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
詹姓妇人花了630万元,买新北市一间公寓的5楼含顶楼加盖,入住后,半夜常遭“鬼压床
”,还在阳台看见外套罩头的鬼影,全家吓得皮皮剉,她要转手出售,才发现住处在11年
前发生坠楼命案,气得要前屋主减少150万元价金;但新北地院认定,坠楼并非发生在前
任屋主持有产权期间,判詹妇败诉。
詹妇所买房屋上下楼层可使用40多坪,5楼有3房,顶楼加盖处有房间,阳台还有空中花园
;詹妇99年11月以630万向前屋主赖男买下。
詹妇说,她不知住处有坠楼命案,但隐约感觉房屋“怪怪的”,她睡在5楼靠阳台的卧室
,半夜常遭“鬼压床”,睁开双眼,阳台竟有一个鬼影,头部被羽绒外套罩住,十分吓人
,她的孙子还童言童语说“阳台有人耶”,吓得她再也不敢睡卧室,改睡客厅沙发。
近来詹妇身体不适,长骨刺,考量房屋在5楼,爬楼梯十分疲惫才出售,未料竟从房仲口
中得知,90年,顶楼住处发生坠楼命案,当时坠楼死者陈尸詹女住处正下方,1楼后方铁
皮屋处。
隔11年 前屋主也不知
詹妇气愤说,前屋主赖男从未告知此事,她说,按市价房屋肯定值800多万,但出售数月
,四处碰壁,有人听闻坠楼,掉头就走或大幅砍价,她才提诉讼要求前屋主赖男减少价金
。
索赔转卖皆碰壁 气炸
赖男出庭时主张,99年4月购屋时,前手签约保证房屋不是凶宅,直到出售,也未听闻或
发生自杀事件,况双方契约是约定:“产权持有期间专有部分未曾发生非自然身故情事”
,而坠楼事件发生在11年前,非他持有期间,更非专有部分,无需赔偿。
法官审理认为,无证据显示死者自双方约定的专有部分坠楼,且坠楼案发生于90年3月,
非赖男持有产权期间,判詹败诉,可上诉。
詹女的委任律师已建议詹女提出上诉。记者昨天联系不上赖男,无法得知他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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