哪里歪掉了……mid好像没说你什么我觉得两边推嘘文还有一个差异,zsh有提到“支持”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1 17:11:00一个支持毁灭本版 一个是说有人要毁灭本版要帮你highlight吗
作者: gf833910 2015-05-11 17:11:00
x大,因为zsh被桶的公告并没有提到他在其他文底下的推嘘文,所以只看两边被检举的那一句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1 17:13:00你支持不收大家欢迎的人被没被吐才奇怪吧
Mid没说我什么 但照他的逻辑我也在挑衅本版吐没问题 但捅了就有问题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1 17:14:00你到底是太公的粉丝 还是路见不平的勇者搞得我好乱RRRR
作者: gf833910 2015-05-11 17:15:00
他就说在这之前根本不认识了……
作者: gf833910 2015-05-11 17:16:00
i大,纯支持没事,zsh被检举那句是支持+毁灭 才有事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1 17:17:00支持太公没问题啊 支持太公支持毁灭本版就有问题
...支持没问题 毁灭是挑衅检举王当事人应为检举王非本版
我觉得我现在像一题数学解出来但跟大家答案不一样 所以我错了
作者: gf833910 2015-05-11 17:19:00
所以还有zsh并没有挑衅检举王……不过要从其他文的推嘘文才能这样说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1 17:19:00对 你也可以有其他的解读 可是今天判的人不是你
因为他的哪些行为加上这句推文 所以判定他有毁灭本版的意图
然后我就被扣上太公分身的帽子没错 u got me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1 17:22:00ianencored 你先把最近的公告都先看看 我们再来讨论太公到底有没有闹版
作者: gf833910 2015-05-11 17:22:00
……他闹版跟被桶无关喔 被桶理由是挑衅本版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1 17:24:00太公不就是之前乱的加上那句才被桶?
我觉得以一己之力争取这个对我完全没利益价值的结果很没意义
作者: gf833910 2015-05-11 17:25:00
水桶公告没有提到其他有关闹版的推嘘文……
至少也要说 依照之前公告blabla版主也都知道我在讲什么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1 17:26:00所以跟版主反应啊
就这样啦 反正我就是会来看文的一个小市民在机机歪歪对本版的管理方式没有意见 只是为自己的逻辑辩论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1 17:28:00ianencored 我开始怀疑你是不是很寂寞只是想找人聊天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1 17:29:00讲了那么多 你有寄信给版主表达你对判决理由不充分的意见?
我女友最近给我几顶帽子戴所以现在有人戴我帽子我就很不爽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1 17:30:00或是申诉也是个管道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1 17:32:00你一开始就说你觉得太公那边判决理由不够充分 而不是对ip不对人云云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5-11 17:33:00江帅.... 你文章数够 出来选好了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1 17:33:00就不用讲这么多检举王你好 正义必得伸张^_^支持你ㄛ
作者: jeff19950830 2015-05-11 17:35:00
多数人都觉得他在挑衅本版,不懂你所谓的明眼人意思是如何 吹捧自己吗哈哈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5-11 17:40:00感谢你喔 我很有礼貌 虽然我们的眼睛都很好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5-11 17:43:00是啊 还要处理我的检举 很辛苦 要有爱才可以
我每天上班上课 还要收一堆站内和申诉 鸡鸡会变小我爱marvel但更爱生活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1 17:49:00而且选上版主还会各种被铳康
其实要跟小组长关系好当版主才轻松Ptt内外都一样不变的潜规则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1 17:50:00像是依这边的公告出来选上了却被检举不合规定要求递补之类的ianencored 你寄信或申诉了吗
没 我就说不会咩-.-我也不会再去争那篇判决了争过有被版主看到就够了而且现在版主可能两天后就下架了 想到就更没动力-.-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1 17:53:00版主又不一定要看公告 寄信或申诉吧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5-11 17:53:00阿就不合规定啊 XDDD申诉多了 就知道 有可能会碰到什么软.....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1 17:54:00你不弄 啊你打那么多有意义吗 就算版主换人还是可以弄啊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5-11 17:55:00寄了就等回应啊 像我就在等小组长
申诉了每天登入就要一直去关注后续生活品质真的会变差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1 17:56:00你在公告下面打那么多 不如寄信跟申诉有效
楼主:
s89227 (Kei)
2015-05-11 17:57:00晚点有空再来回应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1 17:59:00你勘这么破为什么还要跟人"讨论"这么多 这不是很矛盾吗
我也觉得很矛盾T_TThat's who I am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5-11 18:06:00就说你只是想找人聊天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5-11 19:43:00xvian ?
楼主:
s89227 (Kei)
2015-05-11 19:58:00所以…还需要我解释吗@@?(望上面)
作者:
peggyhao (绿绿der)
2015-05-12 05:17:00推Xv 我要呕吐了
作者:
sheep0121 (飞翔起因于渴望自由)
2015-05-12 07:23:00Ian是逻辑不太好还是纯粹只是想找人吵,关于z的事可以吵这么久,很多人跟版主不是都提过,一直拿出来吵……A只是引用,但他下面的论述跟支持或表示他要毁灭marvel版一点关系都没有,当然跟z的状况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