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lueskydoor (ä¾ä¾ï¼Žå°ç´…帽)
2013-11-12 16:18:09┌─────────────────────────────────────┐
│ 文章代码(AID): #1IUxQsQT (marvel) [ptt.cc] [公告] 关于民俗信仰与[问题]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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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3 m 711/07 Jaies □ [公告] 关于民俗信仰与[问题]文
推 m6990400:X又自己跳出来了,你真是此板最大的乱源。 11/09 12:48
→ m6990400:比通灵王更令我感到不舒服的伟大人物。 11/09 12:48
推 pigverycute:觉得某x很烦,已经搞掉好多愿意分享的好作者 11/09 17:26
文章推文中,两位版友推文,有明显的讽刺成分,
故给予m6990400、pigverycute各警告乙次,
并纪录在案,若有再犯将视为累犯加重处分。
再次强调,请板友注意言论,
勿将板主与板规当作笔战的工具,
大家多注意一些,彼此才有更宽广的空间。
marvel板主群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1-12 17:22:00虽然明明有板规可用却变警告 但至少比不警告好多了 所以给推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1-12 17:23:00不知道如果我没公开已寄信检举 还会不会有这篇公告出现 (笑)顺便借此例请问板主 如果某行为板规已有规范 板主该如何认定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1-12 17:25:00是要照板规处理还是警告就好 是以板主对程度上的主观认定为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1-12 17:26:00标准吗 这样是不是说类似的行为 在处理结果上是可大可小的呢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1-12 17:31:00这几句话被归类为"讽刺"还满有趣的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1-12 20:50:00谁犯规就罚谁 何来笔战工具之说 而且依据板规 笔战会被水桶拿板规板主当笔战工具 等于是自己找桶 如果板主都依板规行事 被当笔战工具这种事根本无法成立 因为一战就会入桶 其实我一直不懂这句话的逻辑 会发生这种情况 不就代表板规没发挥作用 这难道是检举者的问题吗 而且检举本来就是正当权力难道报警也是把警方和法律当斗争工具 不对吧
x网友的推文也的确挑衅意味十足,甚至公告文都被他用来挑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1-13 07:28:00不平则鸣 实话实说 我论点有错欢迎反驳 内容讨不讨喜和有没有理是两回事 并非一针见血就是挑衅 如果没有问题存在 我也没地方戳 就像唸经不要超速 人家就无法质疑 顺不顺谁的眼不该被当重点 有没有理才重要 否则儿时事件可能重演 不因人废言 不因言废人 说来容易做来难 可能比板上出现过的所有超能力更难修成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1-13 12:21:00单一事件当个案看就意义不大 背后代表的状况才重要 不管这些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1-13 12:22:00话多刺眼 都会在阅读者脑中留下印象 如果将来又有儿时类似事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1-13 12:23:00件 或许就会无形中影响部分人的想法 防止或减缓无理霸凌发生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1-13 12:26:00洪家事件为何群情激愤 因为这并不光只是一个人或一家人的事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1-13 12:28:00媒体这样闹大之后 多少会让应该收敛的人收敛 效果不输法律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1-13 12:33:00我不满判决 但目的不在改变这次结果 只想让以后判决照板规走
我觉得你如果有不满可以私下找版主讨论 你这样一直抱怨
其实让大家看了对你很反感 大家来这边是想看大家的故事
没有人想看你讨论对版规有多不满 请还给大家安静的空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1-13 17:09:00你怎么知道我有没有试过和板主讨论 你怎么知道"大家"的想法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1-13 17:10:00你怎么知道"没有人"想看这些 你更不知道我收过那些信和水球会有像我这样敢讲的人 难道不会有敢怒不敢言的人吗 就算绝大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1-13 17:12:00部分人不想看到这些 也不代表那一小群人不存在 这合理吧(笑)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1-13 17:15:00碍了你的眼我很抱歉 但只要你看了内容 我的目的就已经达到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1-13 17:17:00这些也不是抱怨 而是就事论事 这是我的言论自由也没违反板规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1-13 17:18:00如果不要针对个人 而是锁定状况讨论 根本不会有这篇公告出现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1-13 17:21:00我也想让这事早点告一段落 但偏偏一直有必须点破的问题出现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1-13 17:23:00讨厌我的人看到这些话当然很烦 但若都是合理反驳 我早就闭嘴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1-13 17:26:00我从来没把这当个板 而是一个有很多老状况能够改进的公众板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1-13 17:27:00也不是在发泄什么 只是希望已经延续很久的问题有天得到重视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1-13 17:34:00有说错处欢迎纠正 我会安静反省虚心检讨 但不会因顾人怨闭嘴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1-13 17:36:00如果被讨厌就能换到改变板上的机会 这代价对我来说实在划算
作者:
ilooku (眼花撩乱)
2012-01-13 22:41:00你确实把他当个版
作者:
gaplife (嘎普拉夫)
2012-01-13 23:18:00个板+1..
我记得版上好像有句话叫做:不想看可以不要看!然后下一句是什么我忘了...
作者:
ak6aq6 (小报)
2012-01-14 07:45:00纯就这件事来说X倒是没有错,毕竟就算他的意见再怎么没用兼
作者:
ak6aq6 (小报)
2012-01-14 07:47:00没有实益,他也是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这样就要被说成是
作者:
ak6aq6 (小报)
2012-01-14 07:49:00乱源也未免太过了,是该警告一下
作者: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2-01-14 08:00:00不许自己不喜欢的言论出现 心态上才是把公板当个板吧 (苦笑)
作者: chinak 2012-01-14 09:55:00
看看下面推文又回想前几年的飘版 支持被罚的两人
作者: ooplus 2012-01-15 10:55:00
所以大家不要看就对了啦~
呃...怎么觉得被罚的两人的发言不怎么讽刺,反倒是X大有些引战...
这么多年吵几次了,想轻松看文见这些也觉得烦没救了这板
作者:
dodoboy (be rich)
2012-01-19 21:36:00我倒觉的X的推文还好,他只是在捍卫自己的权利
作者:
dodoboy (be rich)
2012-01-19 21:37:00这是我作不到的,话说回来,我被同事造谣造到被资遣
作者:
dodoboy (be rich)
2012-01-19 21:39:00最近一个月我被老板资遣,因为某个同事对我造谣,而老板信了